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和年休假有冲突吗?

苗岭阿芝


我是枫林渡者,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首先可以很确定的告诉你,按照国家政策要求,产假和带薪休假是互不干涉的。

关于这一块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中做了明确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其次关于你们领导只批准产假,没批年休假,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是单位生产、工作需要确实暂时无法协调。虽说两个假期互不冲突,但两者也是有区别的。其中带薪年休假是由“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在这里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带薪年休假是先由“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再“考虑职工意愿”统筹安排的,所以虽然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权利,但是需要根据用人单位实际来统筹安排,即使当年度因为工作原因无法安排休假,单位只需经本人同意,即可在次年安排补休或者支付未休年休假补贴。但是产假则不一样,产假一般情况下是女职工必须享受的,总不能说女职工孩子要出生了,单位提出工作任务重就不批准对吧。

[有话说]:这种情况下单位的做法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公司职工不止一个人,在考虑生产、工作的同时,还要兼顾全员的休息休假。

第二种是公司规章制度的在“捣鬼”。实际上关于各类休假,并非所有企业都完全按照国家、地区政策来执行。很多企业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往往都会出现一些约束性条款,即所谓的半执行,比如说限制当年度累计休假的天数、部分休假政策就短不就长等。

例1:我媳妇在移动公司工作,他们单位对于年度的累计休假天数就是有规定的。他们的考勤管理办法中要求,职工除产假外,年度各类休假天数累计不得超过45天。这就意味着如果职工当年同时符合探亲假、年休假、婚假,那么他最终的累计休假就不得超过45天。如果超过45天则会影响当月的薪资待遇。
例2:关于产假的天数,各省区在国家的基础上都有不同程度的延长。我同学在乌鲁木齐一家私企工作,新疆规定的产假天数为:顺产158天,难产173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多15天。而他们单位对于产假的规定是执行国家层面的产假规定:顺产98天,难产113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多15天。

[有话说]:企业在实际执行中出现的偏差,这种往往跟假期的政策、企业的规章制度有关。建议职工在休假前,需认真了解相关假期的政策,更要掌握单位对于假期的具体规定。

第三种是领导故意不批准。这种情况实际也挺常见的,不必多说,领导总是想让职工一个劲的工作、出业绩,不想给职工休假。

[有话说]:此举虽说领导的做法不当,但是由于劳动者在劳资双方中始终处于弱势地位,所以维权起来可能会出现最终被迫离职、降薪的情形。因此对此建议采取曲线策略,可以晚段时间再请休年休假,同时注意请假的方式方法。所谓话有三说巧说为妙。


综上,产假同年休假并不冲突,领导只批准产假的原因也有多种情况,建议你加以正确区分,相信你可以的。最后提前恭喜你迎来自己的小baby,祝愿母子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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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林渡者


【大陈牛牛】来解答:如今二胎政策全面开放,很多宝妈们咨询产假等相关政策,就有人表示自己在企业休了产假之后,还有年假可以休,但是单位却不同意。那么休了产假之后还能同时享受年假么?

给大家举例论证:

王女士是某企业职工,今年初生育第二胎,产假期满后,按时回到企业上班。近日,王女士发现她今年还有10天年休假未休,向所在企业提出休年假申请。企业认为王女士已经休了产假,且产假天数远远大于年休假天数,不同意她再休年休假了。王女士电话咨询,她今年还可不可以享受年休假?

人社部门工作人员为王女士作出了解答:王女士可以再休年休假。产假是职工依法享有的法定休假待遇;年休假是职工工作满一定时间后享有的法定休假权利。根据相关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产假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所以,产假和年休假之间并不冲突,王女士可以再享受年休假,但必须与企业协商统筹安排年休假的时间。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六条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第九条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也有如下法规规定的情形才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小结:

综合以上情况,相信题主对于产假和年休假有了一个新的认识,但休假时要考虑公司本身岗位的特殊以及重要性质,提前和公司充分沟通好,交接好工作才是作为一个职场人最基本的素质。


大陈牛牛


产假与年休假不冲突,休完产假还能休年假。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第四条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和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但是,如果您是享受寒暑假职工,也就是教师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说说体制内的那些事儿


首先,可以肯定的告诉你,产假和年休假不冲突。

因为按照《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产假、婚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都不计入年休假假期。所以产假和年休假是可以分开休的,完全可以休完产假接着休年休假。

其次,公司是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的,领导只批准产假不批年休假可能是考虑到本身产假天数长,建议你跟公司领导沟通,说明你产假休完继续休年休假对公司来讲也是有好处的,本身就是长假了,再继续休完年休假,假期结束可以更加安心投入工作为公司服务。如果分开休,之后还得另外安排年休假的时间,可能会影响后期的工作安排。

最后,祝愿你和你的宝宝健康平安!

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请点击+关注,了解法律知识,应对生活难题。


陈育劳动法律师


一、产假与年休假是否冲突?

答案是:不冲突。

理由:

产假和年休假是不冲突,也就是说既能休产假,又可以休年休假,年休假是不入产假假期。


二、领导只批产假,未批年休假的可能原因。

年休假是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工作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的。

产假假期一般98天,有些地方和其他原因产假就更长。

由于产假比较长,企业老板会考虑你的岗位工作具体情况或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只批你产假;而年休假,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再统筹安排。

企业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年休假或跨一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要征得员工本人同意,若企业安排不了员工年休假的,企业对员工剩余年休假天,应当需要支付员工日工资收的300%工资报酬,即年休假剩余天数X日工资X3倍的工资。

注意的是:员工自己原因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企业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和谐劳动关系,专注劳动法律法规,曾担任专职劳动仲裁员多年,欢迎大家关注与交流!


和谐劳动关系


你好,我是爱陪伴的阳光,很高兴回答,产假和年假有冲突吗?

产假是和年假是没有冲突的,我以前工作的那个单位就是年假就是年假,产假的话是半年的时间,然后还有生意的保险,在烟台那地方报销的是比较多的,这个生育保险要报销,2万左右呢。这个福利是非常非常好的。年假是你工作该休息了,这个产假是你孕育了下一代的一个假期。也是不冲突的。想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爱陪伴的阳光


产假和年休假不冲突,是两种假,都可以休。但是领导不同意的话,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很难,要不就要担着得罪领导的风险,有可能以后工作都会被穿小鞋,希望还是多跟领导协商沟通,有实际困难需要休的话,领导应该也能理解。


谷雨127553635


不冲突,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产假就是产假,年休假就是年休假,不能因为产假取消年休假,也不能把年休假混到产假里。

但公司可以讲请假日期长短混到年休假。


疯人院的男疯子


产假和年假并不冲突,可以叠加!年假没有休的,下次可以补休就可以啦!


小莆田米菲


产假和年休假是没有冲突的,两种假别不一样,性质也是不一样的。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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