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2020年济宁市自然资源保护有力度

为深入抓好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措并举,围绕生态系统保护与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健全系统治理和保护管理制度,提升生态系统健康与永续发展水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需要。

一是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探索完善耕地保护基层治理体系和激励机制,构建市、县、乡、村四级“田长制”责任体系,研究制定差别化耕地开垦费标准。明确设施农用地边界范围、管理要求、备案流程和监管措施等内容。完善征地程序,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推进征地信息公开。二是加快绿色矿山建设。制定《济宁市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建成安居煤矿等46家绿色矿山,建成泗水、邹城绿色矿山发展示范区,大中小型绿色矿山建成率分别达到90%、80%、50%。三是严格保护森林资源。建立完善的林长制工作管理、协调、检查和评价责任体系。制定《森林防火重要山体硬质隔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建立森林防火热点监控平台,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下。落实有害生物防控责任,4月底前完成疫木清理任务。新评选认定市级以上新型示范经营主体20家以上。提质增效经济林30万亩、苗木花卉15万亩。建设林下经济示范基地5个、示范企业10个以上。四是推进国际湿地城市创建。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严格湿地用途监管,争取通过国际湿地公约组织认证提名。科学保护南四湖国际重要湿地和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着力推进小微湿地建设,年内新建或完善小微湿地60处。五是构建自然保护地分类分级管理体制。合理定位保护地主体功能、边界范围和保护分区,对交叉重叠、相邻相近的归并整合、合理调整。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编制,加快实现一个保护地“一块牌子、一套机构、一张底图”。六是大力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完成矿山复绿项目7处和关停矿山治理项目16处,蓝天保卫战矿山治理任务7处、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历史遗留治理项目3处。确保年内全市治理稳沉塌陷地达到38.4万亩、历史遗留塌陷地10.1万亩,实现省政府双80%任务目标。争取1-2个乡镇纳入国家全域土地整治试点。国土绿化,新建、提升森林乡村示范村100个,重点村710个,争创省级森林乡镇5个、村居40个以上,新建义务植树点25处。(郭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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