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6 潁上:養鴿場無環保手續 被責令搬遷

【摘要】

2011年,潁上縣五十鋪鄉劉莊自然村村民李保國回鄉創業,投資60萬元創建了潁上縣保薈養鴿場。

今年7月5日,潁上縣環保局以“養鴿場無環保手續,擅自建設,在居民住宅區從事畜禽養殖”為由,向李保國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他改正違法行為。

李保國向阜陽市環保局申請行政複議,希望潁上縣環保局暫停行政處罰決定,延長整改時間,8月7日被受理。對此,潁上縣環保局表示,行政複議期間,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

養鴿場無環保手續

環保局責令改正違法行為

李保國以前在寧波從事活禽經營,年收入20萬元左右。2011年,他利用自己在外地打工期間積累的人脈回鄉創業,投資60萬元建設了潁上縣保薈養鴿場。

李保國告訴記者,2014年,潁上縣畜牧局、工商局先後為養鴿場頒發了《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和《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今年5月16日,潁上縣環保局以養鴿場“無環保審批手續,無汙染治理設施,在養殖過程中產生的廢水直接排入周邊環境,惡臭氣味對周邊環境造成汙染”為由,下發《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李保國立即整改,於5月20日搬遷,並將排入周邊溝渠的廢水收集處理。

不服處罰決定,養鴿場兩次申請行政複議

收到潁上縣環保局的處罰決定後,李保國表示不服,向潁上縣政府申請行政複議。

7月5日,潁上縣環保局變更了保薈養鴿場的違法行為和依據的法律法規,再次向李保國下發處罰決定,以養鴿場“無環保手續,擅自建設,在居民住宅區從事畜禽養殖”為由,責令李保國限期改正違法行為,禁止在居民住宅區從事畜禽養殖。

7月20日,潁上縣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向五十鋪鄉黨委政府發出督辦函,要求五十鋪鄉黨委政府落實屬地管理職責,督促保薈養鴿場整改。

7月24日,五十鋪鄉政府向李保國下發《整改通知書》,責令李保國按照潁上縣環保局的處罰決定進行整改。

李保國告訴記者,收到上述通知後,他積極聯繫銷售商,低價處理養殖的鴿子,目前已售出一萬隻左右,損失10多萬元。但是,截至目前,仍然有一萬隻左右鴿子沒有找到買家。

同時,李保國對潁上縣環保局再次下達的處罰決定不服,向阜陽市環保局申請行政複議。8月7日,市環保局已經受理。

潁上縣環保局:行政複議期間處罰不停止執行

李保國告訴記者,目前天氣炎熱,鴿子銷路不暢,希望相關部門能考慮到他的難處,適當延長整改的時間,讓他為鴿子尋找出路,儘量降低損失。

同時,李保國認為,阜陽市環保局已經受理他的行政複議申請,潁上縣環保局的處罰決定應該暫時停止執行。

對此,潁上縣環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行政處罰法》和《行政複議法》的相關規定,行政處罰決定依法作出後,當事人應當在行政處罰決定的期限內予以履行。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如果行政複議結果認為潁上縣環保局的行政處罰決定錯誤,該局將依法對李保國的損失進行賠償。

安徽志豪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森對潁上縣環保局的說法表示認同,但是建議該局準確判斷對李保國的行政處罰是否要立即處罰,做到合法而又適當,以免給當事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

颍上:养鸽场无环保手续 被责令搬迁

贊一個

免責聲明:網站內所有新聞頁面未標有來源:“安青網-安徽青年報”或“安青網”LOGO、水印的文字、圖片、音頻視頻等稿件均為轉載稿。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與安青網聯繫。轉載稿件僅為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網觀點,亦不代表本網站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