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我被公司辭退已經簽了工資結賬了,還可以去維權嗎?

許仙視角


只要《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中沒有寫"雙方一次性處理終結,雙方無涉"這句,勞動者都可以反悔再去維權。這一點,很多被辭退的勞動者都不是很清晰,這是一個比較典型的好問題。

只要在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或協議書中沒有寫死,即使工資結賬了,照樣可以再維權。

很多企業,員工被辭退以後,只是簡單把工資結了,而並沒有相應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或者協議書,甚至勞動者因為被辭退了,都不好意思要這種證明書,這就恰恰給勞動者有了翻盤的機會,這也是題主所希望看到的。

上述這種情況,你的相關的權益(權力+利益)沒有達到國家法定標準的話,那是可以進行再次維權的。通俗一點講,就是用人單位通過協商或者溝通,往往顧忌情感或者面子,而少給了勞動者相關的經濟補償金。

也有很多企業,做得相對規範一些,雙方簽訂一個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在協議書中明確具體的崗位、合同期限、應發工資及經濟補償金等的情況。如果在協議書中沒有“雙方一次性處理終結,雙方無涉”這句,那麼作為勞動者是可以反悔再進行維權的。如果有了這句話,那就是雙方最終的解決方式,就如同終局裁決一樣結束了,到此畫上了句號,勞動者也就沒法再維權了。

此種可維權的情況下,多采用投訴、仲裁和起訴的方式進行維權。

勞動糾紛一般的維權方式是雙方協商、調解、投訴、仲裁和起訴等5種方式,像這種雙方已經結了工資的,並且進行了相關約定的,再次維權更好、更有效的方式就是投訴、仲裁和起訴了。

1、不管是投訴、仲裁還是起訴,都需要自己手裡握有證據,其主要有:

  • 勞動合同

  • 工資銀行流水

  • 工作證或者工作卡

  • 考勤記錄

2、此類2次維權,核心是補足差額部分,通常指:

  • 少給的經濟補償金

  • 少繳納的社保

  • 少付的應得薪金(含加班費、假期工資等)

3、主要維權方式三類

  • 投訴

可以是現場到勞動監察大隊填表投訴,也可以進行電話投訴,但都需要向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提交相關一些證據,這個投訴(勞動監察)的時效是2年,也就是說過了2年不投訴,就過期作廢了。勞動監察結案期限不超過3個月,也就是說3個月內勞動監察大隊要結掉這個糾紛案件。

  • 仲裁

要仲裁的話,就需要向當地的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申請書》,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仲裁有一個受理-調查取證-調解-開庭裁決的過程,法律規定最長不超過2個月結案,但實際上由於仲裁對勞動者是免費的,案件比較多,往往排隊耗時超過這個期限。仲裁的時效是1年,過了1年還不去仲裁,也是過期作廢。

  • 起訴

如果勞動者對仲裁結果不服,或者說仲裁不受理的,那麼可以向當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訴訟的時效是3年,結案期限根據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一審二審都有所不同,大家可以看圖片。

以上,供參考。如還有不明白的,可關注我後,聽聽我的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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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凡田e洞察


我來分享一下發生在我身上的經歷吧,我本人就是因為遲到,公司在批評的過程中使用了不當言語,導致和領導發生了爭吵,後來領導讓我辭職,我沒有主動辭職,最終領導辭退了,公司主動辭退我,之前的工資也正常發放,還給了我一個月的補償(在公司滿一年不滿一年半補償一個月工資,滿一年半就要補償兩個月工資以此類推)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要給員工一定的補償。而且之前的工資要正常發放,不得隨意扣除。如果公司沒有做到這點,你是有權去當地的勞動部門投訴,尋求幫助,讓勞動部門協調解決糾紛。但是公司工資也正常發放,相應的補償也兌現,那就沒有必要再去勞動部門維權。況且在辦理辭退時公司和你是要簽訂解除勞動協議的,這份協議上都有寫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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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據你的問題,你被公司辭退了,但公司在辭退的時候已經給你結清了工資,這種情況下,你能否就辭退一事再去維權,關鍵就看你當初離職的時候有沒有辦理辭職手續,且辭職的原因是個人原因還是公司原因。

如果你當初被公司辭退的時候沒有辦理辭職手續,就是被公司口頭辭退的,那麼這種情況下是可以去維權的。因為這種情況下的辭退行為是不合法的,你去勞動部門投訴可以得到受理。

如果你當初是被公司辭退的,可是你卻按照辭職的流程辦了辭職手續,並且辭職的原因不是被公司辭退,而是寫的你個人原因離職,那麼這種情況下你不可以去維權。因為你的離職原因是最為關鍵的,它決定了你能否維權,就目前的法律規定而言,即便是公司辭退你,但只要你寫的離職原因不是公司辭退,那麼你的離職就跟公司無關,你想投訴公司就不會被受理,而且你的做法也不符合法律規定,所以這種情況下沒辦法維權。

另外一點,就算你可以去維權,你也存在一定的難度,因為你沒有辭退的證據,所以維權有難度。

這是因為,從你的問題來看,公司雖然對你做辭退處理,也給你結清了工資,但是公司顯然沒有給你支付經濟補償,這也就是說,公司沒有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辭退流程和辭退補償執行,所以你想要維權成功的話,你手上還得要有公司辭退的證據資料。而最好的辭退證據就是公司方面出具的辭退通知書或者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或者你有公司辭退你的錄音資料,這種情況下你去維權才最有希望。

此外,你維權無非是想要獲得公司的經濟補償,但也要看工作時間長短的,乾的時間短,維權不划算、沒什麼意義;乾的時間長,維權才划算,也才更有意義。

如果你在公司乾的時間不長,比如也就一二年,那麼我建議你乾脆放棄維權,因為就算你成功維權了,你也拿不到多少補償,但維權的過程很可能耗費你很大的精力,對比而言是不划算的,所以我說你在公司乾的時間短可以不維權,畢竟公司給你結清了工資,也不欠你什麼了。但如果你在公司幹了好多年,比如干了一二十年,那麼公司這樣辭退你肯定無法讓人接受,你可以做最大努力去維權,因為你在公司工作的時間長,辭退的補償就比較多,維權才划算。

總的來說,你被公司辭退了,即便公司給你結清了工資,你還是可以維權的,前提是你得有被辭退的證據。


Sir聊HR


對於這個問題,首先你要分清,你到底是被公司辭退的,還是你主動提出離職的?

如果你是被公司辭退的,公司辭退你,是必須要有法定的理由的。一般情況下就是勞動者要有法定的過錯,如果勞動者沒有法律規定的過錯,公司隨意辭退的話,是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這種情況下,你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的。即使你結清了工作,只要沒有簽署相關的認可你有過錯的文件,還是可以繼續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維權的。但是如果你確實是有法定的過錯,公司辭退的你是有理有據的,那你也沒有辦法要求賠償金。

還有就是,如果是你離職,而且離職的原因寫的是因你個人原因,這個時候你也是沒有辦法要求公司向你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除非你離職的原因是寫的公司有過錯,所以才導致你離職,這種情況下,依然可以要求公司向你支付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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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律師工作室


可以去維權,前題是什麼原因公司辭退你的,要是你是無原無故被辭退恭喜你,你中獎了。

第一,看你和公司有沒有籤勞動合同,公司有沒有給你交保險,要是都沒有公司賠償你11個月工資,不過這個是有時效的是一年,

第二,你得有能證明在本公司上班的證據,工牌,廠服,考勤工資單以上沒有也沒關係,只要公司工資發放在工資卡去銀行打印銀行流水就行,好像是10塊錢,再找個律師,律師會給你把能算的給算的一清二處的,不用你麻煩,最快半月長一點60天,一切搞定。


浪漫的孤獨


在勞動爭議維權中,我們一定要弄清楚兩個概念,一個是個勞動關係相關的權益,一個是勞動報酬相關的權益。

實際上這兩者互相併不影響。您說的已經簽字工資條,基本上是對工資離職公司部分的認可,也就是在離職工資結算這塊不存在任何問題。

另外,你要看你簽字的東西上有沒有註明勞動關係權利和義務的終結,如果沒有,那麼一樣可以去維權。

一、即便公司已經發了離職工資了,只要書面上沒有寫明雙方的勞動關係終止,互不承擔任何有關勞動關係的責任和義務,那麼一樣可以就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進行維權。

二、如果公司和你已經簽訂瞭解除勞動關係協議了,那麼雙方之間只是對勞動關係關聯的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不存在任何問題。但對於工資、加班費、社保、未休年休假等等一樣可以去維權。

所以綜上所述,要看你和公司之前簽過哪些書面的材料,如果沒有涉及其他方面的,一樣可以去維權要求。如果還有不懂的地方,可以私信給我!


打聽生活


可以,但關鍵在於用人單位是否存在違反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而且你的維權範圍是否在有效期內,其次維權是需要相關證明材料的,這些你都能提供嗎?如果有的話可以,否則的話就不太合適了。

維權訴訟請求都有那些。

01 在職期間涉及那些權益

一般在職期間主要涉及的權益,工資是否按時足額髮放,勞動合同、加班費、社保是否繳納以及是否根據工資額繳納等。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也就是說用人單位違反上面這些項的話,勞動者可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並且用人單位向其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要是違反第(三)條的話,事後還要以要求用人單位為其補繳社保。

我朋友所在的公司就有這麼一位員工,公司成立之初並沒有依照法律法規,建立社保賬戶,自然也就談不上為其繳納社保,而這位員工工作10年,依舊沒有為其繳納。離職後,想起來沒有社保的話無法辦理退休手續,自然也就沒有養老金,要是自交的話費用也是一筆不小的數字,於是就找單位為其補繳。

而且像我朋友這種情況的公司,或許不在少數。如果涉及到這方面的話,一般是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為其補繳的,只不過相對麻煩一些,而且單位也不一定能如數補繳。

至於其他的權益一般會在辭退時,用人單位就會解決的,所以其他想要維權起來是有一定難度的。

02 辭退涉及那些權益

辭退顧名思義,由用人單位單方面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故行為人為用人單位,像這種情況用人單位是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的標準一般是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以及前12個月平均工資,綜合計算的。補償年限最高為12年。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其次,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關係的流程是否符合法律法規。

最後,是否有賠償金什麼的。

對於這塊,一般用人單位在辭退勞動者時,都會與其簽署一份離職協議,會在上面寫清工資如何結算,補償那些錢,以及是否還有其他等項目。如果在辦理手續時,簽署了這份協議的話就有難度了。

維權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

雖然說舉證多數是由用人單位來提供,但也需要能提供出來一些基本證據,才好例案,否則的話有點難度。

維權無非是想獲得更有利的經濟利益,但也要看工作時間的長短,時間越久越划算,也才更有意義,否則的話從經濟成本的角度來考慮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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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新人秀


依法維權是勞動者的權利,在勞動爭議領域是否維權主要是看成本與收穫之間的比例,維權是需要時間成本的,如果說成本與收穫不成正比的話維權還不如不維權。

勞動維權如何計算成本與收穫之間的比例呢?

一、首先要明白勞動者可以主張的訴訟請求

勞動者一般情況下所涉及的高頻訴訟請求主要有:經濟補償金、經濟賠償金、延時加班工資、休息日加班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帶薪年休假工資、代通知金、高溫補貼、年終獎、提成工資等。當然勞動者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確定維權的訴訟請求,或者向法律專業人員諮詢來確定維權的訴訟請求。

二、其次是要明白這些訴訟請求能夠拿回來多少錢

經濟補償金賠償標準是(半年以上算一年

)一年一個月工資的賠償標準,依此計算。

經濟賠償金是經濟補償金的二倍,就是一年兩個月工資的賠償標準。

延時加班工資是150%,休息日加班工資是200%,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是300%。

代通金一個月標準。

停工留薪期工資是300%。


一小小小律師


如果你的權益受損害當然可以維權。由於文中未提辭退原因,因而無從判斷是否受到侵權,最好先向當地的勞動部門講清具體情況,根據他們的建議來採取下一步的措施比較合適。


舟山老王1


看你是否已經簽了與公司再無任何勞動合同糾紛的聲明,如果已經簽了就無權再就此事去維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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