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一个八岁的孩子因为作文没完成,被老师罚两天抄写十篇课文,你如何看待这种惩罚?

孙向波


作为家长,如果学校教师布置类似这种惩罚性作业,一定不要让孩子做!

作业本质是一种练习,通过练习熟悉掌握相关学习内容是惯常的方式,没有任何问题。但是,不恰当的作业也会带来副作用。

首先是过度练习。一般来说,在一定范围内练习量与掌握程度呈正比,但超过一个阈值,无论增加多少练习量都不会再提高掌握程度。超过阈值的作业布置就是过度练习,是一种毫无意义的浪费。

如果仅仅是浪费倒也罢,学生重复练习超过阈值,会带来厌学。试想一下,作为父母的成年人,如果让你重复做一件你早已熟练掌握的事情,你会感到愉悦还是厌烦?

所以,惩罚性作业是没有任何学习价值的过度练习,除了让孩子厌烦学习,厌烦作业,没有任何意义。



更关键的是,惩罚性作业的本质不是“作业”,而是“惩罚”,教师为了惩罚不认真或违规的学生,把作业作为惩罚的方式,这是绝对不妥当的。

惩罚的目的是通过引发痛苦体验来给孩子以教训,而把作业作为惩罚的方式,那么就很容易让学生把作业与痛苦联系在一起,把学习与痛苦联系来一起。父母不妨再设身处地想一下,作为成年人,会不会主动积极地去做带来痛苦体验的事情?当然,除了找虐。

一旦孩子把学习、作业与痛苦体验联系在一起,最自然也最可能的后果就是厌学,抵触作业。



所以,父母一定不要让孩子做教师布置的惩罚性作业。孩子不做教师的作业,那怎么向教师交差呢?

父母要做的第一件事是与教师沟通,如果孩子违规应该予以惩罚,那么不要把作业作为惩罚的方式。如果教师从善如流,还用其他更为合理的惩罚方式,那么父母积极配合教师教导孩子。

如果教师坚持布置惩罚性作业,拒绝家长的建议和要求,父母也无须与教师冲突,但知道这是个固执不负责任的教师就够。父母帮孩子做惩罚性作业,哪怕是雇佣民工来抄课文,也好过让孩子在折磨中厌恶学习。

当然,如果家长觉得有把握,可以投诉坚持布置惩罚性作业的教师。之所以说这样的教师是不负责任的,因为孩子一旦厌学,买单的是父母而不是教师,而且教师布置惩罚性作业主要的效果是泄愤,而不是教育。惩罚性作业的本质可以视为变相体罚之一种,是教育部严厉禁止的教师行为。



附: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九部委2018年联合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该《措施》对学校提出了“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严控书面作业总量,教师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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