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7 濟寧和滕州地區商代變遷

進入商代,聚落數量顯著增多(對於聚落,除部分僅發現墓葬的遺址外,其餘遺址均看作聚落)。依舊沿河流和平原分佈,泰森多邊形顯示,單一聚落的資源域變小,集聚現象相對明顯。有面積數據的聚落共172處,總面積為547.32萬平方米,平均面積為3.16萬平方米,面積數據較嶽石文化有了明顯的增加,土地利用面積的明顯增加同樣也表明了人口的大量增加。面積最大的聚落為滕州市前掌大,達到了55萬平方米,主要包括商代早期的居住址和晚商的墓地②。這一時期,泗水中上游地區的聚落出現了較為明顯的等級分化,在商早期與晚期階段,前掌大遺址體現出了一定的區域控制力。在聚落的總體空間分佈上,聚落集中分佈在三處區域。以泗水西北部及漷薛流域的聚落分佈最為密集,且聚落數量最多,另外洙水上游地區也有較多聚落集中分佈,三處區域均發現有青銅器。漷水

與薛水流域地區圍繞前掌大遺址發現較多出土青銅器的遺址,為山東地區甚至皖北、蘇北商代出土青銅器最為密集的區域。前掌大遺址及其臨近的槨水與薛水中游地區的聚落群規模,尤其是高等級聚落的規模,也明顯大於泗水流域其他區域的聚落群,在泗水流域應當處於核心.地位。南關遺址東部到洙水_上游地區與南部各有少數聚落等距離呈線性分佈,其.中每一處聚落的泰森多邊形均相對較大,且相互距離接近,這樣的聚落分佈可能與當時的交通線有關,可能也用於軍事防禦及山區資源的獲取。根據第二章的分期,筆者將區內商代聚落分為三期。由於商末部分遺址延續

至西周初,並帶有明顯的商文化特徵,因此將其劃入商晚期進行討論。大部分遺址無法確定年代,僅能斷定其為商代遺址、故筆者對分期較為明確的少數遺址嘗試進行宏觀聚落形態分析,對比三期的聚落形態變遷。三期同一- 聚落面積變化不明,且商代缺乏城址,故筆者根據遺址出土的遺物和遺蹟現象劃分聚落等級,對於發現有界隔性設施且有青銅酒器、青銅兵器、玉器等器物的,或有高等級墓地且出土有青銅酒器、青銅兵器、玉器等器物的遺址,為第一等級聚落,僅出土青銅酒器、青銅兵器、玉器等器物的遺址,為第二等級聚落,未發現特殊遺蹟與遺物的為第三等級聚落。

濟寧和滕州地區商代變遷

(一)商早期的聚落形態

早期,遺址共有28處,包括出土青銅器的遺址6處。可以分為南北兩個群體,分別位於洙水、泗水流域和薛水流域。 北部洙水下游的聚落群共有聚落12處, 南部薛水流域的聚落群共有遺址12處,包括出土青銅器的遺址5處。南部薛水流域的聚落群均在薛河5千米的緩衝區內部,有9處在2千米的緩衝區內,洙水下游聚落群距離河流則相對較遠,僅有1處位於2千米的緩衝區內,4處位於2千米到5千米的緩衝區內,6處位於5千米到10千米之間的緩衝區,另有3處聚落在緩衝區外,似乎薛水流域聚落群對水源的需求更大,似乎說明他們有更,多的人口以及更多、更專門化的生產活動。北部聚落群尤以濟寧西北部包括潘廟、鳳凰臺等遺址周圍分佈最為密集,其他聚落散佈在洙水和泗水兩側。根據這一時期發掘調查的洙水、泗水流域的聚落,基本不見青銅器和玉器等特殊遺物的出土,從幾處遺址的發掘情況看,應當均為

-般聚落。潘廟遺址包含的遺蹟較為豐富,包括窖穴、灰坑、房屋、墓葬、水井等遺蹟,遺物主要包括了陶器、石器、骨器等,發現了少量銅鏃與卜骨,反映了居民的漁獵、軍事和炊煮活動,可劃為二級聚落;鳳凰臺遺址的發掘面積遠小於潘廟遺址,其遺存也不夠豐富,主要為灰坑與灰溝,遺物則是陶器、石器和骨器等;玉皇頂調查面積較大約20萬平方米,實際發掘中商代遺存少見,主要遺蹟為水井,遺物為陶器、骨器等。故從目前的發掘情況可知,商早期此聚落群潘

廟遺址等級最高,為群內的中心聚落。南部聚落群有較多青銅器出土,多位於前掌大遺址周圍。商早期前掌大發現

了帶有壕溝的聚落,另外也發現了這一時期的一-座殘墓,出土有觚、學、爵、戈、鉞、削、鏃等青銅器和玉柄形器,器物形制同鄭州銘功路M4所出青銅器相近 O儀仗器、禮器、兵器的發現表明墓主人應具有較高的地位,前掌大周圍如軒轅莊、呂樓、大康留等墓葬有較多商早期青銅容器出土。顯示了高等級人群的集中,與北部洙水下游聚落群相比等級明顯要高,前掌大地區應為魯南地區商早期的核心,其性質可能是一處商早期的商王朝設在魯南地區的前沿陣地,前掌大遺址為

級聚落,軒轅莊、呂樓等圍繞在周圍遺址應為二級聚落。其他區域聚落零散分佈,未見特殊遺蹟與遺物。在商早期之前區內的考古學文化為嶽石文化,商人還未進入,在二里崗文化上層早段,山東地區的商文化範圍僅分佈於魯北大辛莊遺址周圍 , 進入白家莊期後,魯南地區開始成為商王朝的經略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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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中期的聚落形態

中期遺址數量大減,總共有9處遺址總體分為南北兩部分,群聚現象不明顯,聚落在空間分佈上較為分散,洙水下游與槨薛流域聚落群都出現了不同程度的衰減,尤其是南部的薛水流域衰弱明顯,僅有2處遺址,前掌大遺址消失,不見高規格的遺物和遺蹟現象。而潘廟、鳳凰臺所在的洙水下游地區聚落數量減少明顯,僅剩4處,潘廟應當繼續作為群內.的一級聚落。總體來看,這一階段泗水中上游地區商文化呈現衰退狀態,.沒有出現具有控制力的中心聚落。三)商晚期的聚落形態.

商朝晚期遺址數量較中期增多,共有16處

群聚現象與特殊遺存再次出現,銅器出土的遺址增多至12處,多為墓葬,集中分佈在東部的洙水上游、北部的鄒城地區以及南部的槨水和薛水流域。洙水下游聚落群更加衰弱,僅剩張山窪1處遺址。南部聚落群緊鄰河流分佈,5處分佈在2千米緩衝區內,2處分佈在2千米到5千米的緩衝區內;北部與東部的群體距離河流則較遠,位於鄒城地區的3處出土青銅器的遺址均不在泗水10千米的緩衝區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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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掌大遺址作為中心聚落再次出現,周圍出土青銅器的遺址擴展至槨水流域。槨水流域有3處遺址出土有青銅器

金莊和辛緒均出土了帶有銘文的銅鼎,級索龍牆堆青銅器出土較多,包括了鼎

爵、鈴各- -件和戈四件,發現了“子”字族徽銘文。薛水流域發現遺址共4處

前掌大仍然是出土最多銅器的遺址,墓地經過規劃規格很高,被前掌大村分成南北兩區,北區墓地又稱之為“河崖頭”墓地,墓地明顯經過佈局規劃, 目前發現所有大型墓葬均在北區,共有12座大

型墓葬,包括3座雙墓道大墓和9座單墓道大墓,發現了較多帶有“史”字族徽的青銅器”。 村南發現4處墓地,經過發掘的有“南崗子”、“村東南”和“於屯北”墓地,共發掘100餘座墓葬,多隨葬陶器,同樣發現大量“史”及少量“戈“子”字族徽和鳥形族徽的青銅器。 綜合墓葬的規模與隨葬器物,北區墓葬等級明顯高於南區,所見族徽以“史”字為主。南區中“南崗子”墓葬等級最高,銅器出土數量與質量均高於其他墓區。發掘的21座銅器墓中,‘“史”字族徽佔14座, 比例遠高於區內的其他族徽,“於屯北”墓地出土族徽種類豐富,以鳥形最多,並且在墓葬形制上“於屯北”墓地與“南崗子”、“村東南”墓地也有一定的差異,王文軒先生認為是不同族屬的體現, 結合墓地的等級,“史”族在前掌大墓地中應占有核心地位”。

前掌大BM4有南北兩條墓道,並發現在墓葬之上有夯土建築,墓室為二槨

棺,被盜擾嚴重,但仍出土有車馬器、玉器,兵器和大量海貝,另外還出有原始瓷器、印紋硬陶等外來器物,足見墓主人地位之高。結合大量“史”字族徽的青銅器,其應為商晚期商代在此地區所設的一.處統治中心的貴族墓地,或者說是商“王國”在魯南地區所設“方國|”的貴族墓地。其附近的遺址均有青銅器出土,井亭出土有帶“爻”字族徽的銅

器, 可能與商代卜詞中的攸地有關。前掌大的高等級晚商大墓以及周圍發現的銅器墓,說明這--階段前掌大重新成為了槨水、薛水流域聚落群的一-級聚落,龍垌堆、井亭、人韓等遺址圍繞在前掌大周圍,構成了二級聚落。

與商早期相比,出現了新的集中出土青銅器的區域。--處位於今鄒城市周圍,一處位於洙水上游,今泗水縣周圍。鄒城南關小範圍內發現多處墓葬,化肥廠、磚瓦廠和小西葦以及偏西的西丁均有較多青銅器出土,包括了爵、觚、削、疊、戈、 觶、弓形器等青銅器。在對化肥廠 的發掘中發現較多灰坑及生活用具,磚瓦廠也採集有商晚期的陶片,調查發掘人員認為在商晚期化肥廠與磚瓦廠可能原為一-處遺址。雖然南關地區墓葬多出有青銅器,多為酒器與兵器,但在墓葬規模上與前掌大BM4差距明顯,因此南關應為鄒城地區聚落群的中心聚落,泗水中_上游地區的二級聚落。此外洙水_上游地區也發現有兩處墓葬出土有青銅器,根.據商代聚落分佈總圖,此區域應當也有一處聚落群。結合墓葬規模和銅器組合,泗水寺臺共出有3件青銅器,分別是觚

爵和鉞,整體風格略顯草率。窯捆堆出土有5件青銅器,分別是觚、爵(2件)、尊和觶,其中觚有“史母癸”三字整體來看,窯涸堆與寺臺應為二級聚落。

從出土青銅器的族徽與銘文看,數量與種類較多,但前掌大,西丁、窯涸堆等遺址均發現了“史”字族徽, 並且“史”’字在數量上也佔絕對優勢,似乎都暗示了“史族”在泗水流域擁有較大的影響力。集中出土“史”字族徽銅器的前掌大遺址,不但成為商晚期槨薛聚落群的中心聚落,其所在區域也再次處於泗水中!上游地區的核心地位,北部南關與寺臺可能成為鄒城地區與洙水_上游群體的中心聚落,在整個泗水中上游地區作為次級中心聚落存在。

(四)影響商代聚落變遷的原因分析泗水中上游地區地區商代早中晚三期.所呈現的不同聚落形態與商王朝對此地的經營戰略密切相關。早期據古本《竹書紀年》載: 仲丁即位,徵於藍夷”,“河亶甲整即位, 自囂遷於相。徵藍夷,再徵班方。”°藍夷據考證在今滕州昌慮故城遺址附近,班方據考證在今泗水國由於採取了戰爭的強硬方式,商文化因素影響較為明顯,在青銅器與陶器上,都呈現出與中原地區商文化相近的文化特徵。劉莉先生認為商人征服魯南地區後, 在此設立了據點以獲取重要資源,同時分配青銅器等高規格器物作為回贈 。這時期,藍夷與班方分別位於薛水與泗水流域, 因此呈現出南北兩處聚落群的形態。商中期泗水中.上游地區進入衰弱期,可能與商王朝重心的轉移有關,王文軒先生認為西北邊患、魯北海鹽的獲取是商王朝放棄汶泗流域的重要原因, 陳雪香先生也發現,這一-時期魯北地區聚落數量較多仍保持東進態勢,魯南地區則衰弱明顯,她認為這是商王朝對西北邊境重點經營的結果

商晚期聚落數量再次增多,則可能與商.末商王徵人方有關。據卜辭帝辛有過

兩次徵人方的記錄,多數學者認為人方位於商王朝的東部或東南部,王恩田先生、譚其驤先生與孫亞冰先生將人方劃在泗水中.上游一-帶,方輝先生將其定在魯北,韋心瀅先生將其定在魯南淮水上游一帶,另有少數學者將人方定在商王朝的西方。根據卜辭所述徵人方的路線,攸地應是商晚期商王朝在東方的--處重要據點,後黃莊遺址與井亭遺址出土有

爻”字銘文的青銅器,王恩田先生認為與攸字音近,後黃莊一-帶即是卜辭中的攸地”。 燕生東先生認為,這一階段的商王朝唯有在山東地區最為強勢@,,這也從側面印證了所徵人方在山東地區的可能性較大,故商晚期徵人方的行為使得.魯南地區再次成為商文化的重要分佈區。河流緩衝區方面,有61處聚落在2千米的緩衝區內,佔比30. 65%; 41處聚落分佈在2千米到5千米的緩衝區範圍內,佔比20.6%; 64處聚落分佈在5千米到10千米的範圍內,佔比32.16%; 33 處聚落分佈在緩衝區之外,佔比16. 58%。數據顯示,聚落分佈在5千米緩衝區外的比例顯著增多,2千米內的比例減少明

顯,槨薛流域2千米緩衝區內聚落數量仍然最多,佔群內的比例達到53.6%明顯高於其他群體,但外圍5千米到10千米的區域聚落數量增多明顯佔比為31.88%, .可能說明原有區域聚落分佈密集,已處於飽和狀態,開始向遠處發展。在地形方面,分佈在100米以下的聚落為170處,比例達到總比例的85.4%,平均海拔為69. 16米,比例高於嶽石文化,平均海拔高度小於嶽石文化,200米以上的聚落僅1處,說明有更多的聚落選擇在海拔低矮的地區。從圖中可以看出

汶水、洙水之間和槨水、薛水之間聚落分佈密度明顯加大,只有少量聚落選擇臨近山區分佈。88%的聚落分佈在坡度為10

以下的地區,明顯高於嶽石文化,30

以上的地區還是僅有1處。多數人群仍然傾向於居住在平緩的地形之上。由於分佈在低矮平原地區的聚落坡向數據基本不具有參考價值,筆者選取了海拔150米以上的聚落來進行坡向數據提取,根據統計南向分佈的聚落達到了10處,佔比達到52.6%,南向分佈的聚落往往有更好的採光性,說明丘陵地區分佈的聚落.已經開始有意尋找採光性更好的區域定居。

三小結

綜上所述,與嶽石文化相比,商代聚落數量和麵積都明顯增加,新增一處南

部聚落群,聚落群聚更加明顯,各群之間可能有了較為密切的聯繫。只有少量聚落選擇臨近山區,更多聚落選擇在近河流的平原地區。新增150米以上的聚落坡向顯示,似乎更傾向於選擇南向。發現多處器出土地點以及前掌大晚商大型墓葬,凸顯出這一時期的泗水中上游地區社會發展複雜化加劇,以高等級聚落為中心的多級聚落群逐漸發展起米。商代早期,北部汶泗聚落群內部仍未有高等級聚落出現,南部薛水流域的聚落群開始成為泗水中_上游地區的核心區域,前掌大為其中心聚落,區域內多處遺址出有銅器,這樣的密度十分罕見。進入中期,整個泗水中上游地區聚落呈現衰退狀態,薛水流域核心地位不見。商代晚期後,以前掌大為中心的聚落群再次出現,伴隨著高等級墓地的發現和周圍地區青銅器的出土,南部槨薛聚落群再次成為泗水中上游地區的核心,前掌大可能成為一處方國的貴族墓地。商晚期鄒城南關地區和洙水上游地區此時也有了高等級人群的活動。總之,在商代,社會面貌更加複雜,前掌大遺址成為商‘ 王國”在魯南地區的統治中心,商王朝對泗水中上游地區經略的變化,導致了各階段聚落形態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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