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陝北大地主家族之米脂馬家的由盛轉衰

陝北大地主家族之米脂馬家的由盛轉衰




接著上一篇文章《米脂馬季的興起》,我們繼續來講述馬氏家族的發展。從清末到民國初,馬家都維持著當地大地主家族的財富和地位。那是什麼對馬氏家族產生了重要影響呢?

二十世紀三四十年代,陝北地區發生著巨大的變革,一是經濟上:陝北地區經過數十年的發展,人口數量劇增,尤其是米脂、綏德等人口稠密的地區,土地和人口的矛盾開始凸顯,導致大多數農戶土地稀少,並不能滿足自身生計,需租地來耕種,這樣一來,當地的租佃制度就十分發達。二是政治上:這一時期陝北地區由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紅色革命如火如荼地開展著,建立了陝甘寧邊區政府,並著力開始實行土地革命及新政策。


陝北大地主家族之米脂馬家的由盛轉衰


一、家族內部的貧富差距明顯

隨著近百年的發展,馬氏家族人口逐漸增多,隨之而來的是從一大家族分成許多獨立的小家,且各自經營著自己的土地和生意,由於人口的不斷增多和分家,單個家庭擁有土地的數量則越來越少。比如:馬家第七代人——馬嘉樂在世時約有21000多畝土地,隨後他的5個兒子均分了土地,一直往下傳了4-5代後,每家只分得大概200畝左右的土地。

由於族內一部分家庭沾染惡習,比如賭博、吸食大煙等;還有些不善於經營生意,導致家族內一些家庭逐步從富裕走向貧窮,族內不可避免地出現了貧富差距。根據1942年中共張聞天的著作《米脂縣楊家溝調查》記載,馬家53戶地主家庭中吸食鴉片的比例竟然高達30%,這些家庭最後大多入不敷出,甚至要到出賣土地來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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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家族內部土地兼併嚴重

隨著家族內部各家貧富差距地拉大,打著"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旗號,同族內部的富者利用各種方法手段開始兼併貧者的土地。例如:族內較為富裕的馬維新家從1924年開始就大規模地兼併本族人的土地,且被兼併者都是其親叔伯兄弟,尤其是以馬維城的土地最多。據記錄,從1921年至1941年的20年間,馬維新共兼併馬維城的土地多達560畝。另外,馬維新從其他生意落魄或者抽大煙的族內叔伯兄弟間購買了近960畝土地。而且他所兼併的族人土地多數地質較好,土壤肥沃,屬於不可多得的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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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內部的土地兼併使得馬維新在1933年時擁有的土地面積就超過4000畝,而據估計當時整個馬氏家族所擁有的土地之和大約在48000畝左右。

三、 邊區政府的新政策對馬氏家族的影響

1937年,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陝甘寧邊區政府成立,這意味著一個代表人民、勞苦大眾的人民政府走向了歷史舞臺。當年7月7日,盧溝橋事變爆發標誌著全民族抗日戰爭的全面爆發,國共兩黨合作,建立抗日統一戰線。我黨從建立全民族統一戰線的大局出發,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於是,作為陝北地主勢力集中的地區,米脂縣自然而然地成為了一塊試驗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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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戰時期陝甘寧邊區政府實行"地主減租減息,農民交租交息"的政策,一方面,政府認可了地主的土地所有權;但另一方面,地主的地租和貸款利息都減少了,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馬氏家族的財富收入。

為建立和鞏固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抗日民主政權規定:在未實行土改的地區,允許地主出租土地,但原則上須按照戰前的原租額減低百分之二十五;承認戰前的借貸關係,但年利息一般不得超過一分半,如債務人付息已超過原本一倍者,停利還本,如付息已超過原本兩倍者,本利停付,原借貸關係視為消滅。中國共產黨曾實行的減輕農民所受地租和高利貸剝削而不改變地主土地所有制的一種土地政策。

然而,對馬氏家族來說,對其經濟利益損害最多的是邊區政府推行的以"救國公糧"的名義的連年增長的稅收。接下來,我們通過一組數據來看:以馬維新為例,1916年,其繳稅佔所有支出的1.75%;1936年時,這一數字增長到5.2%;而在1940年時,也就是邊區政府推行新政策後,已經達到48.01%,1941年甚至達到56.6%。當然,必須指出的是,我黨制定的這項稅收政策,本質上是為了抗日救國、革命以及減輕勞苦大眾負擔的,都是有利於國家和民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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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20世紀40年代初,由於邊區政府較高的稅收政策,使得馬氏家族內部的土地兼併活動逐漸停滯了。與之前相比,馬氏家族的地租、貸款利息減少,而其所繳納的稅收則逐年增多,這就導致其所得利益大幅度地減少,過上了"地主家也沒有餘糧"的緊巴巴的日子。馬家之前的風光生活也將一去不復返。

地主是封建制度下農耕社會獨特的階級產物。雖然,他們對於維護舊社會鄉村經濟和社會秩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在新社會,他們的存在嚴重阻礙了國家的發展和新生產關係的建立。隨著,新中國的成立,他們也將一步步退出歷史舞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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