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7 特殊时期,那些被喊着要赶走的物业怎么样了

那些被喊着要赶走的物业怎么样了

五句话说明今天的内容:

1、物业都坚守在第一线做疫情防控;

2、物业为防疫付出了计划外的物资和人力成本,在包干制模式下,没有业主有额外支付服务费的意向,物业也尚无增加收费的意向;物业接受村居委和街镇疫情防控的指挥履行职责,但没有类似村居的财务或物资援助;极个别物业在口罩等紧缺之前购置,但大部分物业没有做出反应,包括上市公司的物业,因此,防疫物资成本增加数额不等,但一个不到千户的小区,目前支出超过万元;物业没有区分写字楼和居民,一律按照商业服务,没有税务优惠,应该区分对待。

3、对物业服务本身敏感的业主或许对物业的看法有所改变,但需假以时日检验;对非物业本身因素导致的宿怨,不会因此次物业服务牺牲得到改善;还有少量业主拒绝缴纳服务费,及提出降低服务费标准要求。

4、取消开发商成立前期物业公司的制度,或许可以减少制度缺陷带来的纠纷;

5、放管服改革下,物业服务的评价和价值交给了业主,但司法处理理念和规则并未跟上来。


特殊时期,那些被喊着要赶走的物业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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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时期,那些被喊着要赶走的物业怎么样了


特殊时期,那些被喊着要赶走的物业怎么样了


下面的内容没有全部放出来,不用看了:

疫情发生之前,甚至是1月初,我们的一个顾问单位还在和业主闹矛盾;与此同时及之前,稍微回顾一下,媒体上不断报道着新物业、老物业、业主之间上演的三国杀。当然,比较准确的说是部分业主与部分物业,或者是部分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我曾经在袁贵平的接待室看到有业主代表联名来告业委会的,我也不止一次接待过业主的咨询,物业公司的咨询,业委会的咨询,在朋友圈也看到有人总结了某某年可以不缴物业费的N个理由之类的短文,甚至于电视电台节目中也几乎每年都有类似的节目,去年我和李建锋还在惠州电视台做过一次关于物业的访谈,而每年我在315活动现场,也总能接到相当部分与物业有关的反映。

简单地说,在春节前,我已经在尝试与物业公司和业委会沟通是否要设立党组织,为此,我和同事在如何为物业公司服务上,甚至发生了根本的原则冲突,在我看来,那种针锋相对、你死我活的物业与业主斗争,不应该,律师更不应该为此提供法律之外的所谓“谋略”支持。当然,现在看来一切都缓和了,但我还是坚持我的看法,在业主与物业之间纠纷解决的边界应该严格限制在法律的合法权益框架内。如果任由所谓的红缨枪计划、大字报行动,社会将有不可承受之痛。业主、物业将都是受害者。

随着疫情发生,现在看来,似乎都平静了,因为大敌当前,那些喊着要把物业赶走的业主也戴口罩了,那些喊着要和业主斗到底的物业也忙着在防疫了。

然而,谁都知道,疫情不可能持续下去,把物业与业主的和平相处、互利相处寄托于疫情是很可笑的。

但是,我今天要说的重点,是来自我对几个物业公司的访谈情况,我想知道物业公司在疫情防控中做了什么?付出了什么?得到了什么?以及,通过本次疫情,我们应该如何理解物业与业主的关系?

为了说清楚上述大而不当的问题(其实我还是说不清楚,没有读过书,但自己认为应该这样的逻辑),还是得简单梳理一下物业与业主的纠纷类型。

在我从事法律服务这些年的总结来看,其实几乎有一半的甚至更多比例的业主对物业的抱怨和不满意,是开发商的问题,当然,这其中也包括了地产营销员的大嘴,也就是说,很多时候是物业在背锅,且这个锅有的一背就是十多年,一直背到业主也累了不说了还没有解决,但业主心里那个结就陈旧性存在,周期性回忆起来。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在目前没有废止开发商设立物业公司进行前期物业管理的框架下,没有好办法,在我看来,禁止开发商设立的物业公司进入前期服务市场,才能有效解决。但,这显然不现实,存量已经很大,那是利益之争,岂容我们乱弹琴。但,问题的症结我认为我说清楚了,业主对物业的不满意不是物业本身的问题,而是对象转移。因为开发商把楼盖好,你就不好找到了(指物理空间),一直在现场的只有物业。当然,开发商设立物业公司来前期服务,自然就有让物业擦屁股的功能考虑,但在法院处理中,叫豇豆一行茄子一行,那个独立主体说把业主的嘴堵的严严实实。

大约不到一半的业主抱怨是物业公司服务质量的问题,与开发商无关,比如门禁防火防盗、公共部分支出不透明、修理不及时、甚至打骂业主等。

在我今天访谈的几家物业公司情况来看,他们都坚守在一线,在各种资源并不充足的情况下,坚持做出入测温、登记、消毒、宣传、劝告等工作。有的还设立了比较完备的隔离室。

关于防疫物资:

A、在1月20日即准备,并且购置.....

B、没有准备,到处找人各种渠道....

C、没有提前购置....

D、没有提前购置...

是否有援助:

均没有,具体为:A、理解居委会...B、只拿来两张宣传贴,横幅都是自己做...C、...D、...

是否有政策支持:没有,财政部税务总局没有把物业纳入优惠范围。

业主的评价:

物业公司的计划:

2020-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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