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案号:(2020)皖0124执48号
失信被执行人照片:
失信被执行人: 张毅
住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北苑小区45-503室
身份证号:3426221970****3850
立案时间:2020-01-02
执行法院:庐江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庐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一、被告张毅欠原告张昌年劳务报酬106200元,于2019年9月30日前付50000元,2020年1月30日前付56200元,原告张昌年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二、被告张毅如未按上述期限足额付款,则原告张昌年有权自逾期之日起就被告张毅下欠劳务费总额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3200元,减半收取1600元,由被告张毅负担。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法官联系电话:05516535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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