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安康市人民政府網站發佈了關於杜清華等同志任免職的通知:
杜清華同志任市中心醫院院長,免去市中醫醫院院長職務;免去陳文乾同志市中心醫院院長職務;免去董根文同志市中心醫院副院長(正縣級)、市兒童醫院院長(兼)職務;胡章學同志任市中醫醫院副院長(主持行政工作)。
3月2日,市中心醫院依照“在本單位公示5天后,上報有關部門審核,逐級上報審定”的程序要求,在本單位公示《一線疫情防控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統計表》,引發關於“醫院領導抗疫補助高於援湖北一線人員”的輿情。
據央視新聞消息,輿情發生後,安康市及時成立核查組進駐市中心醫院。經核查,市中心醫院在落實新冠肺炎一線疫情防控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政策時,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工作不深入、不細緻,未嚴格按照文件規定執行,對發放範圍、補助時限和補助標準把關不嚴,對專家組中的院領導簡單按全勤計算,其他人員按出勤計算,導致政策執行中出現偏差,造成“院領導抗疫補助高於援鄂一線人員”問題。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該市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陳文乾、董根文予以免職,並給予政務記過處分;對負有監管責任的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王龍軍予以誡勉;對其他責任人員按照幹部管理權限交有關單位處理。
記過處分屬於什麼級別的處分呢?
我去查了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
處分的種類為:(一)警告;(二)記過;(三)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四)開除。
也就是說,記過處分屬於比警告嚴重,但不會降低崗位。
注意:免職這個詞是中性的,只是意味被免職人不再擔任原職務,一般不具有懲罰性。所以公職人員正常的職務調動會用到此詞,觸犯法規的公職人員往往也用到此詞,他們因為當時不適任原職所以或是職務調動或是事後再擔任原職,故“免職”並非一般人所認為的“撤職”。
記過處分會受到什麼影響?
規定裡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記過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不得聘用到高於現聘崗位等級的崗位,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也就是說,記過處分相當於一次嚴厲批評,年終考核不合格,但基本上不會對個人的未來發展有太大影響。
我們回過頭來看核查結果:
經核查,市中心醫院在落實新冠肺炎一線疫情防控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政策時,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工作不深入、不細緻,未嚴格按照文件規定執行,對發放範圍、補助時限和補助標準把關不嚴,對專家組中的院領導簡單按全勤計算,其他人員按出勤計算,導致政策執行中出現偏差,造成“院領導抗疫補助高於援鄂一線人員”問題。
主要說3點感受:
1.醫院領導之所以受處分,是因為工作不深入不細緻、沒有嚴格按照文件規定執行,導致執行中出現偏差。
從這個描述來看,很難說這是多嚴重的工作失誤,會受到處分+免職的主要原因,大概是這件事造成的嚴重不良影響,而不是工作本身。
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中,各級處分的參照依據普遍比較寬泛,希望今後在公告時可以更具體一些(到底是根據哪一條款)。
2.前面提到未按文件規定執行是包括了發放範圍、補助時限和補助標準,後面卻只具體說了計算標準(對專家組中的院領導簡單按全勤計算,其他人員按出勤計算),不知道發放範圍、補助標準有沒有問題呢?
希望能看到後續的相關報道,能看到再次公示補助的發放結果。
醫院的領導換了誰,老實說老百姓都不關注,因為也不瞭解,但補助最後怎麼發,大家都能判斷到底是否公平公正。
3.到底是不是隻有這一家醫院有問題,希望主管部門可以做個普查;
畢竟,光到湖北一線支援的醫護人員都有數萬,這牽涉到全國醫療系統。
不要問題曝光了就處罰,沒有曝光的就無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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