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规划验收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刘露涛


  1. 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 施工单位在工程完成后进行了检査评审,向建设或监理单位提交竣工报告,证明工程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其报告已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3. 对委托监理的工程,监理单位根据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进行评估,向建设单位提交评估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和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对未委托监理的工程,由建设单位提交质量评估报告。

  4. 看出和设计单位应分别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检査报告,以证明工程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设计变更内容己在工程项目上得以实现,由看出、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5. 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真实、有效、完整。

  6. 有工程所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进场试验报告。

  7. 有《工程质量保修书》。

  8.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规划设计要求实地核査,并出具了认可文件。

  9. 责任单位对质监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提交的书面整改报告及建设、监理等相关单位出具的认可文件。


明星知多少


看什么样的工程,还是建设大楼工程,建设大桥工程,建设道路工程,建设地铁工程,河道整治清理工程,园林绿化建设工程,小区改造工程,土地整收工程,整收动迁工程,拆房工程,屋内拆楚清理工程,厂地平整工程,深挖电兰工程,访水工程,亮化工程,河岸俢付工程,工程规划验收,主要甲方,和乙方,合同怎么签定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