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瑾杀人案件


王瑾杀人案件


明朝成化二十二年,陕西武功县农村,有一个叫王瑾的。他的家住在官路边上,出入很方便。

有些出行在外的人,遇到天晚了,没有赶上宿头,就借住在他家。行人们不白住,是要给些钱、物,作为麻烦人家的报酬的。

这一年,闹饥荒,人们没有饭吃。眼睁睁的不能饿死啊,王瑾就起了坏心,他把目标盯在了到他家借宿的人。

偶尔来他家的行旅人,有的是住宿,有的是口渴讨口水喝,顺便歇口气,王瑾只要感觉下手方便,就把他们杀了。

杀人做什么?肚子饿,人肉都被家人吃掉了。

赶上身板强壮的行人,王瑾一人难以制服,家里的妇女们也拿刀举杖的帮助他。

有一次,王瑾和家里的,杀了住宿一家三口人,仅仅得到行囊里的几升粮食,多残忍啊,他们也是逃荒在外的穷人啊!

王瑾一家前前后后杀了好多人。做这种没人性的凶横事哪能会长久呢!

不知道是哪一天,事情败露了,有人告到了官府。

巡抚查清了案情后,上报朝廷。

不久朝廷来了公文,王瑾家的男丁一律判处死刑,砍下脑袋在公开场所示众,他家的妇人全部发配到荒僻的边疆地区,配给那些戍边的军人。

王瑾一家是很残忍了,做坏事的人是不会得到好下场的,无论怎样的艰难困苦,做人都要守住底线。

这个事件记载在《明实录》,时间是成化二十二年八月乙卯,即公元1486年9月4日,农历八月初七。


王瑾杀人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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