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如果銀行裡存有合法的大額資金,但是個人沒有交過稅,稅務部門會不會查?

成龍809


只能說通常不會。

如果稅務部門可以隨意的查個人的銀行賬戶,估計不少人都得跑路了。

老周說下自己的看法吧

銀行和稅務並沒有實現信息系統聯網

目前稅務局和銀行的信息系統並沒有實現聯網共享,稅務局的金稅三期系統結入的也僅僅只有市場管理局(原工商局)的營業執照登記信息,而且,這個信息傳送也是需要兩部門之間去推送才能實現,意思就是我推送什麼給你,你才能看到什麼,並不可以自由查看對方的數據庫。

而且,老周認為在當前的社會環境下,實現銀行和稅務信息系統聯網也不太現實。

稅務部門檢查個人賬戶需要審批

我國的行政行為都是有一定的行政程序的,尤其在涉及人身財產的行政行為時要求更為嚴格。

稅務局檢查單位賬戶時需要縣、區自己稅務局審批,而稅務局查詢個人儲蓄賬戶時,是需要市、州一級稅務局審批的,需要的審批權限更高一級。

所以,沒有市州一級稅務局簽章同意的檢查通知書,銀行是不會提供個人賬戶信息的。

所以,只有涉及稅收違法案件的時候,稅務局才會主動的去查詢涉案當事人的銀行賬戶信息,比如偷稅漏稅的案件,好多都是銷售收入不走公司賬戶,都是打到老闆的個人銀行賬戶進行交易,以次來達到隱瞞收入的目的,稅務局為了查實公司的收入情況,就可能去查詢法人或者其他涉案人員的個人銀行賬戶,而一旦金額逃稅金額達到被稅務局查到,是有可能被判刑的。


銀行賬戶信息不是稅務局查處涉稅案件的來源

當然,這個是有個前提,就是沒有人去向稅務局舉報,如果有人向稅務局舉報某某有大額收入,沒有申報個人所得稅,那麼稅務局是需要去查證的。

而一般情況下,稅務局是通過核查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情況,發現了有涉稅異常指標時,才會啟動納稅評估或者稅務稽查。

所以,是先發現了其他稅收違法行為才會查個人銀行賬戶信息,而不是先查個人銀行賬戶信息再去查有沒有其他稅收違法行為。


總之,企業業務往來最好還是走公賬戶,隨著國家法制建設的越來越完善,對私賬交易的監控應該有越來越嚴格,一旦被查出來就真的嚴重了,而且,依法納稅也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huaihua老周


先說一點,一般情況下稅務機關是不會直接去查個人的銀行賬戶,再者就算稅務機關想查,如果沒有相關的審批協助查詢單,銀行也不會隨意告知稅務機關你的儲蓄存款資金。正常而言,只有稅務機關在進行稅務核查時,懷疑你有違反稅法的行為,並立案調查時,取得相關審批之後,才會去看你的個人賬戶。

一個人的賬戶裡,要取得大額資金,一般無非來源於以下幾種方式:

個人薪資所得

我們無論是在國企還是私企工作,個人的薪資都必須要按照規定繳納所得稅(當然你的收入低於起徵點的另算,以目前5000元的起徵點,考慮到五險一金及專項附加扣除的,如果你月收入沒有7000元以上的,基本不需要納稅),未達到納稅標準的,靠工資,你的賬戶裡哪來的合法大額資金。


創業

創業有兩種:一種是正規軍的大企業,這種企業所得都在公司賬戶裡,要把企業裡的資金以分紅的形式轉到你的個人賬戶裡,那麼必須要繳納20%的分紅稅收,這種情況下,根本不怕稽查;另一種是非正規的企業,比如很多小私企,直接用個人的賬戶來承接收款或者支付貨款等,這種事違規的,如果查到你,就是違法的。

當然,還有一種就是街邊小店鋪這種(比如便利店、五金店、奶茶店、大排檔等等),理論上也是要繳稅的。對賬證件全、核算準確的個體工商戶,稅務部門對其實行查賬徵收的稅款;對生產經營規模小又確無建賬能力的個體工商戶,稅務部門對其實行定期定額徵收。不過說歸說,除非是比較大的店鋪,很多小店實際都沒納稅。這種當然也是違規的了,如果真的要查你,你也沒辦法。

投資所得

如果是銀行存款、理財產品這類投資所得,目前國家並沒有徵稅;但是像股票就要稅額,如印花稅,再者股票的分紅也是要個人所得稅的。

此外投資房產這類固定資產,在交易時,也是要繳納各類稅收的(比如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契稅等等),所以對於投資你也是有按時繳稅的,無需擔心。

遺產繼承

目前個人賬戶中,要有大筆進項,又不用納稅,又合法合規的,一般就是遺產繼承了,目前我國尚未對遺產的繼承徵收稅額,但是不排除以後會進行徵收,國外很多就有徵收高額的遺產稅(比如美國遺產稅實行21級超額累進稅率,最低一級稅率為8%,最高一級稅率為50%),所以很多美國富人熱衷於捐款設立基金,不一定是真的有愛心,只是不想以後被徵收高額的遺產稅。


鯉行者


這個題目本身是自相矛盾的。我們根據個人獲取資金的渠道,逐一來進行分析:

第一,工資薪金或勞務報酬等。

個人為某個單位,或者其他個人工作,可以獲得收入。那麼,這筆收入,個人是交了稅的,主要是個人所得稅,有的可能還涉及印花稅等。只不過,通常情況下,個人所得稅由支付報酬的單位代扣代繳而已。如果你的工資薪金收入連繳納個人所得稅標準都沒有達到的話,根本不可能形成大額資金。

第二,生產經營收入。

最有可能形成大額資金的情況,就是個人創業,做老闆。在這過程當中,你所賺取的資金,必然是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只有在違規轉移資金的情況下,才能在自己賬戶上存入大額資金,這種做法顯然不是合法的。

第三,投資收入或意外所得。

比如,炒房。很多人工資收入不高,也沒有創業做生意,但或多或少參與了炒房大業,也賺了錢。在炒房的過程中,除了個人家庭唯一住房滿5年的情形外,每一次交易,個人都需要繳納一次個人所得稅。比如,買彩票中獎。這是典型的意外所得,也是要按照20%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第四,繼承財產或接受贈與。

真正能夠得到大額資金,保證資金來源合法,個人還不用交稅的情形,恐怕唯有繼承財產和接受贈與了。由於目前我國沒有開徵遺產稅,對贈與環節的稅收也相對較少,所以,個人通過繼承或受贈是可以免稅獲得資金的。但是,如果你繼承的是房產的話,還得賣了才能變成銀行賬戶裡的錢,仍然需要交納一輪稅收。

從實踐看,如果沒有特殊的情形,比如被舉報,或涉及某宗案件,稅務機關一般不會對個人賬戶上的資金進行核查。但是,如果個人需要移民或辦理資金出境手續的話,是需要提供合法收入來源證明的,這裡主要是通過繳稅來證明資金的合法性。而且,隨著信息化管理水平的提高,這種異常或特殊的數據,很有可能被納入監控範圍,每個人還是應當合法繳稅。


沉默的磚家


因為你已經說了,雖然大額資金沒有交稅,但是資金是合法的,所以稅務部門不可能去查你的銀行賬戶。

在正常情況下,稅務部門是沒有權利調查個人銀行賬戶的,如果稅務部門可以隨意調查個人銀行賬戶,社會上也就不會有那麼多的偷稅漏稅行為了。


那麼稅務部門在什麼情況下會調查個人銀行賬戶呢?

如果一個人有偷稅漏稅行為,稅務部門為了確認偷稅漏稅行為的真實性,會向上級部門申請調查個人銀行賬戶手續,一旦調查申請得到審批,稅務部門就會去銀行調取你的銀行賬戶信息。

一個人的賬戶被銀行懷疑有不法行為而舉報給執法部門,如果該銀行賬戶有涉稅,執法部門可能會提請稅務部門進行合作調查,以便查清所有不法行為。


所以說,個人收入和行為合法的情況下,稅務部門是不會隨意調取個人的銀行賬戶的,除非個人有違法違規行為,稅務部門才會作為主導部門或者協助部門去調查個人銀行賬戶的信息。


投融資那些事兒


大額資金轉賬的報備,反洗錢,這是對金融系統資金管理的要求。

稅務機關通常不會直接去查個人的銀行賬戶,也沒這個權利說查就能查。

只有在進行稅務稽查時,懷疑納稅人有違反稅法的行為,並立案調查時,進相關領導批准之後,才可以去查個人儲蓄賬戶。


與稅務有關的個人賬戶餘額,最常見的情形有:

1、從公司賬戶轉賬到個人賬戶;

2、銷售業務的回款,直接走個人賬戶,不經過公司賬戶;

3、與其他個人賬戶之間的大額轉賬;

4、非中國境內取得的大額收入;

理論上說,這些都可能會涉及到個人所得稅。但可能也因為對個人所得稅的稽查更復雜,成本更高 ,所以不是最嚴的。去年冰冰補交的8個億個稅,若不是被舉報,可能也不一定會影響重視。

但在信息系統越來越強大的前提下,個人數據只會越來越透明,合法經營,合法取得收益,依法納稅,勢必會越來越被重視。

至少,用個人賬戶幫別人倒賬這種高風險的事,還是儘量不要做為好。


康愉子


正常不會查的。

按照徵管法的規定,如果查詢個人的儲蓄賬戶是要有前提條件的。這個前提就是,稅務局對涉嫌立案的稅務檢查案件的個人儲蓄賬戶。徵管法規定:


第54條 稅務機關有權進行下列稅務檢查: (六)………稅務機關在調查稅收違法案件時,經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准,可以查詢案件涉嫌人員的儲蓄存款。稅務機關查詢所獲得的資料,不得用於稅收以外的用途。

所以只有在稅務局檢查人員為了查實案件,需要對他的儲蓄賬戶進行調查的時候,才能提出申請查詢個人儲蓄賬戶的情況,而且這個申請批准還是很有限制的,必須要在地市級以上稅務局局長批准,才能夠查詢個人儲蓄賬戶。

這個條件還是比較苛刻的,很多案件都達不到這個水準。所以即使你的個人儲蓄賬戶有再多的錢,即使有10億、8億的資金,如果沒有涉及到相關的稅務案件,稅務局不會也不能去主動查詢你的儲蓄賬戶的。不過人民銀行可就不一定了,他們有反洗錢的相關規定,可以隨時對你的賬戶進行監控和檢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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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刀三爺聊財稅


也有的是收藏所獲。如奇石、寶石、古玩等。

增值保值是收藏的特性。

所以⋯⋯








精品基地


稅務部門是否會對銀行賬戶進行查詢取決於該客戶的資金往來是否涉及到逃稅避稅的情況。一般情況來講只要你在銀行賬戶裡面的錢是合法的收入來源稅務部門不會主動查詢的。只有在你所發生的經濟活動觸及到稅法法律底線時,稅務部門會進行立案偵查。通常會持有查詢文書去銀行櫃檯辦理查詢。沒有文書銀行是不會隨便對執法人員提供客戶相關賬戶信息的。

假如說題主所說的所謂合法收入是通過洗錢或者是非常規渠道獲取的話,那就有可能會進入稅務部門的稽查單位之內。曾經我就遇到過一起外省的稅務稽查部門來我行查詢銀行承兌匯票的相關信息。他們要求把所有的匯票背書信息等都提供出來,以便他們來作篩查。目的是搞清楚這些交易的真實性。

在日常生活中的很多資金渠道是需要進行繳納稅費的。比如你平時的工資薪酬等,超過一定的限額就會扣除稅費。不過實際發到手的金額也就是已經繳納過稅費的金額了。還有一些偶然所得比如中獎之類的。通常回要求繳納中獎金額額的20%作為稅費進行扣除。如果你是個體經商戶或者是公司類等也是需要根據不同的業務類別繳納不同的稅費的。

總結來說,你如果不確定你所發生的業務是否為繳費類型可以上網進行查詢或去稅務大廳進行諮詢。如果是刻意的規避稅款的繳納那肯定逃不過稅務部門的法眼,擔心會被查詢也是徒勞的。


膠鄉寶媽


合法的前題是納稅後。既然沒交過稅那就看稅務機關的態度了,一般不查但是並不代表不會查。


馬小臭他爹


有收入就有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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