“喀什”系“喀什噶尔”的简称。
“喀什”系突厥语“玉石”之意,“噶尔“系古伊朗语“石”或“山”之意,即“玉石”或“玉山”之意。据考证,喀什是古和田塞语,意为“玉石之城”。
一、喀什专区
1949年,设置喀什专区,辖疏附、疏勒、乌恰、巴楚、英吉沙、阿图什、岳普湖、蒲犁、伽师等县。
1952年设喀什市(县级)。
1955年,撤销喀什专区。
1956年,恢复喀什专区。
1970年,改为喀什地区。
二、乌恰县
1949年,喀什专区辖乌恰县。
1954年,乌恰县划归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三、阿图什县
1949年,喀什专区辖阿图什县。
1954年,阿图什县划归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四、蒲犁县
1949年,喀什专区辖蒲犁县。
1954年,蒲犁县改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
閱讀更多 孤本集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