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如果轉LPR之後,我不同意銀行的加點數,可以換銀行重新辦理貸款麼?

寂寞ai


不可以,也沒用。

你在這個銀行辦理的貸款數據和到其他銀行辦理的貸款數據是一樣的,因為現在全國是聯網的。

也就是說,如果你現在在這個銀行辦理的是上浮20%的結果,那麼到其他銀行其實也是這樣的結果,不會有偏差。

另一方面,目前LPR和基準利率的互換是建立在雙方同意,然後簽字的情況下才生效的!

也就是說,如果你原先基準利率是上浮20%,也就是5.88%,那麼即便換成了LPR也是5.88%,不會有改變的。

它是會根據你原先的貸款數據,在根據當前的一個LPR數據,做一個“多退少補”的結果,並不是說,你從基準利率改變為了LPR,你的貸款利息就會下降。

而改變你還款性質的,只是兩種貸款模式計算的方式。

1、對於基準利率來說,是未來固定不會改變的,即便LPR如何波動,你的還款金額依然是如此;

2、但是,如果你換成了LPR以後,那麼未來的LPR波動,就會影響到你的還款金額。

就好比,當你改成了LPR的時候,你的還款利息是5.88%,可下個月的LPR降低了,那麼你的還款金額就會減少,反之也一樣,LPR上升了,你的還款額度就會上升。

因此,如果轉LPR之後,你不同意銀行的加點數沒用,因為一旦你簽字確定轉變為LPR,這等同於按照LPR的貸款方式進行還款了。由不得你同不同意。

如果不希望看到還款額度有變動,那就堅持自己的基準利率模式吧。

重要的是:基準利率和LPR的更換,只有一次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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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榜首張大仙


不可以。

基準利率轉換成LPR利率的計算方式將在今年的3月至8月完成。轉換不強制,是每個人的自由,而且轉換隻有一次的機會。就是說,轉換成LPR之後,會執行到你還完房貸為止,不轉換的將執行基準利率+上浮利率也是到你還完房貸為止。

其實轉換成LPR計算方式之後,利率是保持不變的。假如說你的房貸是6.125%,那麼是在基礎利率4.9%的基礎上上浮了25%!換成LPR計算之後那麼就是4.8%+1.325%=6.125%依舊是維持不變。這個數據不管你去哪個銀行都是維持不變的,現在萬物互聯,數據也是互聯的,所以去哪個銀行都一樣。

LPR和基準利率的區別在於,基準利率維持不變,LPR是一個變值,LPR是由18家銀行共同報價得出,剔除一個最高值和剔除一個最低值求的平均數,當LPR利率下降時,房貸利率也會跟隨下降,LPR上漲房貸也會跟隨上漲。但是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未來LPR的下降將是大勢所趨,如果房貸時間週期長,換成LPR還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LPR的轉換隻有一次機會,轉換之後將將不能在轉換,所以在選擇轉換之時一定要考慮清楚。


宋馳


理論上可行,但是操作難度很大。

LPR加點有明文規定,銀行只是照章辦事

新規裡對LPR如何加點有明文規定:

按照文件要求,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加點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與2019年12月發佈的相應期限LPR的差值。你原先的執行利率是固定的,2019年的LPR是4.8%也是固定的,所以你的加點也已經確定好了。銀行不可能因為你不同意而選擇更改加點數,所以你的選擇就是2個,轉換為固定利率,或者接受加點。

換銀行辦理貸款可行,但是操作難度很大

當然,如果你不接受上文提及的2個選擇,確實可以選擇重新換銀行辦理貸款,但是換銀行的難度是很大的。

首先,你在原先的銀行有按揭餘額,更換銀行的話要先把按揭餘額換清,把原先的房產抵押解除。

其次,你要重新找到一家銀行願意接手你的房子,換一家銀行的話也不能重新辦理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只能選擇辦理普通的商業貸款。

這個過程有3個大的難點:

  1. 貸款轉化時間長,快的話半個月,慢的話1-2個月。

  2. 需要有筆過橋的錢去歸還原有按揭餘額。如果個人沒有的話需要籌措。

  3. 新辦理商業貸款的年限和還款方式比個人住房貸款有優勢的難度大。

各方面評估,更換銀行重新辦理貸款的代價很大,更好的方式可能還是得接受銀行的加點。



金融筆記


你不同意加點這顯然是不可能的,也不可能重新選擇銀行貸款。

你要擺正態度,在和銀行打交道的過程中,理論上是平等的,而事實上壓根就不可能完全平等,換言之,你別把自己太當回事。

轉換LPR模式,這不是那一家銀行腦袋發熱搞事,而是央行為了推行利率市場化,新老貸款的對接和統一問題,這是一項規定或者說部委條例,這是屬於法律的範疇,這可不是你願不願意的問題。換言之,你只有選擇轉還是不轉,而沒有選擇不加點的權利。

直白一點講,你不願意其實就是想佔銀行的便宜,假設老辦法4.9%上浮20%為5.88%,現在轉換成LPR為4.8%,銀行損失0.98%利息收入,你相應的少還款,從某種意義上講,你這就有點耍無賴,貸款時間你自己同意了上浮才加點的,現在因為政策變動而耍無聊。

你想重新選擇銀行,你以為銀行是傻子,數據的互通的,另一家銀行會不給你加點,別做夢,說不定你這樣的無聊之人,另一家加更多,你愛貸不貸,不貸一輩子也別想拿到產權。

衍生知識點:

LPR模式的加點是固定,就是貸款人在老辦法下上浮還是下折的利率,新政策變化的只是基準利率,以前是固定4.90%,現在是每月20日報價而已。

我是溯源歸一,極簡投資踐行者!

溯源歸一


原則上不可以。

千呼萬喚始出來!存量浮動利率個人貸款定價基準轉換方法終於浮出水面,與此同時也露出了銀行們的獠牙,不知道為什麼,LPR轉換卻收到自媒體人一片叫好聲,當時房貸按4.9上浮的,現在轉換卻要按4.8加點,雖然當前利率不變,但是利率浮動比例提高了,以後如果LPR高於4.8回到4.9,那我們的貸款利率也隨之提高了,人血饅頭,真香嗎?


子不曰


舊的房貸轉為LPR的規則是統一的,你不同意也不能換其它銀行辦理,而且就算換了,這個規則也不會變。

轉為LPR的規則簡單理解,就是轉換後,首期貸款利率維持不變。比如你原來如果是4.9%的貸款利率,轉換為LPR後也是4.9%,只不過是由LPR+加點。具體加點加多少,依據的是2019年12月的LPR。

2019年12月5年期以上LPR為4.8%,所以具體的加點數值就是你原有貸款利率與4.8%的差,可以為負值。

LPR是每個月公佈一次,但是並不是房貸利率會每個月變化。變化的期間可以在轉換是跟銀行約定,一般最短是一年。

這個規則不論你是在原貸款銀行,還是另外找銀行,都是一樣的。所以,且不說不能換銀行重新辦理按揭貸款,就算能,你也是白忙活,沒有意義。

當然如果你不同意加點的數值,也可以選擇不轉換為LPR。可以轉為固定利率,也就是按照你以前的按揭貸款利率,以後固定不變,這樣就不存在LPR加點的問題了。

如果你以前的利率很低,你又擔心為了LPR的變動,那麼就建議你選擇固定利率吧,反正利率很低了,以後LPR不論是升還是降,你也不會吃什麼大虧。


老萌有個存錢罐


只能說這波操作比較6,韭菜割的沒毛病。貸款時按基準4.9算的,現在還是4.9只不過這個4.9是19年12月的plR4.8+0.1得來的。是不是發現你的貸款利率給你多了個固定的0.1。好多磚家說plr會降,我想說的是這個是銀行算出來的東西,你能算過銀行麼?所以說聽一聽就完了。


信仰140727749


根據央行的要求,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即將在3月1日起,全面轉換為以“LPR利率+加點數值”的模式、亦或者直接變成固定利率。無論是哪一種形式,對於普通貸款人來說,都是沒有選擇的權利,只能“被動”接受而已。

LPR加點數的多少,早就已經確定,無論是銀行、亦或者是個人,都無法去“修改”的

  1. 凡是之前的浮動利率貸款,皆需要進行轉換操作。要麼轉換成為固定利率,要麼轉換為“LPR利率+加點數值”。

  2. 如果選擇LPR利率,則2020年的合同利率=LPR利率(2019年12月)+加點數值。之後的時間內,LPR利率可隨行就市(週期至少為一年),但加點數值一旦確定後,剩餘貸款期限內,將會一直保持不變。

舉個簡單的例子,房貸利率為5.88%(基準4.9%上浮20%)。2020年3月1日~8月31日之間,需要進行轉換調整。

此時,轉換為LPR利率(約定每年1月1日根據最新LPR利率來調整)。其利率轉換過程大致如下:

  • 加點數值=當前合同利率-LPR利率(2019年12月)=5.88%-4.80%=1.08%。

  • 2020年的房貸利率=4.80%+1.08%=5.88%。

  • 2021年的房貸利率=LPR利率(2020年12月)+1.08%。

  • 以此類推,此後每年的利率都按此公式來調整。

不同意銀行的加點數值,可以換銀行辦理貸款麼

首先,換銀行貸款,相當於需要先還清原有貸款、再辦理新的。在這過程當中,費事、費力不說,還得額外承擔一定的經濟損失(資金的時間成本)。

其次,重新辦理抵押貸款,需要再一次評估房產、重新簽訂合同,還需要提供各種材料,銀行進行初審、複審、核准。萬一中間出現任何紕漏,豈不是會相當麻煩麼。

第三,換家銀行貸款,會結合當前的樓市政策、商業銀行內部規定、個人信貸情況來綜合判定利率的高低。其加點數值並不會下降,反而可能會更高的。

小結:

存量浮動利率轉換LPR,對於借款人來說,議價的空間是比較小的,做也得做、不做還不行。而加點的數值,早就已經決定了,幾乎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至於換家銀行辦理貸款,更是不太現實的。


財經者思


原則上是不可以的。但也有可能有例外的人(你懂的)

現在來說說原因:

2.29多家銀行陸續發佈了利率轉換公告在3-8月5個月的時間裡可以申請轉換僅且只有這一次機會,如果轉了LPR的方式計算利率的話,要接受央行LPR值和貸款銀行的基點變化。

可以說,這次的轉換是一次機會,但機會就意味著風險,所以,終究需要個人去考慮。

業內人士的建議是,未來利率基本會呈現下行趨勢,可以選擇LPR利率方式。

看看下圖吧。






喬氏侃房


我是房奴,最近也在猶豫房貸利率要不要轉LPR。

猶豫的原因如下:

一:合同簽訂要不要遵守?,合同簽訂雙方是平等關係,憑什麼一方說要修改就要修改?讓人不舒服。

二:原來基礎利率是國家行政機關人民銀行規定的,和房貸合同簽訂的雙方利害關係沒有那麼大,能相對公平公正些,更符合國家層面的金融政策,雖說央媽更是商業銀行的央媽,和商業銀行更親些。

三:現在LPR定價是有18家商業銀行決定的,也就是房貸合同的簽訂一方,就等於人民銀行放權給商業銀行,商業銀行有權決定每一年12月份的LPR定價,並以此來變更房貸合同另一方買房人下一年要付的利息,商業銀行就有了裁判和球員的雙重身份(做為房奴會怎麼想,安全感呢?這就是人為刀俎,我為魚肉)

四:有沒有可能,決定LPR定價的18家商業銀行在每年的12月份默契性的提高LPR利率,(只12月一個月不正常,對國家宏觀金融政策影響較小,但是對買房者影響是巨大的)畢竟房貸業務在每家商業銀行都佔很大一個比例;降低LPR讓這些商業銀行自己割自己的肉,不怎麼有可能。如果房貸LPR按照上一年的平均定價,而不是12月一個月的定價,是不是更穩定些 ,更符合國家層面的宏觀金融政策,更能保護買房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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