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唐山多地发布重要通告


唐山多地发布重要通告


唐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

境外入唐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近日,境外多个国家新冠肺炎疫情呈快速扩散蔓延态势。为更好地保障广大市民和境外入唐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防止疫情输入扩散,现就进一步加强境外入唐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公告如下:

1、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境外入唐人员(包括境外来唐的外籍人士和境外回国入唐的中国公民),须第一时间主动将本人基本情况、入境时间、途经口岸、乘坐何种交通工具、到达前14天身体健康情况等信息向所在社区(村)、所属企事业单位进行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核酸检测、集中或居家隔离14天等疫情防控措施。无论中国公民或外国公民,均由属地政府一视同仁、无差别开展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对迟报瞒报、不如实报告情况的,或拒不配合做好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得知有亲属、朋友即将由境外返唐的信息后,务必第一时间向本人所在单位报告情况。对于迟报、瞒报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3、境外入唐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的,要迅速做好个人防护,并与所在社区(村)联系,由所在县(市、区)防控办安排专人专车“点对点”送至定点发热门诊进行救治筛查。

4、全市城乡居民要保持警觉、互相监督,如发现有境外入唐人员未向所在社区(村)、所属企事业单位报告情况或未隔离14天在外活动的,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0315)2530110。举报信息查证属实的,将给予3000元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唐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6日


路南区


关于实行对隐瞒实情和聚集性活动

举报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3月4日全省疫情防控工作调度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防疏漏、防聚集工作,经路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制定如下公告。

1.对个别发热人员在排查工作中隐瞒实情、不去发热门诊就医,或不配合排查人员工作以及隐瞒个人信息、躲避排查的,公安等部门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查处。

2.禁止任何餐饮单位和个人举行任何形式的聚餐活动,严禁操办红白喜事等人员聚集行为,坚持一律从简,有关服务团队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承接聚餐宴席。

3.严禁邻里聚会、打扑克、打麻将等群体活动,严禁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聚众聊天。

4、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5.鼓励广大群众开展社会监督,对以上问题积极举报线索,举报电话:0315—2596602;0315—2332065(夜间)。


路南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5日


丰润区


唐山市丰润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聚集性活动

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


为全面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在全区范围内严禁举办一切公众聚集性活动,鼓励村(居)民对发现公众聚集性活动实行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及内容

(一)组织和参与聚集、聚餐、聚赌等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会活动;违规操办红白喜事;5人以上扎堆聊天;其他形式聚集性娱乐活动(包括打牌、打麻将、下棋,跳广场舞、健身操等)。

(二)针对个别发热人员排查中隐瞒实情、不去发热门诊就医的。

(三)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未按要求履行聚集性活动管理职责的。

二、举报方式及要求

(一)举报人可通过电话方式举报。举报电话:0315-5155305。

(二)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对象从事的活动内容、具体人数、详细位置。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电话,应询问清楚,如实记录,登记在案,并将举报线索第一时间反馈至属地乡镇、街道,由属地乡镇、街道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处置。

三、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给予200-1000元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第一举报人。

四、责任追究

接受举报的单位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单位等信息,违反者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恶意举报、弄虚作假、无中生有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唐山市丰润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6日


丰南区

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进入

丰南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防止疫情输入扩散,现就进一步加强境外进入丰南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公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境外进入丰南人员(包括境外来丰南的外籍人士和境外回国进入丰南的中国公民),须第一时间主动将本人基本情况、入境时间、途经口岸、乘坐何种交通工具、到达前14天身体健康情况等信息向所在村(居)、所属企事业单位进行报告,

并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核酸检测、集中或居家隔离14天等疫情防控措施。无论中国公民或外国公民,均一视同仁、无差别开展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对迟报瞒报、不如实报告情况,或拒不配合做好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得知有亲属、朋友即将由境外返回丰南的信息后,务必第一时间向本人所在单位报告情况。

三、境外进入丰南人员如出现发热症状的,要迅速做好个人防护,并与所在村(居)联系,由区防控办安排专人专车“点对点”送至区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救治筛查。

四、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相关线索,举报信息经确认属实的,将对举报人予以2000元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首位举报人。举报电话:8292121。


丰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7日


迁西县

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为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强化疫情期间重点人员管理,维护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自即日起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期间“防疏漏、防聚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县内所有人员出现发热症状的,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居)委会如实报告有关情况,不得隐瞒病情,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转运至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筛查治疗。

二、复产复工企业中外地来迁(返迁)务工人员及其随行人员,外地来迁(返迁)就读、经商人员及随行人员,国外来迁(返迁)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居)委会如实报告有关情况,不得隐瞒,并严格落实隔离措施。

三、疫情期间,县内所有人员禁止组织参与聚餐、打牌、打麻将、跳广场舞等任何形式的聚集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活动,提倡婚事推迟、丧事简办。

四、严禁不佩戴口罩乘坐公共汽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以及进入车站、广场、市场、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

五、对违反本通告第一、二、三项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对违反本通告第四项的,所有村(居)民均有权利和义务对其进行监督和劝阻,对不听劝阻、无理取闹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反以上规定或不服从管理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

六、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防疏漏、防聚集”工作,请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开展社会监督,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积极投诉举报,一经查实,给予第一举报人现金奖励。举报电话:110、5975156(指挥部排查稳控组)。


迁西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5日


迁安市

关于开展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用工情况调查摸底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各园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迁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提前做好组织各类企业复工复产复业的相关准备,现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3月6日至8日。

二、调查对象:迁安市辖区内所有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三、调查内容:开展员工(拟召回返岗员工来源地等分类)健康排查登记,准确掌握员工健康状况,建立员工健康档案,确保健康后方可返岗。来自疫情地区的员工、曾与确诊或疑似病人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仍在医学观察期的员工暂不返岗。

四、调查程序: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压实责任、有序安全”原则,各镇乡、街道办负责组织摸底调查工作,发动各村集中时间登记摸底。

1.个体工商户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按现居住地,到所在的村委会、街道社区进行登记,乡镇政府(街道办)汇总上报。

2.企业业主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副本,直接到所在镇乡政府(街道办)、园区管委会进行登记汇总。

3.各镇乡(街道办)、园区管委会负责对个体工商户,编制3位行业代码、企业代码用名录库代码;负责每天对摸底调查企业信息录入,并在每日下午17点前上传市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复产办联系电话:0315—7174929

迁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6日


滦南县


唐山多地发布重要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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