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我的爱情观


这就是我的爱情观

经常有人问我,李老师,爱情是什么?说实话,这个问题还真不好回答。毕竟几千年来,有太多人在寻找这个答案,但还是没有一个人能说明白。不过我这些年一直在研究婚姻、性和家庭,对于爱情,的确也是有一些感悟的。


每个人对爱情的看法,多少都来自自己的感情经历。我呢,也有自己的故事。


这就是我的爱情观

四十一年前,我认识了王小波,最开始呢,是小波先追的我,我随后也给了他回应。有一次,我看他日记本里夹着一封给我的信,他说,他感受到了我的“那种山呼海啸般的响应”,这让他感觉自己非常幸运。


当年,小波给我写了很多情书,后来都出版了。有人说小波的情话是很热的,热得烫手,比如小波想我的时候就这么写,他说:“你不在我眼前时,我面前就好像是一个雾沉沉、阴暗的海,我知道你在前边的一个岛上,我就喊:‘爱!爱呵!’好像听见了你的回答:‘爱。’”


现在王小波去世二十多年了,回想起当初,我能够得到他对我的激情之爱,我就觉得这真是我一辈子的幸运。


如果一个人真的发生了激情之爱,那个力量真的是无坚不摧的、完全抵挡不住的,跟一般的所谓找对象,考虑这样那样条件的很不一样。


这就是我的爱情观

我以前跟一个年轻人说我的这些经历,那个年轻人就说,李老师你这种爱情太可遇不可求了,现在有这种激情之爱的人不多啊,很多人是挺一般的爱情,谈不上灵魂之爱这么高大上的。


在我看来,这种激情之爱发生的概率也许真的不太高。按亲密关系的程度,我把人们的爱情分成三个层次:好感、喜欢和激情之爱。


比较低的层次就是好感。我觉得你这个人还不错,可以跟你在一起,这就是好感。


第二个层次是喜欢,就是觉得挺喜欢对方的,感情上也挺温柔的,但是没有太多激情,这是喜欢。比如我上大学的时候遇到了我的初恋,当时我特别激烈地爱他,但是他不怎么爱我,有点儿像单恋似的。而在我这一方,觉得还是发生了激情之爱,就是会有很多迷恋,而他对我也就是在喜欢这个层次上。后来我和王小波在一起了,就有点儿暗暗庆幸:幸好我这初恋是失败的,不然恐怕就碰不到小波了。


第三个层次我称之为激情之爱,它才是最高阶段的爱,比如我们经常说的坠入情网之类的话。所谓坠入情网有一种迷恋的成分,有一种非理性的迷恋,所以有人会说一见钟情。实际上,激情之爱在现实生活中发生的概率并不是很高。但是我就这么幸运地经历到了几次。


我对爱情的理解是,它是一种两个人情投意合、心心相印的感觉,是一种两个人合二为一的冲动。倒也不是什么神秘的东西,很大程度上就是这么一种冲动的感觉。而且这种爱情的冲动,是人际关系吸引中最强烈的一种形式,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产生的最高级别的具有浪漫色彩的情感。


这就是我的爱情观

有些人对激情之爱有一点儿质疑,怀疑它只不过是一种夸张的幻觉而已。有一次我偶然看到一本书,上面有一位欧洲的电影导演说的一句话,他说,爱情从来都是单方面的。这种说法挺叫人意外的,但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你想啊,当激情之爱发生的时候,你就跟戴了放大镜似的,会把对方的优点剧烈地夸大,中国古话说,情人眼里出西施,就是这个意思。法国作家普鲁斯特也表达过类似的想法,他说:所有陷入情网的人,爱的不是真实的对象,而是自己心目中虚构的对象,是自己的感觉本身。那么按普鲁斯特这个逻辑来说,好像所有的爱情都是一种自恋了。


那么我们应当如何看待爱情这件事呢?我觉得就算将来研究最终表明,“爱”这种感觉不过是一种错觉而已,我也依然要赞美“爱”这样一种心理过程。我这么多年的研究也让我明白了,对于体验过爱情这种心理过程的人来说,有爱和没爱的界限在他们的心里就像是黑和白一样分明,就像刀劈斧砍的刻痕一样清晰,就像天上的太阳一样明亮、一样真实。有一天我想你也会到我这个年纪,逝水流年,这么多年的岁月里留下来的最珍贵的东西是什么呢?说到底,我想,还是爱情。


在我看来,爱情不论发生在什么样的人之间,无论是同性异性、年老年轻、婚内婚外、两人还是多人,它都是一种不可多得的,所以值得珍视也值得尊重的人类体验。爱情的当事人有时不得不为了其他的价值牺牲掉爱,好比说《廊桥遗梦》里的女主人公,为了家庭价值牺牲了爱,但是爱情本身没有罪。如果一桩爱情发生了,那它就是发生了,它在实际生活中不但不应该因为任何原因受责备,而且从审美的角度来看,它肯定是美的。这就是我的爱情观。


结束语:

真情可贵——爱情不论发生在什么样的人之间,都是一种不可多得的、值得珍视、值得尊重的人类体验,都应当被肯定。

性欲自然——它扎根于人性之中,所有对它的否定,对它的压抑,都是没有道理的。

两性平等——女性要从自身做起,依靠自己的独立工作去争取与男人平等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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