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判!11萬隻假口罩銷往各地,男子今在肥獲刑!省消保委再發警示……

就在全國人民眾志成城抗擊疫情的關鍵時刻,

總是有一些不法之徒利用疫情賺黑心錢,

讓人無比憤慨!

疫情防控期間,

公關機關將嚴厲打擊

銷售假劣口罩等違法犯罪行為!

该判!11万只假口罩销往各地,男子今在肥获刑!省消保委再发警示……

案例1▶

賣假口罩11萬個 一藥店老闆獲刑

被告人劉某犯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3月5日下午4點,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刑庭庭長李德家當庭宣判了一起疫情防控期間銷售假口罩案件。該案從立案到審理,再到判決,僅用8小時。

法院審理查明,2020年1月,在安徽省亳州市利辛縣經營大藥房的被告人劉某見疫情期間銷售口罩有利可圖,明知一次性醫用口罩等醫療器械須由正規持證醫藥公司供貨,仍前往批發市場、百貨用品店、毛線衣帽店、2元超市等場所,大肆低價購進假冒的飄安牌口罩。後劉某通過微信朋友圈,發佈出售醫用口罩信息,同時向他人介紹所售口罩為具有醫療器械編號的一次性醫用口罩。劉某冒用安徽省阜陽潁州區醫藥集團名義,以0.35-0.4元不等的單價,通過快遞向安徽合肥、江西上饒、廣東河源等地藥房共銷售假冒飄安牌的醫療口罩114000個,金額達42900元。(王君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張劍)

案例2▶

批捕!非法購銷68萬隻假冒口罩

記者從合肥市蜀山區檢察院獲悉,2月29日,該院以涉嫌銷售偽劣產品罪, 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李某批准逮捕。

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李某從非法渠道購入68萬隻價值37萬餘元的假冒河南“飄安”牌口罩,銷售給合肥一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安機關經偵查,於2月11日將李某抓獲歸案,2月12日以涉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對李某刑事拘留,2月28日以涉嫌銷售偽劣產品罪提請檢察機關審查逮捕。經審查,2月29日,蜀山區檢察院依法對其批准逮捕。(通訊員黃河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陶偉)

案例3▶

30萬隻假“飄安”在合肥被查獲

2月26日記者獲悉,近日合肥鐵路公安處成功偵破一起特大假醫用口罩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盧某等7人,查獲涉案假口罩30萬隻,涉案金額10餘萬元。

2月15日,合肥鐵路公安處合肥站派出所接到線索,合肥市廬陽區某大藥房銷售的“飄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經查,該藥房銷售的“飄安牌”口罩系假醫用口罩。辦案民警通過對相關嫌疑人的連夜突審,掌握到上述涉案口罩是通過中間商陳某(男、江西人)以10元每包的價格購買。在將陳某抓獲歸案後,據陳某交代,其銷售的口罩是經崔某(男、合肥人)介紹,從張某(女、安徽太和縣人)手中購得,然後再轉手高價賣給藥房,從中賺取錢財,獲得非法利益。

目前,合肥鐵路警方已依法對相關涉案犯罪嫌疑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李萌)

案例4▶

合肥一網店店主銷售假冒N95口罩被捕

2月20日,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從合肥市市場監管局獲悉,根據該局查明的線索,合肥市公安部門抓獲兩名犯罪嫌疑人,查獲涉嫌侵權的口罩25件,查明銷售額30餘萬元。

1月31日晚,合肥市市場監管局接到天津打來的舉報電話,舉報人稱在淘寶網一個嘉興的店鋪買到了假口罩,向嘉興有關部門投訴後,被告知該店鋪實際經營者是合肥人,案件移交合肥的手續和材料已經通過郵政寄出。為了讓售假者儘快被查處,舉報人把電話打到了合肥市局。

經初步查明,涉案當事人何某某藏身居民小區,利用淘寶店鋪對外銷售涉嫌假冒3M品牌的N95口罩,春節前後銷售額數10萬元。

2月19日,公安部門根據線索部署行動,一舉抓獲兩名犯罪嫌疑人,查獲涉嫌侵權的口罩25件,查明銷售額30餘萬元,同時還繼續深挖線索,力爭順藤摸瓜,打擊源頭,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通訊員 趙青媛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陶偉)

近半投訴舉報聚焦口罩!

安徽省消保委再發消費警示

3月5日,記者從安徽省消保委獲悉,1月24日至2月26日,全省各級12315工作機構共接醫療器械類投訴、舉報、諮詢共計24849件,其中97.84%是關於口罩方面,口罩的投訴舉報佔同期投訴舉報總量的47.75%。主要反應問題有:銷售假冒、三無產品、高價銷售、捆綁搭售、強制下載APP、無證生產銷售、超範圍銷售、網購口罩不發貨等。

近日,隨著各地企業的復工復產,出行人流增加。口罩銷售又出現了一個新的高潮。安徽省消保委依據前期投訴情況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口罩時注意以下幾點:

科學防控理性購買。消費者在購買口罩時,要有正確的認知,不要盲目追求最高等級,應針對不同的場合及防護的需要做到按需使用、按功能使用,避免過度使用和不當使用,避免浪費。

正規渠道購買防上當。消費者購買口罩要到證照齊全的正規商家、藥房、平臺購買,要認準商家是否具有營業執照和醫療器械經營資質,依據相關規定,售用於防疫的醫用口罩經營者必需要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在網上銷售的還需同時進行“網絡交易備案”。千萬不要在無證照企業、個人或微信群、朋友圈等不正規渠道購買。拒絕捆綁搭售、強制下載APP等不法行為。

學習商品知識,掌握的“硬核”技能。消費者在購買時要認準執行標準,仔細查看包裝上的廠名、廠址、聯繫電話、生產日期、有效期限等。要注意查看產品包裝是否完好、產品表面有無破壎、變形等問題。消費者選擇網上購物時,要仔細問清楚發貨及到貨時間等信息。相關企業生產信息、批准文號等信息,可以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醫療器械“欄目中查詢。(http://www.nmpa.gov.cn)。同時消費者還要關注相關政府部門和近期發佈的一些打假、識假報道和知識宣傳掌握第一手的資訊。

價格虛高可舉報。日前,省政府對哄抬價格的標準進行首次認定,在疫情防控期間嚴格實行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消毒酒精產品終端價格管理,政府統一調配的普通口罩價格不得超過1元/只。經營者銷售同品種商品,不得超過1月19日前最後一次實際交易價格或進銷差價率不得超過30%。

證據留存好維權。消費者在購買時一定要做好相關證據留存。如索要發票、做好消費記錄、聊天內容和截圖等。(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陶偉)

安徽省市場監管局消費維權電話:12315

安徽省消保委投訴電話:0551—64663315

網址:http://www.ah315.cn

该判!11万只假口罩销往各地,男子今在肥获刑!省消保委再发警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