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眼看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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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介绍黄某借钱给李某,之后李某与黄某订立借条,应当在借条中加上王某作为担保人,这样才有利于真正保障你的合法权益。而实际上,如果黄某只跟李某签订借条,那么这两人属于借贷关系当事人,可以作为应诉的一方,因此黄某当然有权利起诉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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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借钱不还,找不到人,没有对方的身份证,法院起诉不了,有什么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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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原告如果能提供一下信息,法院一般都会进行立案。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但是这里面有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何为明确的被告。因为我们国家的重名重姓的人是非常多的,所以如果你只提供一个‘’张三‘’法院将无法确定到底是哪一个张三。所以通常情况下要提供的身份证,如果提供不了,至少要能提供张三的住址,联系电话,能够通知到张三本人。但是通常情况下,法院还是要求提供被告的身份证信息的。如果对于原告来说,实在没有,可以委托律师来调查。
用户85089045105
李某如不还,黄某首先应找王某妻子要,因她经手付给李某的,然后找王某协商,因王某夫妇从中起到了一个中介人的作用。如果在借款之中有担保字据,那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涉嫌故意诈骗,应报警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