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三八節"話家暴



1949年中國正式確立“三八”國際婦女節,至此已經有71個年頭。在長達半個多世紀的時間裡,中國婦女為爭取自己的權益始終努力著,獲得了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一系列權益,並將之立法。隨著社會的進步與發展,女性權益保護仍是十分重要的議題,身處法律一線工作,解決好家庭矛盾,是維護婦女權益最基本的工作。


無論是代理案件還是接待諮詢中,家庭暴力是導致家庭關係不和諧一個重要的原因。而遭受家庭暴力的多為女性,尤其是“全職太太”類型的。日前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對婦女權益保護工作情況及典型案例進行了通報。自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建院以來,共審理婚姻家庭類、勞動爭議類、其他涉婦女權益保護類女性上訴的民商案件共11961件,其中,婚姻家庭案件3697件。從女性上訴案件分別佔何磊案件總量的比例看,婚姻家庭案件女性上訴比例為53%。



從這幾類案件中,三中院也總結了幾個特點,其中第二點就是“家庭暴力手段多樣,家暴證據認定存在難點”。可見,在法院審理過程中也遇到了很多棘手的問題。由於《反家庭暴力法》立法時間短,尚有不完善之處,導致司法實踐中對家庭暴力認定裁判尺度不一,仍然會出現家暴受害者求助無門,或是被當做家務事踢皮球。


2019年,曾代理一起涉家暴離婚案件,毆打、辱罵、威脅、跟蹤、定位、性暴力……各種變態的暴力行為伴隨了我的當事人長達五年,無論是身體上還是精神上近乎讓她達到了忍耐的極限,但是為了孩子能夠順利小升初,她還是堅持在小升初考試後才決定起訴離婚。由於前期未尋得法律幫助,所以她的取證在法律上幾乎用不上,多次報警都沒能留下出警記錄,僅有幾張照片也不能證明是丈夫毆打的,所以在立案的同時並未申請到人身保護令。


在立案後的一段時間,我們指導當事人如何合法取證,如何保證自己的人身安全,不到兩個月的時間,我們拿到了相關的視頻和錄音,沒有等到法院通知開庭,便與對方談判成功,最終主動聯繫法院出具了調解書,她終於離開了那個“惡魔”,也拿到了曾經不敢奢望的那部分財產。



有人說家庭暴力只有零次和無數次的區別,的確家暴行為的特點之一就是反覆頻發,大多數施暴者在實施傷害行為時不顧後果,實施以後又能屈膝求得原諒,過段時間一個導火索又引發同樣的場景,而女性受暴者往往軟弱、緊張、不知所措,喪失取證自救的機會,長此以往,甚至被施暴者精神控制。


宇芽被前男友家暴就是活生生的例子,但還好她“醒了”。立法在不斷完善,各地也相繼出臺關於《反家庭暴力法》的實施細則,目前山東、湖北、湖南等省份都已經制定了相關地方性法規,有望解決司法實踐中遇到的一些新問題。我們也希望在律師一線工作中,儘可能的幫助面臨家暴的婦女,解決家庭矛盾,減少家暴案件的發生。


如遭受家庭暴力,一定要採取措施保護自己,留存證據:


一、受害婦女或者其家人一定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要求做筆錄,並告知並非簡單的夫妻吵架。也可以向居委會、婦聯或者所在單位反映情況,千萬不要礙於面子能忍則忍。

二、如遭受身體傷害,一定要及時就醫,向醫生說明致傷原因,記入病例,有必要的需要做傷情鑑定,如構成輕傷以上可以要求對方承擔刑事責任,這也是談判的關鍵。

三、無論是否做好離婚的決定,保存以上兩種證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

四、只要還有人身自由,應第一時間尋求律師的幫助,她會告訴你更有效的取證方法,避免錯失時機。

最後祝我們女性朋友們都能懂得保護自己,擁有幸福快樂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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