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依法按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职工应该如何维权?

云力动


我2018一2019年先后两次通过法律的手段依法请求行政机关履职的方式拿到公司欠缴社会保险20余万。

第一次是公司未依法按我的工资总额作为缴纳我应缴社会保险基数的追缴。

第二次是公司未依法支付我的加班工资、年假工资、奖金得到法院支持,判决书生效后工资部分作为缴纳我应缴社会保险基数的追缴。

我依法采取了以下措施,供大家参考!

一、以EMS邮寄方式向具有社保保险征缴行政职能的区县级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寄送追缴社会保险投诉信,投诉信包括投诉信、被投诉人基本信息,投诉请求,事实及理由,请求追缴机构名称,投诉人鉴字按指纹,日期,附件(含身份,工资等信息)。

特别提醒一式两份,盖骑缝章手印,保留一份,保存好邮寄单及留存的投诉信。

二、视情况采取下一步措施,如果征缴机构无回应,一个月左右再向征缴机构发一封催告函,请求依法追缴。如果征缴机构回应,还是请他依法征缴,对方给你打感情牌忽悠你,你要忽视。

三、视情况采取下一步措施,如果征缴机构仍无回应,五十天左右最后向征缴机构发一封催告函,提醒60天履行行政监督职责期限。即使征缴机构回函,回函内容体现依法稽查,也要发函催告提醒。

四、超过60天征缴机构仍未稽查或未完成追缴,果断向征缴机构所在地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举证倒置,举证责任主要在行政机关。

五、视情况采取下一步措施,如果征缴机构函告确认应违法事实计算出应追缴金额拿出限缴期限,可以撤诉。也可在完成追缴后再撤诉。

注:细节问题,可私信沟通,知无不言,同是天涯沦落人……


法律践行者


其实按照《劳动法》规定,给职工和用人单位必须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的费用按照法律规定,要有职工和用人单位承担。

但是,用人单位承担了给职工办理参保登记的义务,同时拥有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社保费用的权力。

如果用人单位就是不给职工缴纳社保,这是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

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不过劳动者还是要收集相应的证据,证明自己在这个单位工作并发工资的情况。尤其是一些劳务派遣用工的劳动者,不搞清楚劳务派遣单位,可能维权会非常麻烦。

法律既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给职工缴纳社保,用人单位不遵守的话,肯定不会一点惩罚措施没有。

首先,保险费强制缴纳。劳动监察或者社保征收部门,可以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如果用人单位拒不履行,劳动监察部门可以下达行政处理指令书,然后移交法院强制执行。

社保部门可以调查企业银行账户,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钱,社保部门可以申请法院扣押、查封、拍卖,相当于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资产。

第二,缴纳滞纳金。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欠缴社会保险费之日起加征5/10000的滞纳金,相应的利率相当于每年18.25%。

而且如果用人单位超过期限仍然不缴纳,有关行政部门可以处于欠缴社会保险费的1~3倍罚款。

第三,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不给职工缴纳社保,劳动者就受不到社会保险的保障,因此劳动者可以选择辞职。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不给职工缴纳社保,职工可以申请主动离职,然后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企业还是应当按规定补缴社保,企业缴纳社保之后劳动者可以依法享受失业金待遇。

因此,不给职工缴纳社保是非常严重的行为,尤其是医疗、工伤方面的待遇,职工应当收集好证据之后,向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社会保险征收部门进行投诉维权。

另外一个比较好的消息就是国家正在推动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向税务机关移交。未来随着国家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力度,一旦打通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信息共享的通道,企业要想不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非常难的。希望这一天早日到来。


暖心人社


你如果是那个企业的职工,而且有有效证明是那个企业的人,存在着事实的劳动关系,也有双方的劳动合同,这些足以作为证据向所在地劳动监察机关进行实名举报,令其为你补缴社保基金。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自己的员工按时足额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用,不得无故不缴纳这笔费用。企业有责任有义务依法办事,不缴纳职工的社保就是严重违法行为。

你作为企业员工,不管是国企还是私企都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保,你就是要用合法程序为你自己争取合法权益。

在举报核查时你要出示有效证件和有效证明,包括工资单或者工资存折清单,有关上岗标牌和考勤等能够给你证明的佐证。


夏日之冰1


维权方式有6种:

1.如果企业的规模比较小,可以跟企业的负责人沟通。沟通为何不按时依法缴纳社保并指出这种行为是违法行为,并告知其职工有权利选择其他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2.如果这企业的规模还可以,那么你可以选择各企业的工会联系,让工会组织来帮你出头协调企业及时补充缴纳社保。

3.如果这两种情况都不能起到作用,那么你可以采取第3种情况。向当地的人社部门投诉和建议。让人社部门督促企业来给职工交纳社保。

4.如果人社部门的督促不能够为职工权益保护起到作用,那么你可以考虑选择劳动争议调解方式进行和解性咨询,你可以选择第三方机构,比如专业性的人才机构,争议调解中心,或者是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乡镇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你可以口头或者书面申请,达成协议后应该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5.如果双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应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这个单位是司法局的下属单位,你可以到司法局来申请。

6.最后一种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不推荐这种方法,耗时耗精力,耗钱,但是国家设有法律援助机构,让经济困难的公民也能够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法律援助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书面申请是填表,口头申请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代为转交申请的有关机构工作人员作书面记录,这主要在法院。


天水民政


维权一个字(走人)!


啊哟喂呦


这个问题问的太多了,不管用的,要管用的话早就解决了。


张永川82


这才是社保应讨论的话题。[赞]


用户59343410167


存在有效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到劳动仲裁个劳动监察去投诉,然后到法院去提起诉讼


渡己修缘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社保和公积金现在都是国家强制缴纳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就算是确有困难的单位也只能是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但是绝不是不缴。 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或公积金违反了国家规定,可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举报、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亲亲小保


首先,如果不愿意继续在该单位工作的,可以以单位违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其次,未依法缴纳社保导致劳动者损失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最后,向社保机构举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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