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有人說國家全面禁止中小學校和在職教師有償補課,但不包括私立學校的老師,你認為呢?

廈門閒事


  • 我覺得這個說法是有問題的,國家全面禁止中小學校和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包括私立學校的老師,我之前就在私立學校教師,每年的寒暑假學校都會開一次大會,專門來講私自補課的問題,而且還要求每個老師籤保證書。所以你聽說的這種說法是錯誤的。

  • 我覺得禁止在校教師補課的主要原因就是為了不讓在校教師分心,比如有些教師會上課不講重點,下課讓孩子去上補習班,浪費家長的錢,浪費孩子應該遊戲的時間。所以,任何在校的老師,不管是私立學校還是公辦學校,只要你的手底下有學生,你就不能去有償補課。

  • 教師這個崗位是一個良心崗位,任何一個想要當老師的人都應該明白:教師的職責就是傳道受業解惑,而不是處處斂財。每一個在職教師,都要盡心盡德,對得起“陽光下最光輝的職業”這個稱號,帶好每一個學生,無愧於孩子,無愧於家長,無愧於自己的青春,


君君卿卿


不知道為什麼現在網上許多人反對老師補課,特別是公辦老師在校補課,首先你要明白為什麼要補課,市場需求,請問,如果老師只按教學大綱教學,學生高考時能考出好成績嗎?高考的題教學大綱能佔百分之多少家長們清楚嗎,高考題難度要比教學大綱難得多,不補課行嗎,你禁止公辦學校補課,那好我上私立學校,比如衡水中學一年學費兩萬多,窮人家的孩子上不起吧,你禁止私立學校那我有錢,我一對一僱家教你管不著吧,教育本身就是一種投資,為什麼會有學區房,人家有錢人拿幾千萬買房子,就不能一年拿幾十萬一對一僱名師家教,那樣可對孩子的優點缺點進行補課,你孩子老師教幾個班一個班五六十個,老師能面面俱到嗎?你的孩子學習成績能跟人一樣嗎,你怎麼給人家競爭,除非你的孩子超級聰明,以前學校組織補課,補課費有限窮人家和一般家庭的孩子能承擔得起,還會有窮人家的孩子考出好的成績,現在禁止了公辦學校補課,家長是不是花錢更多了,有錢家孩能上貴族學校,如果禁止了貴族學校,有錢的家庭可以一對一僱家教,連克朗普孫女都僱中國的優秀家教來補課,顧家哪個國家也有這你禁止不了的你怎麼辦。


手機用戶61010603826


有人說國家全面禁止中小學在職教師有償補課,但不包括私立學校的老師。請問私立學校的老師是不是屬於在職教師?只要是在職教師,應當禁止有償補課行為。

在職老師有償補課是教育部明令禁止的,教育部陳部長在全國教育工作大會上多次強調,嚴禁在職老師有償補課。反對在職老師有償補課的人越多,說明教育部的規定是順應民心的,為大家所擁護的。


在職老師有償補課,擾亂了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用大家熟悉的一句話說,老師上課不講,輔導班裡講,這樣的行為難道不應該制止嗎?我們小區的一個小學三年級學生,放學後,就在老師家裡補課,他們班上40多個學生,就有20多個學生在老師家裡補習,補習費用也高得嚇人,每個學期2600元,作為一般的家庭,這筆費用是很難承受的。

老師把平時考試試卷上的題目,放在補習班裡給學生講,平時的單元檢測中,參與了補習的學生往往能考出高分,作為家長看到學生經過補習,學習成績也明顯提高了,心裡有一種說不出的高興,感覺補習費花得很值得,但到期末考試時,學生就沒有這麼幸運了,這是學生家長花錢買開心。


只要是中小學在職教師,都不準給學生有償補課,如果你願意免費給學生補課,還是不錯的。


Lance課堂


我認為這種說法是錯誤的,國家不可能會這樣規定的。

國家規定的“禁止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出發點應該是制止那種在課堂中不講課,然後在自己辦的班裡面講的這種行為,所以說,應該是針對所有在職教師的。

說起這種辦班的情況,在小縣城還是很嚴重的,過年的時候回老家和一個朋友聊天,他家孩子今年小學一年級,重點是小學一年級的孩子啊,我開玩笑的問孩子,過年考試發獎狀沒啊,在我的記憶中,一年級的孩子應該是都有獎狀的。剛說到這,孩子奶奶進來了,說“沒有發,哎,沒我們考的好的孩子都有獎狀,可我們就是沒有獎狀,還不是因為沒有去上老師辦的輔導班啊”

一年級的孩子因為沒有上老師辦的輔導班就沒給發獎狀,發獎狀的都是上輔導班的孩子,在我們眼裡一張獎狀真的不算什麼,但是對孩子來說,真的是個大事啊,所以說,禁止在職教師辦班真的很有必要。

不可否認,有些在職老師辦的班是真的對孩子有用的,自己班的孩子知識掌握的情況自己老師知道,課上沒學會的,找老師再學一遍,老師收取適當的酬勞,這點沒啥問題,勞動所得嗎,各取所取。還有哪些父母輔導不了的,父母知識有限或者時間有限的,找老師輔導,這點也是可以接受的。

所以說,國家規定的禁止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出發點是正確的,如果能有個更好的監督制度就更完美了。


然規教育說


禁止在職教師暑假補課這是好事,但是,教育局的領導們知道校外培訓機構多火爆嗎?他們有正規執照,很多教師是師範生,有教師資格證。如果真的想遏制暑假補課,就應該把這些機構全部關停,你只禁止在職教師暑期補課,只能越發提升校外培訓機構的火爆。一節課兩小時收費100元,一個準初三的學生一天上五節課,就是500元,一個假期按上二十天計算,就是一萬元,都是家長得辛苦錢。那麼補課為什麼有市場,因為有需求,公辦校不讓補課,私立校卻不禁止,公辦校家長只能尋求校外機構,據我所知,哈爾濱很多私立校暑期補課收費並不高,每天大約100元左右,是校外機構的五分之一,可以用來補貼老師的勞動付出。既然有需求那麼不如把所有公立校暑期補課也放開,但是在價格上設置收費帽,自己老師對自己學生了解程度更高,補課效果也更好。請教育局領導好好考慮一下吧,真的需求就在那擺著,這邊堵,那邊放,只能把放的那邊的市場整的越來越火爆,價格越來越高。


隔壁王叔叔9341


國家禁止中小學校和在職教師補課,不包括私立學校,這是觀點是錯誤的,是沒有正確理解教育部文件精神,是歪曲了教育部的“禁補令”。只要是中小學校,只要是在職中小學教師,都在“禁補”之列。

教育部關於禁止中小學校和在職教師補課的規定這份文件很短,我們不妨現在再來學習一下,吃透精神,也就能夠全面理解了。

這個規定一共6條,前三條是針對中小學校的,我們沒有看到公辦學校和私立學校“字樣”,說明是不分公辦民辦的。

後三條是針對在職教師的,描述時都是“在職中小學教師”,沒有公辦和民辦之分。也就是說,無論是在公辦學校還是在私立學校,只要是中小學教師,都不能從事有償補課。

事實也是這樣,我們從網上看到一些地方對違規補課老師的通報中,都能看到私立學校老師的身影。只是處理方式不同,公辦學校老師一般都是行政處分,責令退回所收費用,扣除績效工資,嚴重的解聘甚至開除。

而私立學校老師都是責令退回費用,解除聘用。這是因為私立學校老師不在編制,就業靈活,只能解除聘用關係。

2015年“禁補令”剛剛下發時,筆者就在教育局監察室工作,其中一項職能就是查處違規補課。2016年我們處理第一起違規補課行為,就是私立學校的。當時不少人當認為私立學校不在查處之列。

當時局裡的意思就是要通過這個案件的處理,告訴全縣的老師,禁止有償補課,不是專門針對公辦學校和公辦學校老師的,私立學校也不例外。


現實中,民辦學校違規補課現象比公立學校嚴重,民辦學校老師違規補課比公辦學校老師比例要高出許多,也是受這種觀點的影響。

朋友們,你對這個問題是怎麼看的呢?歡迎留言,大家一起討論交流。


當代師說


無論公立還是私立,都只能表面上禁止,不會起到太大作用。

原因一:有市場需求。獨生子女,家庭條件都比以前有所提高,經濟基礎提升,決定了人們的消費意識提升,子女教育經費投入,又被家長放在家庭消費第一位。

原因二:名校名師,年薪10萬左右(天津差不多這樣),好的高中名師一年課外班講課收入不低於200萬,至少20倍的收入差距,換你,你會不幹嘛?

原因三:禁止補課對於業務好的名師來說,就是下定決心辭職的一劑強心針。兒子今年高三,課外班老師,知道的就有5.6個辭職了。

社會沒有絕對公平的事,全面叫停課外補習班,我覺得只能是口號,越喊學費越貴!做為老百姓,努力掙錢養家,教育好子女,量力投入子女教育經費,這才是王道!


行雨龍197668


無稽之談!

查閱了教育部關於 禁止補課的相關文件之後,其表述是禁止中小學和在職教師有償補課。 標題的前半部分是禁止中小學校,這個中小學校,當然包括民辦和公辦。不可能只禁止公辦,放任民辦這是不合邏輯的。其次,可能我們很多人對在職教師,理解比較狹隘,往往會想到公辦中小學的教師,就是在職教師,這樣的理解是錯誤的。在職應該是指在教師這個工作崗位上工作的人。既包括公辦中小學的老師,也包括民辦中小學的老師。






禁止中小學和在職教師有償補課,不包括私立學校的老師,這是一種誤解。外行對此有誤解,往往一些私立學校老師也有可能誤解。因為私立學校的老師覺得自己一沒公職,二沒編制。相關法律法規,拿他奈何不得。對於公辦學校教師來講,可能觸碰了國家的禁補令,會遭到警告處分,等等一系列的行政處理,會影響到自己的職稱評定和績效工資的分配,跟自己的經濟利益掛鉤。 相反,民辦學校的老師恰恰就是鑽了這樣的空子,對於禁補令可能不當回事兒。依然我行我素,補課依舊, 巨大的經濟利益對人是有足夠的誘惑力。反正如果被查到,大不了辭職不幹換家學校又幹。

從某種程度上講,從事有償補課私立學校和私立學校的老師應該是重災區。因為補課這種市場需求永遠都存在。要從根本上杜絕補課這種行為,必須改革現有以考試選拔為導向的選拔機制,而不是採取治標不治本的方法,禁止老師們去補課。

我是匯智坊,歡迎在下方留言討論!


匯智坊


單純的從管理角度來看,國家禁止的應該不僅是公立學校,當然也包括私立學校,但從管理力度來看,公立學校的管理相對嚴格,私立學校的管理便不會那麼嚴格,但即使在嚴格也多數浮於表面,只要老師不被舉報,多數情況自己偷偷賺錢別人也不會多數什麼,不過即使被舉報了,老師也僅僅是把補課費用推給學生,也會不了了之,除非被媒體曝光,不得不處置的。

私立學校的老師也應當被禁止有償補課,但就私立學校的性質而言,雖也會三令五申,但私立學校的老師只要不對外宣稱自己是某某學校的老師,一般所帶的學生也不會刻意的問起,且背教的學生也多數是收益群體,當然不會去舉報自己的老師;私立學校的領導,對此事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只要不影響自己的正常的教學和學校管理,私立學校的老師才懶得管呢。

當然,對於私立學校的老師,教育部門處理起來顧慮便會少很多,也常常把私立學校的老師樹為反面典型,也是是私立學校的弊端之一。不過也有特殊情況,那就是公立學校的老師被派到私立學校任教,對於這部分人,我感覺還是有些特殊,屬於兩者都管、兩者都不管的人員,他們雖然處在雙層管理,但往往也是管理雖鬆懈的那部分。


迷途遠望


禁止中小學校和在職教師參與有償補課,不包括私立學校的教師?我只能說你想錯了,不僅包含私立學校,而且一經發現,往往是以開除違規補課教師做為收場。因為私立學校不想因為某個老師的個人行為,而給學校造成任何麻煩(私立學校需要年檢),且私立學校教師如果是給自己教授學生補課的話,很容易出現課上不講課下講的情況,以謀取更大利益。

在教育局查處違規補課這項工作中,接到舉報最多的,也是私立學校和私立學校的老師。

2015年6月29日,教育部以教師〔2015〕5號印發《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該《規定》共6條。違反規定的中小學校,視情節輕重,相應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獎資格、撤消榮譽稱號等處罰,並追究學校領導責任及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違反規定的在職中小學教師,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直至相應的行政處分。

《規定》約束的主體是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並沒有區分公辦還是民辦,所以私立學校只要是中小學範疇,均在監管之列。但大學教師是可以進行補課類活動的,甚至可以舉報培訓機構,因為沒有任何法律或文件規定他們不可進行有償補課。

2018年8月,瀋陽市沈北新區教育局第十五正風肅紀監督小組,查處一起在職教師有償補課案件,某民辦學校兩名在職教師在校外租用場地,給學生集中上課,並收取了補課費。此次補課事件被查處後,兩位老師被調離原工作崗位,全系統通報批評,取消全年的評優評先資格(其實可能已被開除),向學生退還違規收取的補課費109000元。

此事後被人民日報轉載,一度曾登頂熱搜,可見其影響是多麼巨大。禁止有償補課,不是隻針對在職在編的公辦教師的,民辦學校的教師,一樣必須執行教育的禁補“規定”,違反規定,一樣受到處罰,私立學校也不是法外之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