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4 “7·11”特大電信詐騙案開庭 漣源檢察指控120餘被告人涉嫌詐騙

婁底新聞網訊(通訊員 胡晶 戴黎)5月22日,隨著一聲法槌敲下,由漣源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7·11”特大電信詐騙一案在漣源市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檢察員柳娟、代理檢察員黃崢、劉雙出庭支持公訴。

檢察機關指控:2014年12月至2016年2月,涉案詐騙團伙先後在貴州成立商貿公司,假冒4G網絡推廣中心,利用軟件收集被害人手機號碼,通過語音短信群呼系統,向被害人群發贈送蘋果6S手機和手機話費的語音詐騙短信,然後安排餘某等話務員通過呼叫系統,人工逐個撥打被害人電話,誘騙被害人登記個人信息、以郵政發貨、代收貨款的方式向被害人索要499元或699元“個人所得稅”實施詐騙。犯罪嫌疑人張某某等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均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本案是一起由公安部督辦,婁、漣兩級市委政法委及上級相關部門高度重視和關注的大案要案。涉及人數多,影響範圍廣。庭審前,3名公訴人多次就訊問犯罪嫌疑人、舉證質證、法庭辯論中涉及的方式方法、策略技巧等問題進行討論,為此次出庭做足準備。庭審過程中,針對被告人無法自圓其說的狡辯和辯護人質證、辯護意見,公訴人列舉證據時始終條理清晰、針對性強,發表公訴意見時有條不紊、一針見血,且整個庭審過程中嚴格做到了“理性、平和、文明”的司法要求,充分尊重和保護了被告人的合法權益,為有力指控犯罪匡實了基礎。

此案發生在全國打擊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期間,犯罪分子以公司化形式頂風作案,作案窩點橫跨廣東、貴州、湖南三省,被公安部列為“7.11”特大電信詐騙案件掛牌督辦,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52人。犯罪嫌疑人多為“80”、“90”後,相當一部分人具有大學文化,為謀取非法利益誤入歧途,鋌而走險,令人扼腕嘆息。

目前,此案正在審理中,相信等待涉案團伙的將會是法律的公正判決。(編輯/邱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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