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楊被禁賽8年,究竟何以至此啊?這口“鍋”到底由誰來背?


孫楊被禁賽8年,究竟何以至此啊?這口“鍋”到底由誰來背?

01.

孫楊被判禁賽8年,是不是太重了?


2月28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簡稱:CAS)宣佈,孫楊被禁賽8年,即日起生效。

孫楊被禁賽8年,究竟何以至此啊?這口“鍋”到底由誰來背?

這消息一出便震驚了無數人,8年,這處罰未免也太重了吧?


這相當於給29歲的孫楊的游泳生涯判了死刑,這就是在逼孫楊退役啊!

孫楊被禁賽8年,究竟何以至此啊?這口“鍋”到底由誰來背?

就算孫楊發文回應稱:

堅信自己的清白,對裁決結果感到震驚、憤怒、不能理解。我已經委託律師依法向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訴,讓更多的人知道事實真相。


但大家也都心裡清楚,孫楊翻案的幾率可以說是微乎其微。


更令人唏噓的是,此次孫楊被指控的理由竟是“暴力抗檢”,並非是違規服用興奮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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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流傳的裁決書原文翻譯如下:CAS仲裁團一致裁決,該運動員違反了FINA DC相關規定(條例2.5,在藥檢過程中,對有關步驟進行干涉)。關鍵在於,仲裁團發現負責藥檢的人員符合所有相關國際標準(ISTI)。


仲裁團特別指出:雖然根據他的說法,藥檢過程不符合國際標準(ISTI)。在提供完整血樣並交給機構保存的前提下,質疑藥檢人員的專業度無可厚非。然而,在長時間交涉並提出警告後,依然毀壞藥檢器材,導致藥檢無法進行,則是另一回事。


該裁決書的邏輯是,雖然藥檢程序有瑕疵,但孫楊不能因之毀壞藥檢器材(包括樣本),導致藥檢無法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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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下之意,有瑕疵的藥檢,還是可以繼續,並不會最終影響藥檢結果,就如證據有瑕疵,仍然有證明力。仲裁庭在此把程序與結果分開而論。禁賽是對孫楊破壞藥檢程序的懲罰。


但事實上,仲裁庭的價值觀,是值得商榷的。程序與結果是不能隨意分開的,唯有正當的程序,方能保障結果的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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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何以不惜以最嚴厲的8年裁決,毀掉一位中國運動員的職業生涯?

02.

究竟何以至此?


美國總統肯尼迪曾說過:“大國在整個世界中的地位取決於兩件事——核武器的數量和奧運金牌的數量。”


孫楊作為中國泳壇名將,通過他的天賦和努力,在這個西方人擅長的體育項目上為自己在世界泳壇打下了一片天地。


孫楊已成為當前我們體育界的旗幟,是國家游泳隊的隊長,國際賽場上更是金牌拿到手軟,為祖國掙得了無數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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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所謂人紅是非多,孫楊在無形中也動了很多人的蛋糕,他也必將成為對手嫉妒和攻擊的目標。


孫楊隨後在網上發佈了當晚的檢測視頻和說明書。在視頻中孫楊一直按照規定行事,沒有任何暴力和急躁。在簽署情況說明書時,SUN與三名當事人都是心平氣和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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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聽證會上,三名最為關鍵的當事人無一到場作證,但在判決書裡卻有這樣的話:陪審團特別確認了負責此次藥檢的工作人員遵循了國際藥檢標準條例(ISTI)所提出的全部適用規則和要求。


從這段話裡,我們可以看出,CAS認定三名主要證人已經作證,並且是充分肯定。然而,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事情沒那麼簡單,首先這三名當事人無一出庭作證,在互聯網如此發達的今天,就算不能出現在現場,那麼視頻連線還是可以的,但這個整塊聽證會也未曾見到。


其次,作為三名當事人之一的尿檢官,其在聽證會結束後就曾在接受國內權威媒體採訪時強調:自己始終沒有收到CAS的電話,讓其出庭或通過視頻連線進行作證。並且一再強調,自己只是一名建築工人,當日也只是替同學幫忙(他是主檢官楊冰柔的中學同學),開車接送她們,自己順便成為了一名尿檢官。


最後,不僅尿檢官沒有任何資質,連關鍵的血檢官也未能出示相關證件,這些都是當事人自己證實的。


刑法上這樣的規則,即對於嚴重違法取得的證據材料,予以排除,在審判中不具有證明力。譬如說刑訊逼供所取得口供,就不應該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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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孫楊事件而言,嚴重程序違規取得的藥檢,本來就無效,此時去破壞藥檢,固然不宜,但並沒有造成實際後果。


而且,在事件發生後,如果對孫楊有嫌疑,還可以立即補測,孫楊若有問題是可以必然發現的。


當然,如果程序是輕微違法,則藥檢還是可以有效的。對於程序是輕微違法,還是嚴重違法,是孫楊事件的核心問題。


而所謂的嚴重程度,還不是一個模糊的概念?所以,不得不說孫楊案的判決過重了,其背後有“政治陰謀”的成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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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我很難過,一旦體育成為了政治博弈的砝碼,那麼競技體育中絕不服輸的精神,那些創造奇蹟的極致瞬間,那一份份純粹的熱愛和感動,該讓誰去守護呢?


03.

沉痛的反思: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


從孫楊個人的因素來看,他當然也是有重大責任的。


我認為,孫楊的問題有三:

  • 1. 個人心智不夠成熟,做事缺乏考慮;
  • 2. 他不該試圖去挑戰規則,給人留下把柄;
  • 3. 缺乏專業的公關團隊。

毫無疑問,孫楊是一名極具實力和個性的優秀運動員,但是他不成熟的個性,隨時都有可能葬送他的職業生涯,這樣的代價太過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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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孫楊過去近十年的諸多風波,可以看出他之前就一次次地不遵守規則卻沒有徹頭徹尾地改過自新,才鑄成了如今的苦果。


2013年孫楊涉嫌無證駕駛被處罰拘留7天;


後來,孫楊試圖挑戰師徒關係,與教練朱志根發生衝突,引起內訌,隨後由張亞東接管。


接下來的喀山世錦賽,孫楊在訓練池與巴西女運動員發生衝突,然後就是與霍頓的口水戰。


雖然年輕的孫楊卻認為自己可以在賽場上拿出優秀的成績來抨擊質疑自己的人,自己的一次次賽後落淚可以洗脫自己在賽場下犯下的大大小小的錯誤,最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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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此涉及到原則問題的事件上,孫楊已經沒有退路,已經無法用成績說話,他唯一的救命稻草就是用事實洗脫罪名。


更有甚者,有網友把此次事件的根源引向了孫楊的母親楊明,認為是她的寵溺害了孫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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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楊宣判的消息出來後,楊明本人更是在朋友圈發佈了一篇長幅文章揭開孫楊被禁賽的兩件事:沒有狠心當惡人把指派來的不專業律師辭退、此前兒子誤服禁藥時自己越權勸兒子接受禁賽處罰。


楊明如今感到悔恨:“在他成名的這些年來,有兩件事兒我沒有聽從他的建議,事實證明他是對的。如果不是我堅持自己的意見,或許一切都會改變。我覺得很對不起自己的兒子。”


但在孫楊抗檢的整個過程中,當事方不止孫楊一人。


據《新京報》報道,孫楊代理律師張起淮透露,孫楊在質疑檢測人員的資質後,當即採取的措施是先聯繫隊醫,隨後又請示了浙江省反興奮劑中心主任,進一步請示了國家游泳隊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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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楊個人也在微博上確認過,他的每一個行為都在領隊、隊醫和領導的指導和決策下進行的。


所以,業餘的,又何止孫楊。


最重要的原因還是孫楊缺乏專業的公關團隊及法務團隊,而這個團隊絕對不應該讓自己的母親一人來承擔,最致命的錯誤在於沒有讓專業的團隊來做這專業的事,永遠不要低估團隊的力量!


有人說孫楊有自己的律師團隊,此番上訴不是說還要更換律師團隊嗎?這是多麼的不專業!

孫楊被禁賽8年,究竟何以至此啊?這口“鍋”到底由誰來背?

國內的明星們本應該有專業的團隊來打理自己的諸多對外事宜,大到每接一個活動,小到每次面對媒體應該說些什麼,都應該有這樣一支團隊在身後保駕護航,告訴明星運動員如何去做才最為得體,才最能展示優質形象!


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永遠都是真理。


C羅之前也被告了好幾回,結果到最後啥事都沒有,人到法庭轉一圈,一句話沒說,事情就解決了;小威被質疑吃藥,她的法務團隊提供證據,說小威已提前報備並得到豁免,就沒事了……


不少人說他情商太低,不會說話,比如贏了日本隊後說日本國歌難聽之類有些挑釁般的言論,平日倘若有公關團隊輔佐,相信斷不會從他口中說出來!所以情商的問題追根溯源,還是沒有相應的公關團隊保障所致。


04.

重啟另一種人生


據伽馬財經統計,參照2016年裡約奧運會的標準,按10到15個代言品牌的數量、每家1000萬人民幣的代言費統計,孫楊在東京奧運會或將損失超1億元人民幣。再加上最後一次出征奧運會帶來的商業變現,或將再超1億。

孫楊被禁賽8年,究竟何以至此啊?這口“鍋”到底由誰來背?

這意味著,孫楊在此刻被禁賽成立後,或將損失至少兩億元人民幣。


這次事件必定會讓孫楊損失慘重,但也是一個契機。


就連網友也都紛紛表示:萬千寵愛一身,對其人生有利。


也許趁這個機會,孫楊應該讓自己蟄伏下去,也許是時候給自己重啟另一種人生了。

孫楊被禁賽8年,究竟何以至此啊?這口“鍋”到底由誰來背?

孫楊今年已經29歲了,可以說就算現在退役也沒太多的遺憾了。很多人可能還不知道,已經是上海體育學院在讀的博士研究生啦。從這個方面來看,孫楊已經為退役後的工作和生活做打算。


在“暴力抗檢”這件事情上,清者自清,濁者自濁,我們都支持孫楊維權上訴。如果真的被禁賽8年,那我們也樂觀的看待此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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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希望孫楊能夠拿到博士學位,學有所成,在完成運動員生涯後,還可以像姚明一樣,在相關體育領域繼續發揮重要作用,為中國的體育事業發展添火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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