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9 製造型企業,應對“疫情”的幾點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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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張一鳴

一、成立疫情應對領導小組,明確目標、分工、責任人,建立幾個工作組:疫情防控組、媒體宣傳組、員工組、客戶組、外部關係組、綜合保障組、督導組等。

二、建立對內和對外的快速反應機制和溝通機制,對外要與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地方醫院的聯動溝通,對內要與企業員工互動溝通,同時明確出現“疫情”後的快速反應機制。

三、應建立“疫情”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反應模型,充分評估疫情可能對公司生產經營產生的影響,包括員工、外包方、政府、公眾、供應鏈等方面的風險,制定資金、物資、人員等方面的預案,並在發生“疫情”後,與員工、外包方、政府、公眾充分溝通。

四、按照政府相關部門出臺的指導意見,強化員工和企業的日常防護,聽從專業醫生的建議,制定發生“疫情”後的員工隔離方案。復工前,清晰登記員工行程、身體健康信息,有條件的企業,在復工前期進行“疫情”演練,查找出現病例後處置過程中的薄弱環節。復工後,能夠分佈式辦公的部門和員工,儘量採取遠程辦公,減少人員聚集。

五、出現“疫情”後,制定分層分級的應對方案,並嚴格執行。處置“疫情”過程中,應依託專業的醫院和政府部門,依據傳染性、擴散情況、確定對內和對外的處置措施,比如出現個案病例,應隔離相關接觸人員,並對所有辦公生活場所消毒;出現單個或者多個部門聚集性傳染,可考慮調整到休假值班模式;出現大範圍爆發,應全面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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