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2 合肥市將分類推廣裝配式建築

近日,合肥市城鄉建設局下發《關於做好我市裝配式建築項目實施有關工作的通知》。從2020年元旦起,全市範圍內所有新建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等住宅建築,以及政府投資的總面積超過10萬平米的公共建築,將全部應用裝配式建造技術。

《通知》提出,全市裝配式建築發展劃分為重點推進區域、積極推進區域和鼓勵推進區域。其中,重點推進區域指中心城區,具體為繞城高速內全部區域和繞城高速外各開發區、工業園、產業園、科技園等;積極推進區域是指安巢經開區和各縣(市)三級及以上城鎮、各類工業園、產業園、科技園等;鼓勵推進區域是除上述區域以外的區域。

相關人士介紹,按照要求,2020年1月1日起,全市範圍內所有新建保障性住房(含棚戶區、城中村改造、拆遷安置用房以及租賃住房等)、人才公寓等住宅建築和政府投資總建築面積大於10萬平方米的公共建築,要全部應用裝配式建造技術。這當中的新建項目,是指2020年元旦起新立項或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項目。

其中,重點推進區域和積極推進區域的二級城鎮,非政府投資的新建項目總建築面積大於20萬平方米的,應採用裝配式建造技術。濱湖科學城(濱湖新區)新建項目總建築面積大於10萬平方米的,應採用裝配式建造技術。另外,重點推進區域實施裝配式建造技術的民用建築裝配率不低於50%,積極推進區域實施裝配式建造技術的民用建築裝配率不低於30%。

今後,合肥市還將鼓勵各類建設項目積極採用裝配式建造技術。而項目地塊內構築物、配套附屬設施(如垃圾房、配電房、值班室等)以及單體建築確因技術條件、建築功能特殊等原因不適宜實施裝配式建造技術的,可不採用。

《通知》要求,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明確裝配式建築年度目標任務和建設計劃。《通知》明確,今後,裝配式建築項目全面推行“1+5”建造模式,即“裝配式建築”+“工程總承包+建築信息模型+新型模板+專業化隊伍+綠色建築”。(記者 方佳偉)


合肥市將分類推廣裝配式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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