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见我多妩媚》伊人睽睽
元宝的碎碎念
老实说现在一看到男明星开始wink或者比心我就心肝颤儿。多少清爽少年毁于比心和油腻wink啊。
少年感是一个玄妙的东西,它永远带着笑带着阳光。
有一种翱翔于天际的活力,是草莓味,是柠檬味,是橙子味。
它可以横冲直撞很倔强,可以为心爱的姑娘放一只巨丑无比的风筝。
少年感是汽水冒着泡泡,少年感是情书,少年感是流着汗奔跑在操场上。
少年感是:“沈佳宜,我喜欢你!“
少年感是白衬衫上面挂着阳光,少年感可遇不可求稍纵即逝。
这本小说是我看过的小说里,男主最有少年感的。以至于看过很久还能有画面。
元宝的书评
她是他见过最好看的姑娘
李信在看到闻蝉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她。她是他见过的最好看的姑娘。
此时他是一个什么也没有的山匪,而她是高贵的舞阳翁主。
两个人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但他走到闻蝉面前,笑着说,你长得真好看,我喜欢你,你做我娘子吧。
闻蝉不缺乏恋慕者,可没有一个人像他这样直截了当的表明心意,即使他身份如此低下。
李信的喜欢明朗直接,即使他听不懂闻蝉说她名字的典故,他也不觉得羞耻,只是无所谓的说我听不懂,我叫你知了好了。
闻蝉心中腹诽,没读过书还这样理所当然。
少年的自信就是这样,后来闻蝉被掳到寨子里。
李信调戏她却不强迫她,那个印在手指头上的吻是他的第一个吻也是她的第一次被吻。
现在还记得他们离别的画面,李信吹着哨子,招来了一群鸟,绕着他飞翔。
他黑色的衣摆被风浮动着,眼神坚定有力量,看着远处心爱的姑娘,露出了一个笑。
要给喜欢的姑娘最好的
后来李信觉得要出去闯荡,跟随着姑娘他要给喜欢的姑娘最好的。
李信即使一开始只是一个山匪也从不妄自菲薄,他和别人不一样,有见识有胆色。
他有过几次很大的成功,也失败过。但他从没有沮丧,只是在失败里总结经验,一步步进化。
做事越来越妥帖。唯一不变的是少年气质,还有喜欢闻蝉的心。
后来他的身世之谜被解开,原来他也是贵族公子,但他宁愿不要这一门庇护,他知道凭借自己也能闯出名堂。
这个表哥有点厉害
闻蝉初初只是小女生,被唐突的表白惊吓有好奇有不屑也有,后来少年的爱恋就像烈火,变成灼烫的吻,以及怎么样都抵挡不了的热。
闻蝉被吸引,到了最后李信拉着她一步步成长。
她踏着李信的足迹,终于看到了少年的心里。
一眼万年,当年那句喜欢你,做我的娘子吧,终究成了真。
闻蝉是李信的精神支柱,是解语花,是洛丽塔。
而李信大概是闻蝉平生能见到的最壮阔的一幅画。
小说食用指南
这是一个成长型男主,一开始并不是万能的,看他一点点长大,属于他的少年内核不变。闻蝉是幸运的,有这样一个少年喜欢她。
看完很久没走出来,一直有关于男主的画面,诚意推荐。
推荐指数:五颗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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