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全國的失信人,怎樣翻身?

夏梓琪


鑑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對當事人權益影響重大,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失信被執行人,並非“永難翻身”,只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法院會將其從“黑名單”中刪除。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七條:

  失信被執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有關信息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並經申請執行人確認履行完畢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

  老賴確無財產可執行,也可能刪除失信信息?

  也有個別“老賴”,的確是生意失敗破產,在財產方面確實已經無力進行償還,這樣的情況下法院在執行的時候,也會遇到一些困難。也有些當事人確實是努力還錢,但是自己的能力有限,實在是償還不起龐大的資金。針對這幾種情況,今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關於修改的決定》(以下簡稱《修改決定》),增加了案件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後刪除失信名單的規定,被其認定為“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失信被執行人,將得以退出“黑名單”。

  此次《修改決定》並未規定案件一旦終結執行後就立即刪除失信信息,而是做了一定程度的限制,將刪除失信信息的條件限定為“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財產兩次以上,未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財產線索”的,法院才刪除失信信息。

  刪除失信信息後,被執行人雖然可以免受失信懲戒,但仍然不能有《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中所列的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小白法言


做一名小啊sir,經常和司法的同行探討。

看到有人說我拿什麼錢還... 我真想打他唉。

什麼叫失信被執行人,除了暴力抗法、偽造證據的以及想藏匿財產的,其他都是因為有錢不還!有錢不還!有錢不還!轉移財產!轉移財產!轉移財產!


你知道我們法院的朋友都成啥樣子了嗎,為了收拾你們,天天和小偷一樣蹲點,駕駛員都快成偵查員了,連續三個月不休息唉。

咋翻身?明確告訴你還錢!聯繫執行法官,坦白從寬,一邊說著沒錢,一邊開著豪車,一頓飯幹掉五六千,我都不想說你。你的下游企業被你拖死了你都不看一眼,好意思嗎?

欠錢還錢就對了。還了以後從頭再來。否則永世不得翻身,隨著我們的系統愈加完善,我們公安機關在日常盤問時發現線索也會移交人民法院,嚴重的對你進行司法拘留,構成犯罪的甚至會進行刑事處罰。而且現在司法拘留不限次數了,只要有不同的情節,如我們核實有一筆錢是你的,你說不是,我繼續司法拘留,甚至轉交給我們,追究你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的刑事責任。

目前,我國政府越來越重視信用體系的建設,不要再報有一絲幻想,還錢!還錢!還錢!主動聯繫執行法官!主動聯繫執行法官!主動聯繫執行法官!


新疆黃賢科


全國的失信人,我是其中之一,也來說兩句。剛才有朋友說了,如果是一條魚死了,肯定是那條魚有病了,但如果是一池魚死了,那就是水的問題了。就拿我來說吧,15年國家經濟調控,鋼材價格急轉直下,一下子虧了幾百萬,就拆東牆補西牆,結果債務越欠越多。沒錢了,肯定有人問你要,這時你已經一無所有了,拿什麼還?只能成為失信執行人了。這時已沒有錢了,要想怎麼翻身?放下你那一錢不值的面子,融入到你曾經的圈子,找那些有正能量的親戚朋友想想辦法,也許會鹹魚翻身!記住一定不能再借錢創業了,就是去打工也不要再去借錢,切記!切記!以上是我的一些個人觀點,有些事情也不是三言兩話說得清楚的,各人有各人的路子,僅供參考!


隨緣一奮鬥者


你好,我是一名執業律師,很高興與你一起討論這個問題。

失信被執行人,如何翻身?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先解釋一下失信被執行人這個概念。

為什麼會變成失信被執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1條規定: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三)與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有期限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2條規定:

對執行人具有本法規定,第1條第2項至第6項規定的情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期限為二年,被執行人以暴力威脅方法妨礙抗拒執行,情節嚴重或具有多項失信行為的可以延長1~3年。失信被執行人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或主動糾正失信行為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刪除失信信息。



如何刪除失信被執行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10條規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刪除失信信息:(一)被執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人民法院已執行完畢的;(二)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且已履行完畢的;(三)申請執行人書面申請刪除私信信息,人民法院審查同意的;(四)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後,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財產兩次以上,未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人為提供有效財產線索的;(五)應審判監督或破產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對失信被執行人中止執行的;(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執行的;(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有納入期限的不適用前款規定納入期限屆滿後三個工作日內,人民法院應當刪除失信信息,依照本條第1款規定刪除失信信息後,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1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照本條第1款第3項規定刪除失信信息後,6個月內,申請執行人申請將該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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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講法


國家目前正在試行個人破產製度,如果全國推廣起來可以對失信人而言也是有利消息的

2019年12月30日,浙江省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人民銀行臺州市中心支行、台州銀保監分局聯合召開了新聞發佈會,向社會公佈了三家單位聯合出臺的《關於探索個人破產製度,推進金融消費者債務清理創新工作的紀要》的相關情況。同時,向媒體介紹了台州法院自4月份出臺個人債務清理規程以來,在探索個人破產製度和執行不能退出長效機制方面取得的成果。“大膽探索,審慎前行”。自開展個人債務清理創新工作以來,台州全市兩級法院均已受理個人債務清理案件,總數達117件。這些案件類型豐富,既有債權人申請,也有債務人申請;既有金融債權,也有普通債權;既有主債務,也有擔保債務;既有單一債權人,也有多個債權人,更有遺產債務。台州中院黨組書記、院長王中毅介紹說:“一個有效的債務清理機制,能制度化解決執行不能案件的退出路徑,也能確保債務人的財產受到全面調查,防止債務人逃廢債;同時發揮債務清理機制預防和警示風險的作用,警示債權人在經濟活動中可能面臨的風險和代價,防止縱容過度負債的情況發生,同時彰顯鼓勵創業、寬容失敗的社會導向。”

相信未來對真實無錢的老賴可以解決此事,有錢逃避債務的老賴會嚴懲


杭州李律師


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關於修改的決定》,增加了案件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後刪除失信名單的規定。《修改決定》明確指出,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後,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財產兩次以上,未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財產線索的,法院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刪除失信信息。

個人認為,這是一個非常正確的規定,給最高法點贊!

很多債權人可能看到我說的這句話會罵我,說我怎麼這麼無恥?這不是在幫老賴說話嗎?那麼,請先靜下心認真聽我說一說。

根據最高法公佈的失信人員名單,截止目前,失信被執行人超過了1400萬,限制飛機乘坐2500萬人次,限制高鐵乘坐580萬人次。

看起來這個數據並不十分恐怖!但是,你要想想,一個失信被執行人基本上是一家之主,一個家庭按照三個人計算,也就是接近五千萬的人口受到影響,這是一個非常恐怖的數據。

我國的經濟能持續走高,主要是內需的拉動和勞動力的低廉。這麼多被執行人受到影響,勢必會降低內需的拉動,對經濟形勢形成不利影響。

同時,受這次疫情影響,保守估計,我國至少有十萬億的經濟損失,很多中小微企業將倒閉,很多行業受到強大的衝擊,特別是房地產和旅遊業。為了彌補經濟損失,必須拉動內需,刺激消費。

就算拋開經濟形勢,我們來看看被執行人本身。

我們都知道,一旦欠債人成為失信被執行人,那麼他不能坐飛機、不能坐高鐵,不能做企業法人、高管,所有銀行卡被凍結,所有經濟往來被切斷。

這也就意味著,失信被執行人這個時候什麼也幹不了,即使想工作想掙錢,也沒辦法(因為沒有企業會走現金,都是銀行卡支付酬勞)。

想一下,1400萬的被執行人,啥都不能做,只能呆在家裡坐吃等死,多可怕?不說別的,社會不穩定因素會提升無數倍。

其實,失信被執行人,有很大一部分是做生意失敗, 並不是不想還錢,而是真的無能為力。

對於想還錢又暫時無能力還款的被執行人,我想應該給予他們一定的寬容,畢竟債權人最終的目的還是要拿到錢對吧?

現在,最高法頒佈了這樣的規定,為想還錢又沒能力還款的被執行人來說是好事。他可以繼續找工作、做生意來賺錢,債權人可以申請與被執行人達成還款協議,分期、分批次進行還款。

我相信,最高法頒佈這條規定,最終的目的是給被執行人一條“生路”,給債權人爭取更多還錢的機會,同時又能推動經濟形勢的良好發展。


七月聖君


失信人怎麼翻身?

首先,1500餘萬失信人這個驚人數量是有必要進行壓縮整理,但實際上確實是以萬為單位不減反增,相對應的數以萬億計的債權不能得到兌付形成了社會不穩定因素,應該引起重視!

其次,我覺得首先要想想這些人如何成為失信人的呢?

自私自利者為了個人的高品質生活,以“憑本事借貸”為理念自始至終就沒想過要還而成為失信人的,恐怕也從來沒考慮過“翻身”的問題!預謀已久的恐怕早就換了個歸國華僑身份洗白白了,隨借隨花最後再無法借到財物者不乏“十八年後又是一個‘債務人’”選擇一死了之,可憐了債權人縮衣節食省下的錢財便宜了他們!更有甚者,自己想要玩“人死債消”還要拖人陪葬的........

而一些因為過份投機的企業家賭上自己身家不算還拖累了信任自己的借款人、供應商、經銷商甚至員工的身家,投機創業的風險由大家一起承擔,而獲利了只是企業家自己盆滿缽豐而已;當然,失敗造成的債務問題本身已經摧毀了這些企業家的全部身家,想要翻身恐怕需要靠“雙色球”了吧!

一些小借小貸甚至無意中違反合約造成的欠債,多半能夠自己解決或者家人幫助解決,翻身的時間恐怕完全取決於自身意識了。

不得不說曾親見過一些稀裡糊塗當上被告的倒黴蛋,無論因為無知還是善良又或者是輕信,也算是人生的一個不好經歷了;希望他們吃一埑、長一智!確有情況嚴重的應該視情況通過法律程序解決自己的失信問題。

綜上,失信人怎麼翻身我覺得是個偽命題!絕大部分應該都是翻不了身的,一部分失信人恐怕從來就無意翻身;一部分人永遠不可能得到債權人諒解只能是連累家庭為自己的行為買單(如果獲利不也是家庭分享嗎?);剩下的有可能翻身的已經寥寥無幾,當然是依足了法律程序解決問題唄!


章磊律師


全國的失信人,怎樣翻身?我認為,做好以下幾點就可以。

收斂夢想

一個人如果失信意味著什麼呢?就是被打上一個標籤,不被社會認可,這其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被金融部門拒之門外。本來這個信用標尺就是金融聯盟制定的,就是他們手裡握著的一個大棒,失信人員就是被他們拒之門外的人,就是這麼一個簡單的事情。現在的社會呢?沒有金融部門的支持似乎是寸步難行,似乎人們的生活離不開金融,其實也不是那麼回事,不和銀行打交道餓不死一個人,只不過收斂夢想,過好自己的日子就可以。

什麼是收斂夢想呢?就是不要去想什麼創業,也不要去想什麼大展宏圖,就是打一份工或者做一點小生意,能養活自己和家庭就可以。當一種遊戲規則把你排除在遊戲之外,那你就不玩這個遊戲,僅此而已,不玩遊戲也不會死人的,安安心心做好自己的事情就可以。

靜觀流水

一條魚病了,是魚的問題,一池塘魚都病了,那肯定是水的問題。對於一個失信人員,你就是一條病魚,你就靜觀流水,隨波逐流,別的你也不可能有所作為,因為你僅僅是一條魚,道理就是這麼個簡單的道理。現在不管社會上有多少人口,總是控制在一個範圍之內,當金融部門把太多的遊戲參與者拒之門外,很快就會發現沒有人跟自己一塊玩遊戲了,遊戲玩不下去怎麼辦呢?一是改變遊戲規則,二是關門倒閉。

這兩種結果都會導致一種結局,就是失信人員的標籤應該重新評估,或者變相解除一部分人的失信標籤。一個既是遊戲參與者,又是遊戲規則制定者,又是以營利為目的一個聯盟集團,這樣的遊戲註定玩不下去,這是規律。流水不腐,戶樞不蠹,這是老祖宗留下的一個成語。

閒庭讀書

一個失信人員,目前想有所作為肯定是舉步維艱,那就有所不為,就閒庭讀書,先用知識武裝自己,強大自己。知識的積累是任何人也無法剝奪的一項權利,也只有知識可以幫助你翻身逆襲。當一些資源佔有者讓一些為夢想拼搏的人偃旗息鼓,那麼,最好的選擇就是先獲取知識。也就是說,你可以窮困潦倒,可以流離失所,可以工地搬磚,可以野外撿垃圾,但不要放棄學習提升,這就是失信人員後期翻身的資本。

一個人被一種機構聯盟判定為失信,那麼你要做到失信不能失德,失信不能失志,失信不能失去精神,只有這樣,你才不至於成為一條死魚,你才有翻身的可能。所謂的閒庭讀書,就是說一個失信人員,不要著急,把心態放平,把心情舒展,不放棄學習提升自己,這就是翻身途徑。

綜上所述,失信人員如何翻身?暫時先做到,收斂夢想,靜觀流水,閒庭讀書,這樣就可以了,想翻身也不用那麼著急。

我是實體經濟守望者,關注我,有更多創業知識與你分享。


實體經濟守望者


據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數居、全國失信人員己達上千萬、真讓人大吃一驚、畢竟、這類人坐火車不讓買軟臥、坐不了高鐵和動車一等坐、買不了代步私褳、水陸空出行不便,子女不得高收費私立學校、不能炒股、不能出境購買不動產、各方面受到限制。

欠債不怕,最可恨欠債後玩失蹤等小伎倆、應該那裡摔倒再從哪裡爬起來,吸取以前的教訓、數十萬或上百萬數目不小、但是也不是不可能還不清、但是、你就此一蹶不振下去、喪失鬥志、不想東山再起、那還沒人能幫你。


標峰理評論


如果真的是因生意失敗而被列入黑名單的老賴,(有錢不還或轉移財產的令當別論)。在現法律體制下是沒有機會你翻身的,你只能是繼續賴下去,包括你的子女!也是在頭條看過一個債權人的提問:他知道被執行人在擺地攤,問法官可不可以去執行欠債人的地攤貨!你想一下,都要去擺地攤了,連你的地攤貨都要執行沒收,你還有什機會去賺錢?你賺不了錢就還不了債,你怎麼樣去解除老賴的身份?所以社會會逼著你繼續當老賴,你的子女也會因此受到影響,應該算是賴二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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