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对越自卫还击作战时的津贴和伙食

津贴和工资

战士的津贴:

新兵第一年每月六元钱、第二年七元、第三年八元、第四年十元、第五年十五元、第六年二十元……。

老兵退伍时的退伍费是按军龄计算的,均不足百元。

津贴和退伍费按军龄计算,与是否担任职务(班长、副班长)无关,职务只是一种责任。

1979年对越自卫还击作战,我们甲种师的新兵相对较少。

我们是1978年12月10日传达中央军委南下作战的命令,当时正是新老交替的时期。南下作战,老兵退伍工作停止了,且接新兵的人员已经派出。为了平衡甲种师和乙种师新老兵的比例,甲种师调一部分老兵到乙种师(南下前乙种师要扩编为甲种师编制),甲种师所接的新兵一部分补充因调出而形成的差额,其他大部分新兵直接送到了乙种师。

我们连队新兵算是比较少的,1979年入伍的占10%;1975年入伍的占8%;其他的都是1976年、1977年、1978年入伍的,其中1978年入伍的当兵时间还不满一年。

干部的工资:

1979年作战前后,连排干部的工资级别多为23级(每月工资52元)和22级(每月工资60元)。战士提升为干部(排职),行政级别23级,每月工资52元。排职升为连职,行政级别不会随着提升,工资当然也不会增加。

职务是责任和任务,与行政级别和工资关联不大。同是连职或排职,级别(工资)相同属正常现象,工作调动也只是职务和岗位的变动,级别(工资)是不会变的。所以可以说:职务是责任,级别才是待遇。级别调整时,主要考察依次为:军龄、职务、任现职时间等。

作战前后,连排职干部有的入伍才两三年,长的有十几年的。入伍时间相差很多,但工资差别很小或没有差别。

干部转业,其转业费是按军龄和级别计算的。安排到地方后,不论所任职务高低,级别是不会变的。同一个工作单位,副职的工资高于正职;下级的工资高于上级也是很正常的。

战士拿津贴,干部拿工资,干部就餐要交伙食费。连队的干部与战士同吃同住,每月交伙食费14.5元(与战士的伙食标准相同),还有就是干部的军大衣、内衣等要自己花钱买。

连队的伙食

粮食供应:

每人每月45斤,我们部队驻河南洛阳,粗粮细粮的比例为3:7,粗粮是小米,细粮是大米和面粉。即小米、大米、面粉的比例为3:3:4。

当兵吃粮,基层连队训练任务重,加之年轻人正是长身体的时候,45斤粮食是不够吃的,要让大家吃饱,连队的粮食就长期处于超支状态。

1978年12月,部队南下打仗,在打仗前后的近半年时间里,因广西驻地没有小米和面粉的供应,连队吃的都是大米。

每月的45斤粮食及粗细粮的搭配只是一个指标,相当于地方上用的粮票,要买回粮食是要花钱的。当时粗细粮的平均价格一角五左右,算下来45斤粮食需6—7元。吃的粮食越多花费的钱也越多。

伙食费:

每人每月14.5元(干部每月要交14.5元),扣除花在45斤粮食上的6—7元后,剩下只有7元多了,每天平均两角多钱。

在计划伙食费的开销时,一般按每人每天0.15元进行预算。结余部分用在以下几个方面:1、节日的会餐;2、外出执行任务(如野营拉练等);3、做饭用煤和添置或更换炊具;4、家属来队和病号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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