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是什麼原因造成的?成為老賴如何翻身?

忍辱湮滅


我不負責任的說,是被債主們逼成的。

第一,欠債主的錢,是當初債主們支持和幫助欠債人創業或者是渡劫的錢。這裡或者是有無私支持的借款或是貨款,或者是有息的貸款,更或者是不凡有高利貸!總之,是欠下了債務和人情,在債權人沒有逼迫欠債人還錢的時候,是不會凸顯欠債人成為老賴的,所以,一定程度上老賴是被債權人逼出來的這句話一點都不為過。

其實,當初債權人不管是上述何種原因支持了欠債人,我個人認為在欠債人還沒有能力還錢的時候,能遷就一下的還是遷就一下為好,畢竟,欠債人何嘗不是在努力的拼搏著想及時的還清欠債?誰願意每天生活在被討債的壓力下?如果是欠債人在努力打拼,力求及早“翻身農奴把歌唱”,更不是混天度日沒有還錢的希望,所以,老賴是被債權人逼出來的一點也不為過。

第二,因為越是看不到欠債人當前沒有還錢的機會,債權人越是想及時的催討回屬於自己的欠款或是貨款,越是造成欠款人的心理壓力和窘迫,越會加速造成欠債人成為所謂的老賴!在這種情況下,當初債權人還不如原本就不幫助和支持欠債人,就是因為得到了所謂的幫助和支持,才令欠債人欠下了不應欠下的債務,因為,當初不投資創業,可能欠債人的資產是0,就是因為有了支持和幫助,反而使欠債人的資產成了–0,負債也不會讓欠債人氣餒,畢竟是有投資的意向,也就是因為債券人在欠債人沒有還款能力的時候的催討,才加速了老賴的形成!

關於如何翻身的話題,現在有句流行的話就是“只要幹不死,就往死裡幹”,如果欠債人失去了那種“自己選擇的路,跪著也要走下去”信心,即便是社會給欠債人加上了一頂“老賴”帽子,結局又能如何??

綜上,只是一個欠債人的狹隘思維,不足之處,懇請有識之士指正,也請各位看官能做到“不喜勿噴”!

再次重申:不喜勿噴!!


百廢待興勵志爭


問題有探討性,我是一名創業者,選擇回答。

老賴是什麼原因造成的?這個非常簡單,是債務問題造成的。其中包含以下幾種人:

一,名副其實的老賴

就是有還款能力,有資產,但借錢到期不還,東躲西藏,潑皮耍賴,這些人是真正的老賴,應該判刑入獄。

二,消費超前

這部分以年輕人為主,辦卡透支消費,一旦週轉不開,就很容易變成老賴。

三,生活變故

這也是造成老賴原因之一,譬如家庭負債過重,或者遭遇變故,錢一時不能按期還款,就會變成老賴。

四。創業或者失敗

這個群體最龐大,也是最不該成為老賴的老賴,很多人傾家蕩產,不是賴賬不還,而是確實無力還債。

老賴是指有能力還債卻拒不履行還款義務的債務人,創業或者生意失敗,他們沒有還款能力,不應該是老賴。

老賴如何翻身?

只有掙錢還債,雖然國家政策對老賴有很多限制,但並沒有限制自由和工作的權利,所以,只有慢慢來,早日把債務還清。

我是實體經濟守望者,關注我,有更多創業知識與你分享!


實體經濟守望者


2019年是老賴的盛產年,全國各行各業被淘汰出局,強制規劃的人群大於二戰的死亡人數,大家想想要出多少老賴,以後每個家庭都是老賴家庭,而且還要株連九族,現在就有老子犯罪,子女,父母上學就業信用等級都受影響,所以,以後中國人一定要安分本業,做守法公民,一切都要統一起來,和黨中央保持一致。


霹靂007


老賴的形成有很多原因造成的,但是其主要是有以下原因,一是政策變化造成的,比如銀行緊縮斷袋,政策性取消原社會已有的模式。二是三角債多角債。三是法院腐敗,其窮人打不起官司,沒錢打點相關人員造成錯誤判罰。四是社會保障不夠,窮人有難有病無法自救只能舉債。以上只是對本身無意成為老賴的人言。


忍辱湮滅


法院給定成老賴了,將永世不能翻身。地主成份都不叫了?現在政府又給人定民間人份,不合情不合法不合理。


夢中路


現在全國有幾千萬農奴吧?以後回有人解放農奴的


雲多飛


老賴的定義一定要區分開來,很多法院在辦理執行過程當中,其實就是一個為完成工作而工作,有履行能力不履行的,才是失信人。可是好多失信人,哪一個去真真調查一下,到底有沒有履行能力?債權人逼法院,法院逼債務人,一層壓一層。。背後的心酸苦楚,只有失信人自己心裡明白!今天我成了失信人了,我把所有的裁決文件全部保存下來,等我翻身,等水落石出!


今天我三十七歲


身邊就有個老賴,幾個民事訴訟案件的失信人,照樣在別人名下買豪車,用別人的微信,微信消費。用合夥投資工程名義,拉人投資,工程過程中轉移資產,結算工程款攜款潛逃。他讓你去法院起訴他,因為這種詐騙老手知道法院一般都是按經濟糾紛民事訴訟案件處理,到現在這個詐騙犯一直在外躲藏,據說在山西又準備以合夥投資煤炭生意,又要禍害多少上當受騙的人。


小尖椒愛豇豆


大同礦區驢鼠羊這種人就覺得老賴挺好的,好自豪,可以做大同礦區的名人。誰幫助他他就訛詐誰,誰給他提供方便他就讓誰倒黴,誰借錢給他他就用它那練了幾十年的鐵拳理直氣壯的打傷借錢給他的人,派出所的警察叔叔多次傳喚它都置之不理(並且多次成功的從警察叔叔的眼皮底下溜跑),始終不渝的堅信自己憑本事借來的錢不可能會還。為了不還錢,先找了個親戚威脅借錢給她的人,後來他又找了個三代唸佛的假媽媽給人家說好話,還花言巧語編織謊言,欺騙社區的工作人員給它開虛假證明,致使兩人除名兩人降職處理,而他卻沾沾自喜。不但不會還錢,他還讓他們家人集體住院來訛詐借錢給他的人幾十倍的錢,說他們家人集體住院是借錢給他的人向他要錢所造成的,有因果關係。即便是現在晚上睡覺做噩夢了,依舊不改借錢不還的初中,覺得還是老賴很自豪,還可以做大同礦區街談巷議的名人


1199932


其實國家法律應該把被執行人分分類,比如說欠薪和涉及到民生的案子必須加大力度,這沒說的。但生意上的往來,最後發生的糾紛和有償借貸的案子在執行過程中是不是多考慮人性化些,當然是對有錢不還的人例外。有相當數量的被執行人連溫飽都成問題了,靠在外打工掙點錢讓家人吃飯,這指打工別斷節,失業了倒都沒的吃,一餓就是一家子,超過五六十的人還沒人用了,還得提心吊膽躲著法院,一旦被抓了一切都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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