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8 劉春任瀘州市副市長

劉春任瀘州市副市長

人事

今(8)日,市八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十三次會議。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曹建國主持會議,副主任稅光躍、王波、陳劍波、姚福康、黃勇、蒲俐,秘書長王春芳出席會議。

本次會議應到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39人,實到39人,符合法定人數。

會議審議了《瀘州市白酒歷史文化保護和發展條例(二次審議稿)》和市人民政府關於國資國企監督管理情況的報告、關於我市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情況的報告、關於瀘州市2017年環境保護工作情況的報告。

會議表決通過市人民政府關於提請審議《瀘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支持西南醫科大學加快發展的意見》的議案。

會議審議並表決通過有關任免案等事項,決定免去許先春的瀘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免去聶衛、靳泰雨、雷正雲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決定任命劉春為瀘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王亞梅為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新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舉行了憲法宣誓儀式。

副市長郭慶,市監察委員會、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及不是常委會組成人員的相關單位負責人列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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