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2 从南明遗民到富可敌国:越南华人的历史

1679年,“三藩之乱”后,数千南明遗民不愿意生活在清朝的统治下,在雷州总兵陈上川、副将陈安平的率领下,乘船抵达今天的越南岘港。当时的广南国王阮福频被陈上川、陈安平的忠义所感动,不忍拒绝,把他们安置到今天的越南边和、西贡一带。随着清朝的统治逐渐稳固,南明复辟无望,这些南明遗民从此定居在越南,自称“明乡人”,成为越南南方较早的一批华人移民。


从南明遗民到富可敌国:越南华人的历史

明乡社

“明乡人”意指“明朝香火”,即不忘自己为明朝遗民。广南国君主佩服他们的气节,允许他们保留明朝衣冠,传承中华文化,并成立“明乡社”。

近代以来,“明乡人”逐渐被越南社会同化。在法国殖民统治时期,法国总督把“明乡人”当作越南人对待,在行政、司法、税收方面享受同等待遇。1860年清朝和法国签订《北京条约》以后,大批华人涌入越南。法国殖民政府对华人移民持开放态度,到19世纪末期,已经有20余万华人定居在越南。


从南明遗民到富可敌国:越南华人的历史

明乡人

1950年代第一次印支战争后,法国人退出越南,越南以17度线实行南北分治。此时,经过数代人的勤劳发展,华人已经在南越的经济活动中占据了主要的地位。

南越吴庭艳政府希望提升越南当地人参与经济的比例,同时降低华人商业的比例。但是,由于不善经营和缺少资本,再加上华人的经商头脑和吃苦耐劳,越南当地人的商业无法和华人竞争。


从南明遗民到富可敌国:越南华人的历史

吴庭艳

吴庭艳政府又颁布了多项法令,希望将华人同化融入越南社会。1955年南越通过《国籍法》,规定中越混血儿自动成为南越公民。1956年第48号法令规定,所有在南越出生的华人都是南越公民;但是第一代出生在中国的华人只能按期申请长期居住证,并额外交一笔税。第52号法令规定,要求所有南越公民在6个月内必须有一个越南名字,否则将缴纳一笔罚款。第53号法令规定,禁止外国人进入11个经济领域,即大部分是华人占优势的领域;这些领域的外国所有者必须在6个月到1年内将所有权转移给南越公民。


从南明遗民到富可敌国:越南华人的历史

西贡堤岸区

吴庭艳政府采取的多项归化措施大大减少了非南越国籍的华人数量,尤其是第53号法令鼓励华商将财产转移给他们在越南出生的孩子。1963年,南越再次修改《国籍法》,允许非南越本地出生的华人申请成为南越公民。南越官方还创造了一个新词语:“华裔越南人”。


从南明遗民到富可敌国:越南华人的历史

西贡堤岸区

而此时北越这边,由于对如何与美国进行谈判持有不同意见,中越两个盟友之间已经是心生间隙了。再加上中苏已经分裂,尤其是当越南华人出版的中文报纸出现反苏文章后,北越官方如临大敌。北越也采取了一系列同化和限制措施,比如将华人儿童占大多数的中文小学改为混合了华人和越南人儿童的普通小学,所有学生都学习北越官方规定的课程。北越还减少雇佣华人翻译,并限制华人加入北越人民军,将北越军队中的华人安排在后勤单位,而不是派往南方前线作战。


从南明遗民到富可敌国:越南华人的历史

西贡堤岸区

1960年代,在阮文绍统治南越时期,由于越南的战火愈演愈烈,大批美军进驻南越各地,带来了繁荣的经济活动和商业机会。战争的压力迫使南越政府无暇管制经济,利用这个自由经济的时机,华人的商业获得了蓬勃的发展,个人财富急剧膨胀,华人商业进一步扩展到银行、海运、进出口等行业。


从南明遗民到富可敌国:越南华人的历史

阮文绍

当时,华人控制或参与了南越大部分的经济活动,包括金融、食品、化学、电子、冶金、批发等行业。可以说除了欧美资本,南越就几乎只剩下华人资本了。尤其是在西贡的堤岸区,到处都是华人开的宾馆、餐厅、酒吧。华人资本还进入了金融领域,私人银行除英法开设的银行外,就只有华人开设的银行。


从南明遗民到富可敌国:越南华人的历史

西贡堤岸区

1975年越战结束前夕,可以说华人掌控了南越三分之二的经济活动,西贡的“稻米大王”、“汽油大王”、“废钢铁大王”都是华人。南越社会100%的国内批发贸易、80%的工业、70%的对外贸易、50%的零售商业都掌握在华人手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