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隨著企業復工復產的進一步推進,
省外來臨、返臨人員增多,
疫情防控和疫情反彈的壓力加大,
我市多縣區發佈通告,
一起來看!
羅莊區
關於在疫情防控期間
對漏管人員繼續實行有獎舉報的通告
全區市民朋友:
當前,疫情防控工作正處於最吃勁的關鍵階段,復工復產後人員流動和聚集增加帶來的疫情輸入傳播風險在加大。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羅莊區委、區政府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嚴格實行網格化、地毯式排查跟蹤管理,堅決切斷一切疫情傳播渠道,堅決消除一切交叉感染機會,堅決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為做到嚴防死守、不留死角,採取最嚴格的防控措施有效防止疫情輸入,保障全區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現就有獎舉報從境外返羅來羅、湖北省武漢市等重點疫區返羅來羅未進行登記和未主動居家隔離觀察的人員通告如下。
一、根據《刑法》《傳染病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請2020年2月12日後從境外返羅來羅、湖北省武漢方向等重點疫區返羅來羅未進行申報登記人員,立即打電話報告所屬社區(村)、小區物業、單位和街鎮疫情防控指揮部,並在家中等候安排。
三、廣大市民朋友如發現未進行登記、未居家隔離的境外來人、湖北省武漢方向等重點疫區來人,請立即向區委新冠肺炎疫情處置工作小組(指揮部)舉報,我們將嚴格做好舉報人隱私保護工作。對舉報的新線索,經核實確屬街鎮社區前期未掌握的,每落實一例獎勵舉報人1000元(多人舉報的只獎勵舉報時間位居第一者)。
四、請廣大市民朋友不信謠、不傳謠、不造謠,不傳播未經確認的消息,對引起群眾恐慌、造成不良影響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有獎舉報電話:8246813。
羅莊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3月5日
臨沭縣
關於實施疫情防控有獎舉報的通告
為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參與防控工作,嚴防外來輸入,堅決打贏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特制定疫情防控有獎舉報措施,現就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舉報範圍
凡發現有下列不執行疫情防控措施行為的,均可舉報:
1. 舉報最近 14 天(依舉報日期推算)以來從重點疫區或途徑重點疫區返回臨沭人員,其本人及家屬或單位未主動向所在鎮街、村居(社區)、單位報告,並刻意隱瞞相關行為的,獎勵1000 元。
2. 舉報正在接受隔離人員,不遵守管控要求,私自外出或接受其他人員探親訪友的,獎勵 500 元。
二、舉報方式
知情者發現以上行為,可採取電話舉報、當面舉報等方式,舉報人提供的線索信息應客觀真實,並對舉報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捏造、歪曲事實,不得誣告、陷害他人,否則負相關法律責任。舉報線索一經查證屬實,且有效阻止風險和消除隱患的,給予獎勵。舉報線索經核實屬前期未掌握的,給予獎勵。同一情形多個舉報人分別舉報的,獎勵第一個舉報人。多人聯名舉報的,按一條舉報線索獎勵。舉報電話:6200502。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至全縣疫情防控工作結束。解釋權歸臨沭縣委新冠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臨沭縣新冠肺炎疫情處置工作
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 年 2 月 28 日
沂南縣
沂南縣發佈關於進一步排查
境外、省外來(返)沂南人員的通告
為防範新冠肺炎疫情輸入性風險,3月4日,沂南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發佈《關於進一步排查境外、省外來(返)沂南人員的通告》對進一步排查境外、省外來(返)沂南人員等有關事項作出具體安排。
1、建立接待單位和個人“雙報告”制度。按照“誰邀請誰負責”的原則,接待境外、省外來人的單位、個人或本人(親屬)必須提前一天主動向所在村居(社區)和派出所報告來人的姓名、來(返)時間、旅居停留史、聯繫方式及所乘交通工具等相關信息,並依法配合相關部門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境外、省外來(返)沂南人員有發熱症狀的需本人或親屬立即向所在村居(社區)或縣鄉醫療機構報告。
2、境外返鄉人員到達口岸後,由縣疫情防控指揮部安排專車“一人一車”“點對點”接送至縣人民醫院採樣檢測並送指定隔離場所集中隔離14天。對有發熱、乾咳等症狀的,及時送至縣定點醫療機構發熱門診進行治療留觀。同時做好同乘人員排查、行病學調查和密切接觸者移交等工作。省外來(返)沂南人員由縣疫情防控指揮部根據來人近期旅行史或居住史、健康狀況、病例密切接觸史等判斷其傳播疾病風險,採取針對性的管控措施。
3、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已從境外、省外來(返)沂南人員未按要求報告的,需在通告發布後 24 小時之內向所在村居(社區)和派出所報告,由縣指揮部視情況安排人員上門提供健康管理服務並採取相應管控措施。
4、境外、省外來(返)沂南人員在隔離期間要自覺遵守相關規定,主動配合工作人員管理。凡是不遵守縣疫情防控指揮部指令、不配合工作、不主動報告或逃避管控、隱瞞謊報旅居史及停留史等相關信息的,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從重給予處罰並納入個人徵信系統。
5、歡迎全縣黨員幹部群眾對未按規定報告或違反隔離管控規定的境外、省外來(返)沂南人員進行監督舉報。經查證屬實的,分別給予舉報人100元、50元獎勵,多人舉報同一線索的獎勵首個舉報人。經查實,屬惡意舉報或串通舉報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舉報電話:0539-3775530。
此通告自2020年3月4日起執行,至疫情解除公告發布之日廢止。
郯城縣
關於進一步對村居、社區、小區
嚴格管理的通告
為切實做好新形勢下的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減少疫情輸入風險,按照市委領導小組(指揮部)《關於進一步從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第214號)要求,決定在村居、社區、小區進一步實行嚴格的管理措施。
一、嚴格落實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鄉鎮、單位對所屬的村居、社區、小區落實防控主體責任。無物業、無主管單位的小區,由屬地鄉鎮、街道負責。
二、嚴格封閉管理。各村居、社區、小區只保留一個出入口,內部居民進出時應遵守出入登記制度,外來車輛禁止進入,外來人員必須查驗身份並進行測溫、登記,快遞、外賣等實行無接觸式領取。
三、嚴格值班值守。各村居、社區、小區出入口要堅持24小時值班值守,對進出人員做好信息登記及體溫測量等工作,做好防控宣傳工作,在醒目位置張貼本通告。
四、嚴格巡防制度。各村居、社區、小區必須建立日常巡查巡防隊伍,定時檢查24小時值班值守情況;對扎堆聚集人員進行勸阻;對外來車輛、人員查驗身份,詢問是否來自疫情較重的地區,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
五、嚴格責任追究。對拒不服從本通告和工作人員管理、聚眾鬧事的,由公安機關依法嚴懲。凡發現黨員幹部、公職人員不服從管理、不聽從勸阻的,由紀委監委機關嚴肅問責。
六、實行有獎舉報。對湖北方向、境外來人未主動在2小時內上報或故意隱瞞不報的、或者對居家隔離管控措施不落實的進行舉報,經查屬實的,每例獎勵第一舉報人3000元。
舉報電話: 6136010
廣大居民要從自己做起,從家庭做起,攜手合力築起群防群控的銅牆鐵壁,堅決打贏疫情防控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
縣委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3月5日
提醒復工出行的市民
出行一定要戴好口罩
同時也要提醒周圍的人要戴好口罩
保護好自己!
切勿掉以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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