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4 “学生读物近四成字号不合格”,这事儿怪谁

“学生读物近四成字号不合格”,这事儿怪谁

一份关注学生用眼健康的《2017年北京市中小学生近视相关因素调查报告》日前发布。报告指出,北京近四成被调查的学生课外读物字号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近三分之一的学生在家学习时照明不够。(6月4日《北京晨报》)

显然不仅是北京学生课外读物近四成字号不合格,其他城市也存在类似问题。目前,我国小学生的近视发病率达30%,原因之一就是孩子们的课外读物字号不符合“国标”——《中小学教科书卫生要求》。那么出现这一问题该怪谁?

上述报告表述为,学生、家长选择的课外读物字号不符合国家标准。也就是说,怪学生和家长既不懂得爱护孩子眼睛,也不懂得如何选择课外读物。的确,包括笔者在内的很多家长常忽略了孩子读物的字号,孩子更不懂字号要求。

不过,多大的孩子读多大的字号,谁又向孩子和家长普及过相关常识?坦率地说,大部分学生家长都没有听说过《中小学教科书卫生要求》,更别说详细了解里面具体标准。况且,很多课外读物上并没有明确标注其字号是多大,适合多大的孩子阅读。

“学生读物近四成字号不合格”,这事儿怪谁

根据《中小学教科书卫生要求》,小学一、二年级应使用2号~3号字;小学三、四年级应使用3号~4号字;其他各年级应使用小4号字;高中理科教科书也可使用5号字。如果课外读物上不明确标注字号,家长与孩子又如何判断字号是否符合要求?

而且,目前绝大多数学生课外读物没有详细分级。比如有的书内容既适合小学一、二年级学生看,也适合三、四年级甚至更高年级的学生看。由于课外读物的目标读者范围比较大,这也会影响到家长和孩子对课外读物的合理选择。

还不得不提的是,很多在封面上标注为儿童读物或者学生课外读物的书籍,内文的字号本身就比较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这样的出版物又是如何出版的,也值得反思。如果某些出版社都不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某些课外读物必然会伤害孩子的眼睛。

所以,上述报告不仅是提醒北京的家长和学生,也是提醒所有的家长和孩子重视眼睛保护。而且,不仅是提醒家长和孩子,也是在提醒有关方面普及字号“国标”,并提醒出版社等机构对学生课外读物进行分级管理,严格按“国标”要求出版图书。

每年6月6日是全国爱眼日,有关方面借助这个特殊的日子提醒大家爱护眼睛,尤其是提醒孩子爱护眼睛非常好。笔者以为,除此之外还应该在平时多些类似的提醒和呼吁。如果还能建议有关方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让法规为学生视力“护航”,效果会更好。

这些年来,保护学生视力的主要“法规武器”,是1982年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下发的《保护学生视力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岗位职责》,这些规定存在内容滞后、落实不力等问题。

“学生读物近四成字号不合格”,这事儿怪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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