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协议离婚后,债权人还能将夫妻二人共同起诉吗?

Rway


依我之见:离婚后,此男女二人己不是夫妻关系了,“一般情况下”债权人己无权将二人所欠债务作为夫妻共同债务来起诉;只有符合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第二十四条最新司法解释条件的,债权人才可将非夫妻的二人作为共同被告一并起诉。

一,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財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生活丶经营丶履行身份义务所产生的正常债务,依法也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上是夫妻均有连带共同偿还的义务,在债务人婚姻存续期间,债权人可以找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偿还或通过法院起诉,也可以找该合同约定的债务人的配偶偿还或将该配偶作为共同债务的被告向法院起诉。因为,夫妻关系从经济上讲是“有福共享丶有难同当”的利益共同体。

二,协议离婚了,是否还能将二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欠债务,以“是夫妻共同债务”之名义一并起诉呢?

依我之见一一根据我国《婚姻法》之规定:只有此二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其中一方为家庭生活丶经营以及基于身份的法定义务对外的合法债务依法是夫妻共同债务,这种债具有连带性质,债权人有权一并起诉此夫妻二人,或任何一人;如果二人离婚解除了婚姻关系,此二人相互间己无经济上的共同连带债务的义务,因此,一般情况下债权人己无权将非夫妻关系的二人,或其中一人作为连带债的被告向法院起诉。但是,如果出现以下两种情形方可将本案例所述“离婚后,”仍可以将此二人,或其中某一人作为共同债的被告一并起诉的:

A,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向他人借款,而另一方知晓同意并在借据上签字同意的,离婚后,债权人有权将此“前夫妻”二人一并起诉至法院,要求二人共同承担连带偿还债务,人民法院必须依法支持债权人对“前夫妻”一并起诉的诉讼请求;

B,如果二人离婚后,债权人以此二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其中一人借款系共同连带债务为由,将另一方一并起诉的,虽然在婚期间另一方并不知悉,但确系正常合法债务并经另一方“事后追认”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二○一八年一月关系《婚姻法》第二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的司法解释的意见,债权人将离婚后的非夫妻二人一并起诉,人民法院依法是必须支持债权人共同诉讼请求的。


唐先明75443043


你好,我是一名执业律师,很高兴与你一起讨论这个问题。协议离婚后,债权人还能将夫妻二人共同起诉吗?

针对题主的这个问题,首先涉及到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问题。一般而言,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对外负债,如果一旦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也是需要夫妻共同承担的。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即使不离婚,也不需要共同承担。



那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呢?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般而言,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因生产经营所负责的债务、夫妻双方或一方因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为满足个人需要所借的债务,一般包括以下几种:

(一)男女各自婚前所付负的债务;

(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属、朋友所负的债务;

(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却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一方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所负的债务;

(五)其他应当由一方承担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是不是离婚了,夫妻共同债务就没有了?

只要婚姻存续期间,被认定为有夫妻共同债务,不会因为离婚而消灭。

还有哪些情形?债权人可以起诉夫妻二人?

如果夫妻一方无偿转让自己的财产或者放弃自己的财产,侵犯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之诉。

总结

协议离婚后,夫妻债务并不当然消灭,如果有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肯定可以起诉夫妻二人。

如果没有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夫妻一方放弃自己的财产,债权人仍然可以行使撤销权之诉。

以上内容为个人意见,仅供参考。纯粹手打、实属不易,喜欢点个关注呗。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评论区留言,交流、讨论。


每日讲法


当然能,完全可以,如果这债务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不管你离不离婚,都有可能再成为共同被告,让你们俩在法院里,再一次相亲相爱,同同舟共济。

当然,究竟是不是共同债务,另一个是不是要一起偿还,需要法官审理决定。

作为律师,为逃债而离婚的,见过不少。

有人发生车祸后,受害人在医院里死活不管,先回家离婚;且约定所有财产归对方,自己净身出户;

借了别人的钱还不上了,抬头看看自己还有套小房子,值个三四十万,得,离婚,房子和钱给老婆,自己净身出户;

这都是我亲办的案子。

法庭上,见证了人性太多的丑恶。

这时候仍然可以告,告他们恶意串通,损害债权人利益,要求法院撤销他们离婚协议中对财产归属的约定。

所以,真正的夫妻共同债务,通过离婚,是逃避不了的。

但也给大家伙提个醒:往外借钱的时候,让夫妻双方都签名,注意是都作为借款人签名,因为共债共签,是现在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基本规则。


金粟


你问这个问题涉及到最高人民法院对婚姻法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2 3 4.

涉及到婚姻法 合同法。

下面我综合相关的法律内容,帮你解答。

1婚姻产生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生活期间的共同债务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这是常识。

2离婚这时候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首先就是要用共同财产偿还债务。剩余的资产才能进行分配。

3如果事后发现,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协议的时候,只给了其中一方,另一方承担相关的婚姻期间欠下的债务。这种行为,一经发现,两年之内,可以认定为恶意逃债。此种行为的财产约定是无效的。

4最高法院在上述的基础上,针对弱势方,做了一些司法解释上的保护,它体现在,如果一方不知情,或者是有证据证明,债务是属于单方而不是属于婚姻期间共同债务的,不需要夫妻的另一方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离婚产生的夫妻财产分割属于内部的财产分割协议,不能对抗对外的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权债务关系。



法海笑呵呵


老话说,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天理。但现在有很多人往往为了逃避债务,将婚姻存续期间内的共同债务转移给一方,进行协议离婚,使另一方既保住了家产,又能过上无忧无虑的幸福生活。而顶杠者,债多不烦,虱多不痒,往往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使债权人白白蒙受财产流失,就太没天理王法了。

要是堂堂正正的人,把人格和信誉看的比自己的生命都还要重要,只要身上有债务背着,就会茶不思,饭不想,坐卧不宁也要千方百计的想办法,把所欠的债务偿还清楚,才是敢担当,负责任,留下好口碑,坦坦荡荡的做人。

正如楼主所提,协议离婚后,债权人能否将夫妻二人共同起诉的这个问题。依据法律规定,谁主张权利,谁负举证的责任,只要债权人手中有铁的事实和证据能够证实,欠债的离婚夫妻是恶意转移财产,或者是恶意逃避责任的话,就有权将己离婚的男女二人告上法庭,求共同担负起偿还债务的责任。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合法的夫妻在婚姻期间内,任意一方的收入,属于双方的共同收入,用共同收入添置的动产和不动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平等的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

同时法律还规定,只要是用于家庭生活,经营所产生的一切债务,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欠债。对共同债务,双方都有担负起偿还债务的责任。

如果你们协议离婚后,你有充分的证据和事实,能够证明在婚姻存续期间内所欠下的债务,是对方背着你,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的个人所为,而且所欠的债务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和经营,完全是用于对方个人消费,或者是挪作他用的话,这就不属于夫妻的共同欠债,债权人就是将你告上了法院,在事实和证据面前,法院也会还你清白的。

如果发生欠债以后,你们夫妻才是协议离婚的,对方为了能让你逃避偿还债务的责任,恶意的将财产转移给了你。债权人只要手中有证据,就有权将你和欠债人一同告上人民法院,要求你们共同担负起偿还欠债的责任。这在法律上能够成立,在婚姻存续期间内的欠债,你就逃脱不了干系。

总之,做人一定要堂堂正正,敢于承担责任。不能动歪脑筋,千方百计的推卸责任。才能对得起天地良心,不枉一世为人。


老蒋闲言


收藏!为儿媳妇维权用!



倪练1老蛇


这要区分是原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不因离婚而变为个人债务,且现状中法院判决书也不再处理债务了。如果是个人债务,那就是个人负担了,个人债务主要是最高院司法解释中指的婚姻存续期间个人打的欠条且用途明星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总之,不好区分,直接起诉两个人,各方组织证据证明,让法院来判决。


诈骗案件刑辩律师


当然能。不然的话,大家不是都可以轻松的逃避债务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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