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如果转LPR之后,我不同意银行的加点数,可以换银行重新办理贷款么?

寂寞ai


不可以,也没用。

你在这个银行办理的贷款数据和到其他银行办理的贷款数据是一样的,因为现在全国是联网的。

也就是说,如果你现在在这个银行办理的是上浮20%的结果,那么到其他银行其实也是这样的结果,不会有偏差。

另一方面,目前LPR和基准利率的互换是建立在双方同意,然后签字的情况下才生效的!

也就是说,如果你原先基准利率是上浮20%,也就是5.88%,那么即便换成了LPR也是5.88%,不会有改变的。

它是会根据你原先的贷款数据,在根据当前的一个LPR数据,做一个“多退少补”的结果,并不是说,你从基准利率改变为了LPR,你的贷款利息就会下降。

而改变你还款性质的,只是两种贷款模式计算的方式。

1、对于基准利率来说,是未来固定不会改变的,即便LPR如何波动,你的还款金额依然是如此;

2、但是,如果你换成了LPR以后,那么未来的LPR波动,就会影响到你的还款金额。

就好比,当你改成了LPR的时候,你的还款利息是5.88%,可下个月的LPR降低了,那么你的还款金额就会减少,反之也一样,LPR上升了,你的还款额度就会上升。

因此,如果转LPR之后,你不同意银行的加点数没用,因为一旦你签字确定转变为LPR,这等同于按照LPR的贷款方式进行还款了。由不得你同不同意。

如果不希望看到还款额度有变动,那就坚持自己的基准利率模式吧。

重要的是:基准利率和LPR的更换,只有一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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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榜首张大仙


不可以。

基准利率转换成LPR利率的计算方式将在今年的3月至8月完成。转换不强制,是每个人的自由,而且转换只有一次的机会。就是说,转换成LPR之后,会执行到你还完房贷为止,不转换的将执行基准利率+上浮利率也是到你还完房贷为止。

其实转换成LPR计算方式之后,利率是保持不变的。假如说你的房贷是6.125%,那么是在基础利率4.9%的基础上上浮了25%!换成LPR计算之后那么就是4.8%+1.325%=6.125%依旧是维持不变。这个数据不管你去哪个银行都是维持不变的,现在万物互联,数据也是互联的,所以去哪个银行都一样。

LPR和基准利率的区别在于,基准利率维持不变,LPR是一个变值,LPR是由18家银行共同报价得出,剔除一个最高值和剔除一个最低值求的平均数,当LPR利率下降时,房贷利率也会跟随下降,LPR上涨房贷也会跟随上涨。但是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未来LPR的下降将是大势所趋,如果房贷时间周期长,换成LPR还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LPR的转换只有一次机会,转换之后将将不能在转换,所以在选择转换之时一定要考虑清楚。


宋驰


理论上可行,但是操作难度很大。

LPR加点有明文规定,银行只是照章办事

新规里对LPR如何加点有明文规定:

按照文件要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加点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你原先的执行利率是固定的,2019年的LPR是4.8%也是固定的,所以你的加点也已经确定好了。银行不可能因为你不同意而选择更改加点数,所以你的选择就是2个,转换为固定利率,或者接受加点。

换银行办理贷款可行,但是操作难度很大

当然,如果你不接受上文提及的2个选择,确实可以选择重新换银行办理贷款,但是换银行的难度是很大的。

首先,你在原先的银行有按揭余额,更换银行的话要先把按揭余额换清,把原先的房产抵押解除。

其次,你要重新找到一家银行愿意接手你的房子,换一家银行的话也不能重新办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只能选择办理普通的商业贷款。

这个过程有3个大的难点:

  1. 贷款转化时间长,快的话半个月,慢的话1-2个月。

  2. 需要有笔过桥的钱去归还原有按揭余额。如果个人没有的话需要筹措。

  3. 新办理商业贷款的年限和还款方式比个人住房贷款有优势的难度大。

各方面评估,更换银行重新办理贷款的代价很大,更好的方式可能还是得接受银行的加点。



金融笔记


你不同意加点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也不可能重新选择银行贷款。

你要摆正态度,在和银行打交道的过程中,理论上是平等的,而事实上压根就不可能完全平等,换言之,你别把自己太当回事。

转换LPR模式,这不是那一家银行脑袋发热搞事,而是央行为了推行利率市场化,新老贷款的对接和统一问题,这是一项规定或者说部委条例,这是属于法律的范畴,这可不是你愿不愿意的问题。换言之,你只有选择转还是不转,而没有选择不加点的权利。

直白一点讲,你不愿意其实就是想占银行的便宜,假设老办法4.9%上浮20%为5.88%,现在转换成LPR为4.8%,银行损失0.98%利息收入,你相应的少还款,从某种意义上讲,你这就有点耍无赖,贷款时间你自己同意了上浮才加点的,现在因为政策变动而耍无聊。

你想重新选择银行,你以为银行是傻子,数据的互通的,另一家银行会不给你加点,别做梦,说不定你这样的无聊之人,另一家加更多,你爱贷不贷,不贷一辈子也别想拿到产权。

衍生知识点:

LPR模式的加点是固定,就是贷款人在老办法下上浮还是下折的利率,新政策变化的只是基准利率,以前是固定4.90%,现在是每月20日报价而已。

我是溯源归一,极简投资践行者!

溯源归一


原则上不可以。

千呼万唤始出来!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定价基准转换方法终于浮出水面,与此同时也露出了银行们的獠牙,不知道为什么,LPR转换却收到自媒体人一片叫好声,当时房贷按4.9上浮的,现在转换却要按4.8加点,虽然当前利率不变,但是利率浮动比例提高了,以后如果LPR高于4.8回到4.9,那我们的贷款利率也随之提高了,人血馒头,真香吗?


子不曰


旧的房贷转为LPR的规则是统一的,你不同意也不能换其它银行办理,而且就算换了,这个规则也不会变。

转为LPR的规则简单理解,就是转换后,首期贷款利率维持不变。比如你原来如果是4.9%的贷款利率,转换为LPR后也是4.9%,只不过是由LPR+加点。具体加点加多少,依据的是2019年12月的LPR。

2019年12月5年期以上LPR为4.8%,所以具体的加点数值就是你原有贷款利率与4.8%的差,可以为负值。

LPR是每个月公布一次,但是并不是房贷利率会每个月变化。变化的期间可以在转换是跟银行约定,一般最短是一年。

这个规则不论你是在原贷款银行,还是另外找银行,都是一样的。所以,且不说不能换银行重新办理按揭贷款,就算能,你也是白忙活,没有意义。

当然如果你不同意加点的数值,也可以选择不转换为LPR。可以转为固定利率,也就是按照你以前的按揭贷款利率,以后固定不变,这样就不存在LPR加点的问题了。

如果你以前的利率很低,你又担心为了LPR的变动,那么就建议你选择固定利率吧,反正利率很低了,以后LPR不论是升还是降,你也不会吃什么大亏。


老萌有个存钱罐


只能说这波操作比较6,韭菜割的没毛病。贷款时按基准4.9算的,现在还是4.9只不过这个4.9是19年12月的plR4.8+0.1得来的。是不是发现你的贷款利率给你多了个固定的0.1。好多砖家说plr会降,我想说的是这个是银行算出来的东西,你能算过银行么?所以说听一听就完了。


信仰140727749


根据央行的要求,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即将在3月1日起,全面转换为以“LPR利率+加点数值”的模式、亦或者直接变成固定利率。无论是哪一种形式,对于普通贷款人来说,都是没有选择的权利,只能“被动”接受而已。

LPR加点数的多少,早就已经确定,无论是银行、亦或者是个人,都无法去“修改”的

  1. 凡是之前的浮动利率贷款,皆需要进行转换操作。要么转换成为固定利率,要么转换为“LPR利率+加点数值”。

  2. 如果选择LPR利率,则2020年的合同利率=LPR利率(2019年12月)+加点数值。之后的时间内,LPR利率可随行就市(周期至少为一年),但加点数值一旦确定后,剩余贷款期限内,将会一直保持不变。

举个简单的例子,房贷利率为5.88%(基准4.9%上浮20%)。2020年3月1日~8月31日之间,需要进行转换调整。

此时,转换为LPR利率(约定每年1月1日根据最新LPR利率来调整)。其利率转换过程大致如下:

  • 加点数值=当前合同利率-LPR利率(2019年12月)=5.88%-4.80%=1.08%。

  • 2020年的房贷利率=4.80%+1.08%=5.88%。

  • 2021年的房贷利率=LPR利率(2020年12月)+1.08%。

  • 以此类推,此后每年的利率都按此公式来调整。

不同意银行的加点数值,可以换银行办理贷款么

首先,换银行贷款,相当于需要先还清原有贷款、再办理新的。在这过程当中,费事、费力不说,还得额外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失(资金的时间成本)。

其次,重新办理抵押贷款,需要再一次评估房产、重新签订合同,还需要提供各种材料,银行进行初审、复审、核准。万一中间出现任何纰漏,岂不是会相当麻烦么。

第三,换家银行贷款,会结合当前的楼市政策、商业银行内部规定、个人信贷情况来综合判定利率的高低。其加点数值并不会下降,反而可能会更高的。

小结:

存量浮动利率转换LPR,对于借款人来说,议价的空间是比较小的,做也得做、不做还不行。而加点的数值,早就已经决定了,几乎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至于换家银行办理贷款,更是不太现实的。


财经者思


原则上是不可以的。但也有可能有例外的人(你懂的)

现在来说说原因:

2.29多家银行陆续发布了利率转换公告在3-8月5个月的时间里可以申请转换仅且只有这一次机会,如果转了LPR的方式计算利率的话,要接受央行LPR值和贷款银行的基点变化。

可以说,这次的转换是一次机会,但机会就意味着风险,所以,终究需要个人去考虑。

业内人士的建议是,未来利率基本会呈现下行趋势,可以选择LPR利率方式。

看看下图吧。






乔氏侃房


我是房奴,最近也在犹豫房贷利率要不要转LPR。

犹豫的原因如下:

一:合同签订要不要遵守?,合同签订双方是平等关系,凭什么一方说要修改就要修改?让人不舒服。

二:原来基础利率是国家行政机关人民银行规定的,和房贷合同签订的双方利害关系没有那么大,能相对公平公正些,更符合国家层面的金融政策,虽说央妈更是商业银行的央妈,和商业银行更亲些。

三:现在LPR定价是有18家商业银行决定的,也就是房贷合同的签订一方,就等于人民银行放权给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有权决定每一年12月份的LPR定价,并以此来变更房贷合同另一方买房人下一年要付的利息,商业银行就有了裁判和球员的双重身份(做为房奴会怎么想,安全感呢?这就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四:有没有可能,决定LPR定价的18家商业银行在每年的12月份默契性的提高LPR利率,(只12月一个月不正常,对国家宏观金融政策影响较小,但是对买房者影响是巨大的)毕竟房贷业务在每家商业银行都占很大一个比例;降低LPR让这些商业银行自己割自己的肉,不怎么有可能。如果房贷LPR按照上一年的平均定价,而不是12月一个月的定价,是不是更稳定些 ,更符合国家层面的宏观金融政策,更能保护买房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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