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合同纠纷诉讼,一方违约,守约方可否定金和实际损失同时请求?

郝永明律师


合同纠纷诉讼,一方违约,守约方可否定金和实际损失同时请求?

不可以!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预付定金,就是防止某一方违约,假如预付定金一方违约,定金无权收回。同样,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要双倍返还定金。所以,假如预付定金一方违约,只能以定金赔付另一方。所以,合同纠纷案件,守约方在请求其他损失的诉求,是没有法律支持的。假如违约方有其他情况的原因,造成守约方的损失,那就另当别论了。比如,预交定金一方,故意造成守约方损失,就有可能涉嫌犯罪了。(案件有问题私信我,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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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约定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并用问题

首先明确一点,定金从功能上讲分为两种,一种是惩罚性的定金,一种是补偿性的定金。一般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我们都把定金视为是补偿性的定金。而这种定金和约定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一样,都具有补偿性质,这三种定金之间

两两皆不能并用。具体而言有如下规则:

1.如果当事人特别约定该定金属于“惩罚性违约定金”,则可以和约定的违约金并用。但如果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推定为“赔偿性违约定金”,不可以和违约金并用。

2.约定的违约金不可与损害赔偿金并用。因为这里的违约金就视为对损害赔偿金的事先约定,故不能进行二次赔偿,一般而言优先适用约定的违约金

3.惩罚性定金可以和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并用。不过其并用之后的总额不能超过合同所约定的全部货款的总值。

  • 附:定金罚则

一般而言,题主所说的“定金”属于“违约定金”,是定金的一种。题主所述的实际损失,则为合同损失的损害赔偿金

对于定金罚则的适用,一般要求主合同有效、定金合同有效且义务人根本违约(即因为义务人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另外,定金责任为过错责任。因此如果出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亦或是合同当事双方都违约的,则不适用定金罚则。

定金罚则的基本情形:

1.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2.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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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里约定有定金条款,那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因违约造成损失也需连带赔偿的条款,那守约方只能要求按照定金赔偿!但是如果违约方因不可抗力或者紧急避险所造成的违约,不受定金条款限制,无需承担定金赔偿!


图片上的颜色


违约损害赔偿的目的在于填补受害人因对方违约所受损害。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定金具有违约定金性质,属于当事人预先约定的违约赔偿金,但如果适用定金罚则后不能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守约方仍有权就超出部分损失主张权利。


胡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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