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年
普
法
[賭博罪]
什麼是賭博罪?
打麻將違法嗎?
親友之間的棋牌娛樂
是每年過年的標配活動
而親友之間進行帶有
不以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
等娛樂活動
不屬於違法行為
但是
“賭博”
不能碰
#那麼問題來了#
怎樣才算賭博呢
法官
為您解答
朋友叫你去玩一兩局“釣蝦公”
此時的你充滿興致
打算小試一把
(按下按鈕)
法
官
解
讀
參賭人員構成犯罪嗎?
聚眾賭博的參賭人員,不是以賭博為生活或主要經濟來源的都不能認定為“賭博罪”,雖不構成犯罪行為,但是本身已經是違法的舉動,對此會進行行政處罰,比如拘留或者罰款。
不參與賭博,不放縱賭博>>
這一天閒來無事
進行搶紅包遊戲
作為組織人
每個紅包都收點“勞務費”
(按下按鈕)
法
官
解
讀
搶紅包構成賭博罪嗎?
現在有些人組建紅包群,拉人進群,如果符合聚眾賭博的構成要件,構成賭博罪。另外組建
微信群拉人“搶紅包”的群主等人,可視為提供賭博的場所及用具,從中營利,那麼拉群人的行為可能構成開設賭場罪。構成條件可能成為開設賭場罪>>
說了那麼多
到底哪些行為構成賭博罪
賭博罪介紹
賭博罪是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行為。其強調“聚眾性”和“職業性”。下列四種情形,滿足其一即構成賭博罪:
1、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
2、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
3、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下面說說
賭博罪案例
典
型
案
例
“六合彩”聚眾賭博案
2017年12月至2019年1月間,被告人王某某以營利為目的,利用手機微信從事地下“六合彩”收碼、報碼賭博活動,先後收取15人的投注碼單碼金,投注金額累計人民幣83201元,爾後,被告人王某某將部分碼金用於自己坐莊,從中非法獲利人民幣6200餘元。2019年1月19日王某某被公安機關傳喚歸案。
最終法院判處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被告人王某某以營利為目的,利用“六合彩”方式招引他人聚眾賭博,收受投注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投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其行為已構成賭博罪 。
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
聚眾“釣蝦公”賭博案
被告人劉某某與曹某某在2019年2月14日至2019年2月16日間,於尋烏縣長寧鎮老縣委附近一廢棄民房內進行“釣蝦公”坐莊賭博活動,僅2月16日下午一場參賭人數就達到20人以上,不過賭博活動僅持續了兩天兩人便被公安機關抓獲。
最終法院以被告人劉某某犯賭博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被告人曹某某犯賭博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劉某某跟曹某某組織招引多人進行賭博,並從中抽頭漁利且參賭人員達20人以上,其行為已經構成了賭博罪。
明知用於賭博用途
仍舊提供場所
以及其他便利的
按同罪處理
相關法條
《刑法三百零三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法官提醒
那些招引他人聚眾賭博的不法分子
操控技術就如同
近景魔術一般“套路深”
希望大家文明娛樂
遠離賭博!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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