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有人说所谓书法就是书中有法,这个法字怎么理解?

止儿文学


关于书法的“法”字有很多种解释,有说“方法”,有说“法度”,我觉的二者并兼。

写字的方法,重在执笔:

我们目前采用的是五字执笔法,分别是擫、押、钩、格、抵,这应该是写毛笔字时要掌握的最基本的方法。

擫(yè):按的意思。以大拇指骨上节出力紧贴笔管内侧,略斜而仰。

押:即压,用食指第一指节斜而俯地出力,贴住笔管的外侧,位置和大指内外相当,和大指相对地配合一起,约束住笔管。

钩:中指的作用,在大指和食指将笔管约束住的情况下,再以中指的第一、第二两个指节弯曲如钩,钩住笔管的外侧。

格:无名指的作用,格有挡住之意。无名指用指甲肉之际紧贴笔管,用力将中指钩向内的笔管挡住。

抵:小指的作用,抵有托着之意。小指衬托于无名指之下,以增加力量,挡住中指的“钩”。

五指虽各司其职,但又相互配合,其执笔的要领是:指实、掌虚、掌竖、腕平、管直。掌握住这些,才能让毛笔在纸上辗转腾挪、游刃有余。古人云:凡学书字,先学执笔。便看见执笔的重要性。

写字的法度,重在笔法:

卫夫人在《笔阵图》曾言:夫三端之妙,莫先乎用笔。想在纸上写出熠熠生辉的字光会执笔是不够的,在运笔的时候还有很多法度。如提按、顺逆、露锋、藏锋、中锋、侧锋、逆锋运笔等。

提按:利用毛笔提细按粗的特点,在书写过程中不停地提按,产生出粗细绝不同的线条来,使笔画有丰富多彩的变化。

顺逆:指笔画中起笔、行笔、收笔的三个过程。

露锋藏锋:顺笔而入,使笔画开端呈尖形或方形,为露锋;逆锋入笔,横画欲右先左,竖画欲下先上,使笔锋藏在笔画中,笔画开端基本呈圆形,为藏锋。

中锋侧锋:使锋尖常在笔画中间运行是为中锋用笔;为使笔画有力度,有时还要学会“侧锋用笔”,或者涩势前行,行中留,留中行,避免浮华。

逆锋运笔:行笔时锋尖逆势推进,有时笔锋散开,笔触中产生飞白,这种点、线更具有苍劲生辣的笔趣。顺锋运笔与逆锋相反,采用拖笔运行,故线条轻快流畅,灵秀活泼。

以上是学书法时必要掌握的知识。另外还有结构、墨法、章法,这些是能让你的字成为一件作品的辅助技巧。兵无常阵,书无常势,方法和法度只是我们通往书法艺术的敲门砖,从师古人,师造化到师心源需要漫长的过程去沉淀,正所谓艺无止境,共同努力吧!


书风法雨


书法里的这个法就是笔法,按笔法创作,古人称为法书。不用按笔法书写,古人称俗书。法书后来称为书法,俗书就是一般实用书写。

这个法字包括了执笔法、运笔法、结体和章法。原来以为书法就是用锋书写的笔法,后来读古书论才知古人所说的笔法包括了执笔之法,可见古人对执笔十分重视,决非二指、三指随便拿笔即写。随便拿笔写字就不是书法而是书写了。

古人是积几百上千年才总结出来的笔法,又因笔法较难学而称为秘诀,是有道理的。如果不讲理,也不以为道,只看字形外表,一定不是书法了,而只是古代读书人个个会写的毛笔字书写。

但是这个法即笔法是原则,并非写得和古人一模一样才是合法。苏东坡先生说: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才是真正的书法之法。






王乃栋说书画


法,即代表一定的法度规范,书写规范。从文字学意义上来说,法这个字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演变。

法,最古老的的一种写法非常复杂,应该这样写“灋”,而右半部分其实是一个上下结构,一个“廌”加上一个“去”。“廌”就是獬豸,传说中的一种神兽,它有一个特别之处,那就是他可以一眼看出来哪些人是好的哪些人是坏的。后来这个字并不是建国后才开始简化的,而是从古代就已经开始简化了,可见汉字简化是历史趋势。因此,渐渐的,“廌”慢慢的就被去掉了,而只留下了这个“去”字。

对于“法”来说,“法”的方面主要是一系列法度的“规范”,比如中国书法中,古代书法在书写书法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书写方法,这些书法书写的方式蕴含在两个方面,一个是书法的具体作品中,一个是书法的理论之中。

作为一种规范,“法”是存在于一系列“书”的动作之中的,它是贯穿于书法书写的全过程,包括对于艺术作品的鉴赏,法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是一种约束,更是中国书法最深层次的灵魂和精髓。




爱画画的梅梅


简言之,方法。法就是技法,写字的规律。做啥事情必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方式。

脱离书写的规律。必然写的是普通的实用字。因为没有按照笔法去挥洒,自然就不可能称之为“书法”艺术。

起码属于艺术化很差。写的不中看,欣赏性不高。经常遇到大家晒笑。

法外之法,在此谈一谈

写字写到一定瑧熟后,都有自己的写字特点,有了自己的写字方法,有了自己的书法。

取法上更进一步。写出了自己的笔画结体方式,创造了新法。如此法外之法。如此形成了。古代书家都是有自己的书写方法。才能形成不拘一格的书家称号。

法,与度相连,成为法度,适宜的度量,比如写字开合,顿挫,提按,诸多的用笔规律,都是有尺度有幅度的,过之则失去妙美书境。

书法中的“法”,内容丰富,包含了书写的众多的技术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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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所谓书法就是书中有法,这个法是怎么理解的?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法,那书法当然也有她的法度。不依规矩不成方圆,如果书法没有法,那便是写字或江湖体,何谈美丑和艺术之分。

首先:执笔法。就是执笔的方法,分五字执笔法和腕法。一般常用的执法法是唐代书法家陆希声总结的五字执笔法:按、押、钩、格、抵。其要领是:指实、掌虚、管欲直、脚放平、胸与桌沿有一拳距离。指法的人就是使用上面五字执笔;腕法的人就是让笔管垂直纸面,随笔势的走动,前后左右提按起伏,这样就做到笔势灵活。又有枕腕、提腕和悬腕三种腕法。

其次:用笔法。就是通过毛笔和笔毫在纸上运动,写出有骨肉有生命的线条来。从起笔,运笔到收笔的方法。笔法分明,线条圆润,常见的有“永”字八法。

然后:墨法。古人云:书法除了笔法以外,墨法也极为重要。如同一个人的肤色,墨色好血色丰润,神气焕发。浓淡适宜,墨须浓而不凝,凝则笔画呆板,干涩;墨须淡而不死,死则伤神。墨色温润、含蓄、变幻多端、有五彩之妙,是书法艺术美的重要因素。

最后:章法。一副作品,对内容、落款、印章等总体设计的方法叫章法。是习书的重要内容,与笔画结构相互关连,不可分割的整体。包括内容的安排,天地留白比例;字距和行距摆布;以及题款、落款和印章都是极其讲究的。

以上谢谢!


文川阁


书法,其实就是用一定的书写工具进行书写的艺术,只不过它比一般艺术更加严谨,因为它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度规范,所以称之为书法。

书法这两个字可以拆分开来进行理解。所谓的“书”,并不是我们平时意义上的“书籍”,这个书不是名词的“书籍”,而是应该理解为“书写的动作”,按照书写的意思来理解,作动词。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中,曾经多次提到这个字。在《说文解字》【卷三】【聿部】中,对于“书”作如下解释:

箸也,从聿者声。商鱼切,文四。这里面,“箸”的意思是用小刀刻画或者撰写在竹简上。我们看历史电视剧,先秦以及秦朝初期,还没有造纸术,因此,字迹都撰写在竹简上。既然是竹简,工具就是刻刀。所以,这里,“书”的释义——箸也——就从其本意来说,指的当然是古人拿着小刀在竹简上刻画的这一个动作、状态。

法,即代表一定的法度规范,书写规范。从文字学意义上来说,法这个字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演变。

法,最古老的的一种写法非常复杂,应该这样写“灋”,而右半部分其实是一个上下结构,一个“廌”加上一个“去”。“廌”就是獬豸,传说中的一种神兽,它有一个特别之处,那就是他可以一眼看出来哪些人是好的哪些人是坏的。后来这个字并不是建国后才开始简化的,而是从古代就已经开始简化了,可见汉字简化是历史趋势。因此,渐渐的,“廌”慢慢的就被去掉了,而只留下了这个“去”字。

当我们把“书”和“法”区分开来,分别对待的时候,这个时候,书法的一个完整的意义反而更为容易被人们所看到,所熟知。

作为一门书写技艺,书法的书写动作是受制于人的手腕活动的,而一切书写书法的动作目的,就是为了解放书法书写者在书写书法过程中的手腕动作,让手腕、指部活动的更加灵活、方便。

书写书法的动作,在一定程度上是非常灵活方便的,这种方便而又灵活的书写,可以让我们的书写更加自由。

具体来说,有枕腕、悬腕、悬肘等多个动作组合方式。这些都属于“书”的方面。

对于“法”来说,“法”的方面主要是一系列法度的“规范”,比如中国书法中,古代书法在书写书法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书写方法,这些书法书写的方式蕴含在两个方面,一个是书法的具体作品中,一个是书法的理论之中。

对于书法作品来说,需要我们在具体的、对书法作品进行考察之后,才能有所定夺,即对于他进行临摹、进行学习,才能有所总结、有所创造。

这是一个相对来说不是很理性地阶段,即它是一个偏重于实践的过程,是靠我们在时间总慢慢摸索,获得一个相对来说比较合理地规范感觉。

但是对于古代书法理论的整理,则在一定程度上是从文字角度,从概念、逻辑、判断的角度进行分析评价得来的。

具体来说,书法的一系列规范、法度体现在书法的三个重要的技法上,即笔法、结构、章法。

笔法,是从用笔、运笔的角度,对于书法的书写进行的分析,在用笔原则上来说,如何搭配宗峰、偏锋、侧锋,如何进行锋的藏和露,是一个非常关键的学问。这些是笔法方面的“法”。

结构上,如何组织安排笔画的穿插,如何进行笔画的安排、迎让、趋避,是非常关键的方面。这些结构化的要素,体现在书法理论上就是一系列书法结构规律,如《欧阳询三十六法》等。

章法上,章法的布局安排也体现出一定的规范性。这种规范性带有某种约定俗成的意味。比如,印章加盖的位置,每一个字、每一行字的安排布局等。

“书”与“法”的概念并没有我们想象中存在有那么大的区别。作为一种规范,“法”是存在于一系列“书”的动作之中的,它是贯穿于书法书写的全过程,包括对于艺术作品的鉴赏,法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是一种约束,更是中国书法最深层次的灵魂和精髓。







书法小白木易


一切的艺术创作都有方法问题,它属于技能范畴,一般都不作为审美效果来认识。书法则不一样,“法”既是指书写的技法,更是重要的审美内容。且“法”的运用、运用的效果,还表现在“度”的把握上,因而有“法度”一词为书法所专有。尽管发展到后来,还有了“从有法到无法”之说,但这并非是不讲“法”,而是讲“无法之法”,称“无法之法,乃为至法”——这是什么意思?这是怎么来的?如何去追求它的审美效果?其意义与价值又是什么?

  一般日用器具的制作,人们都会从实践中摸索利用工具器材性能进行操作的方法。这一点,中国人并不保守,早有“千个师傅千个法”的说法。但是,对书法之法的讲求,可没那么简单。

  以蔡邕《九势》为例,这可能是历史上留传下来讲书法之法的第一篇文章,可是该文不称《九法》,而称《九势》,这就在告诉人,书写讲法,是为了求势的(那时还没称书法为艺术)。该文开篇不是讲具体技法,而是讲用法之理。原来这一系列技法讲求,都不是他个人的主观规定,而是书写中要把握的自然规律,总括一句话,就是阴阳的矛盾统一。写字,用的是“法”,写的却是“理”,即自然之规律。

  书法之所以成为审美意味深厚的艺术,并非只是由于表面上有似而不是、不是又似的有意味的形象感,更在其中有属于这个古老民族深厚的哲学精神内涵。所以当书写工具器材、书写方式稳定,字体稳定以后,人们便将书写中积累的技法经验进行总结,于是蔡邕《九势》、卫铄《笔阵图》、智果《心成颂》、欧阳询《结体三十六法》等和其他一些讲“法”的论著先后问世。

  现在回头来看,这类讲“法”的著作大体上有两类:一类是讲各种字该怎么结体。——后人依其法结字,确实得到平正安稳的形式,但为什么一定要这样结构,以隋智果《心成颂》为例,他讲的只是心理感觉,并未说出道理,所以其文有这样的命题;另一类则努力以人的现实经验之理,比喻相关之字的结构。——这样人们容易理解并可举一反三,悟得更多的结体方法,欧阳询《结体三十六法》就属于这一类。

  这两种讲“法”的方式,逐渐使人形成两种不同的学书认识和方法。

  一种是视“法”为前人书写积累下来的保证用笔结体的基本经验,书写遵守它,学仿它,就可以保证书写具备通用的文字形式。

  另一种则认为必须遵守的“法”只是自然规律,每个人都可以据规律随情性作自己的安排。理解规律,是为了让自己的书写合乎规律,而不是为了要求每个人都来仿照前人书写的样式。

  二者都认为自己所讲是“法”,都认定“法”要准确掌握。准确掌握就是“无过无不及”,适“度”。“度”把握好了就有美,就是艺术。

  在书法为实用的历史背景下,写出的字,好比现今统一的印刷体似的,让人看得清楚明白,所以唐代科举考卷上就规定考生遵守《干禄字书》。可是人都是有个性的,个性都会从其运笔结体中表现出来,就像不同人各有不同面目而生动自然。这一规定出现,大家都得抑制个性,强作一体,就不合自然规律了。即这种书写,符合了为统一科举考试而强制的“法”,却违背了“书肇于自然”之“理”。

  怎么办?这就看怎么认识了。

  有人认为书写之有、文字之创,本就是实用需要决定的。现在文官考试,为了方便阅卷,需要有尽可能统一的书法形式,为什么不应该制定统一的标准让众人遵守呢?这是一种随时代的实用需求提出的法度观:不要以个性妨碍实用需要的统一性。

  还有一个情况:魏晋以来,正、行书已形成稳定的形式,也积累了丰富的技法经验。人们普遍认为,这种书势端谨、大方,既实用又美观,这才是足以为法之书。大家都该学仿,从而便形成了以这种法式、风神为美的时代书风。这种学书势头,从唐代起一直延续到北宋初。这时在人们心目中逐渐形成了一种书法观点:任何人写字,如果笔下不见晋规唐法,即被认为是“偏离正途,误入魔道”,就不能算是书。

  强迫不同的人按同样的方式面目写字,虽然是实用需要,但这究竟是违背自然规律的事。有识之士认识到这一点以后,大胆突破。于是就出现了被“唯有晋唐面目才是书”的人视作“无法”。事实上,世上一切事物构成都有内在规律,如果真是“无法”,书法也就没有了。有见识、有能力突破的,只是限制了艺术个性发挥的那些程式化技术规定。实际上这些被哂为“无法”之书恰是坚守着书法艺术形象得以构成、艺术效果得以产生的基本法则的,因而所作便出现了更新鲜的为人所美的效果,故被人称之为“无法之法”,并誉其“乃为至法”,意思是:不守那种要求将字写成统一样式的方法,却充分把握了书之为艺术、之有审美意义与价值的根本方法,这才是最恰当地用“法”。

  为什么这样认识“法”、运用“法”,“乃为至法”呢?因为“法”的运用,是为创造有生命、有个性面目的艺术形象服务的。只有在这一意义上显示了书家的见识、修养、功力,才具有用“法”的意义与价值。

  为什么用“法”还要讲“度”呢?写字,是为了创造生动的艺术形象,没有“法”的运用不行,“法”的审美价值与意义,全在形象创造中恰到好处地运用,“无过无不及”,把握好这一点,就是掌握了“度”。书中显示出这种效果,正是艺术见识修养功力的表现,“无法之法”,适得其“度”,正是书家识“法”、用“法”的最高境界。一件书作如果不能从用“法”上展现出这种效果,就不能算达到用“法”的高境界,就直接影响作品的艺术性。

  总体来说,“法”的认识、运用,有一个历史发展过程。最先只是利用工具器材性能实现书写,在越来越熟练的书写中,人们发现了审美效果,就逐渐有了以实用为前提下的审美效果追求,“法”也在这一目的要求下积累。可是在用“法”中,事实上又出现了两种认识、两种态度:一种认定“法”是既利实用又保证审美效果必须恪守的绝对规定,否则就不是“书”;另一种则认为“法”只是前人书写中积累的体现了自然之理的经验。只要不违书理,是可以作个性化的运用的,而且用“法”的目的意义和审美效果,也正在这里。

  今天,书法已成为纯艺术形式,“法”是不是还要讲求?如何讲求、运用才有意义、价值?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我们应该很明白了。



林沛鑫001


您好,我是青翁文化,很乐意与您交流。

您的问题非常有意思,也是很多人困惑的问题。

何为书法?鄙人认为书――就是书写;法――指法度,法度又包含笔法、章法、墨法。字中有法这个观点即一个字中,都有着前人制定的法度。

我国的书法自晋已经五体具备,真行草隶篆每种字体都有它的书写要求。详细的说,基本笔画怎么写?偏旁结构怎么搭配?整篇章法怎么设计?古人都已经为后人示范了几千年,在学习的过程中严格遵守才能学得精髓。

如不按照法度,任意而为乱写一气,终归不是正道,也就是所谓的“江湖体”。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愿上下而求索!

祝安好!





青翁文化


这个法就是法度,即一定的规则、章法,人们常说欧阳询的字体,法度森严,即有一定的规律可寻,如果严格按照这个规则去学,就能达到这种字体的一个高度。相反像米芾这样的字体,比较自由、求变,反倒不容易找出规律,有法度森严的字比较容易入门,变化多的相对难一些,但也可以找到它的法,去学习。



雪飞188836876


书法有法,这个法字从字面上简单的解释就是方法和规矩。基本上的讲有执笔之法,点画的写法,间架和章法的布局。这里最有名的一句话就是赵孟頫说的:“用笔千古不易,结字因时相传”另外还有用墨的浓淡干枯的变化的所谓的墨法。

笔法无外乎方圆,形象只是基本功,变化才是真道。这些说的还只是基本的法。如果要上升到艺术层面的美学思想的大法。气韵啦,形意啦,精神啦等等这些层面。很多字写得好的人都会被淘汰掉。这是为什么呢?中国有几千年的文明史,写字写得好的人多如牛毛。但是能卓然成家的数来数去也不是很多。到了这个阶段,这个“法”就几乎成了所有人的瓶颈,轻易就突破不了了。也就因为在上个那层面的低层次的“法”里一部分人感觉成就很大,骄傲自大,就不思进取了;还有一部分人因为始终无法突破瓶颈,所以他们都也一样被挡在这个“法”门之外。

黄庭经在这个时期也很苦闷!终于有一天见人划船而悟道从而突破瓶颈更进一步写出了自己的风格。张旭也是在看了日月星辰,山川星河,云山雾罩的种种自然景观而醒悟把这些融入到笔端才有了现在的狂草奇观……

没有相当的学识,境界,和悟性,我想这个层次的“法”才是真正人人无法可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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