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小哥哥小姐姐们每天都会接到很多个人寄递物品通关方面的咨询,各位漂洋过海或朋友遍布全球的小伙伴们似乎对于进出境寄递物品困惑和顾虑颇多,所以今天来给大家科普一下进出境寄递物品的有关规定及注意事项~
办理进出境邮递物品通关手续
一、设立依据
《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2006年修订)》(海关总署令第147号)
《海关总署关于启用新快件通关系统相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19号)
二、办理程序
海关对进出境邮递物品的监管应用单独设立的作业单证,按照审单——查验——征(免)税——处理放行四个程序进行。
除了邮件以外,B类快件也可寄递个人物品。B类快件是指境内收寄件人(自然人)收取或者交寄的个人自用物品(旅客分离运输行李物品除外)。B类快件的限量、限值、税收征管等事项应当符合海关总署关于邮递进出境个人物品相关规定。
常
见
问
题
海关对个人邮递物品的验放原则是什么?
海关对个人邮递物品的验放原则是“自用合理数量”。所谓“自用”,是指供个人、家庭以及赠送亲友之用,而非用于出售或出租;所谓“合理数量”,是指通常情况下,大多数收寄件人的正常需要量。简单地说,自用合理数量原则即是以亲友之间相互馈赠自用的正常需要量为限。
根据自用合理数量原则,海关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确定了相应的限值(尺度)进行管理。在限值管理的同时,对进口的个人邮包实行免税额制度。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税额的通知》(署监[1994]774号)的有关规定,目前海关对个人邮递物品的验放尺度为:
个人邮寄物品的最高限值是多少?
对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和国外的个人物品,每次允许进出境的限值分别为人民币800元和1000元。
如果邮寄物品超出限值如何通关?
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免税额有多少咧
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供稿单位:深圳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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