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王家嶺、隆安、朝凱、榆樹坡煤礦等被停產整頓、罰款!


2020年煤礦安全監察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開

行政處罰決定日期:2020年3月2日

執法主體:忻州煤礦安全監察局

執法對象:山西忻州神達朝凱煤業有限公司

違法事實:安監科田某未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於2020年2月24-25日上崗進行安全檢查作業

執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第(七)項

行政處罰決定:罰款人民幣叄萬元整

行政處罰決定日期:2020年3月2日

執法主體:忻州煤礦安全監察局

執法對象:山西寧武榆樹坡煤業有限公司

違法事實:1.1219綜採工作面運輸順槽膠帶運輸機機頭驅動滾筒處未設防護欄

2.2月7日至10日,5號煤皮帶巷掘進工作面主、備用局部通風機未進行自動切換試驗

執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第(二)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第(三)項

行政處罰決定:罰款人民幣6萬元整

行政處罰決定日期:2020年3月5日

執法主體:忻州煤礦安全監察局

執法對象: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泰山隆安煤業有限公司

違法事實:1.FB36防爆裝載機的機載甲烷傳感器標校標籤顯示,最近一次標校日期為2020年1月7日,超期未標校,且測試故障閉鎖不斷電,11303迴風順槽掘進工作面掘進機甲烷傳感器未按週期進行標校和瓦斯電閉鎖測試,最近一次測試時間為2月3日,8202綜採工作面自然發火觀測點未安設一氧化碳傳感器。

2.11301迴風順槽與11303運輸順槽繞道交叉口永久密閉右幫側有一廢鑽孔未封閉,導致採空區氣體洩漏。

3. FB36防爆裝載機排氣防爆柵欄間隙部分大於3mm,水箱水量不足。

執法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第(二)項

《煤礦安全監察行政處罰辦法》第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第(三)項

行政處罰決定:

罰款人民幣伍萬元整

罰款人民幣貳萬元整

罰款人民幣叄萬元整

行政處罰決定日期:2020年3月6日

執法主體:忻州煤礦安全監察局

執法對象:

違法事實:1.18102迴風順槽注漿管路未按《礦井防滅火設計》安設到工作面(僅安裝到1200m處),迴風順槽束管未按《礦井防滅火設計》敷設,未實現束管在線監測,工作面已回採50米

2.18102綜放工作面機尾抽查2架超前液壓支架、工作面支架抽查10架,小計共8架初撐力均達不到24Mpa;18102綜放工作面膠帶順槽超前支護範圍小於20m,與作業規程設計不符(設計兩臺超前支架加單體液壓支柱,現場缺少單體液壓支柱)

執法依據:

《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第十條第一款、第十一條第一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四條

行政處罰決定:停產整頓,罰款人民幣陸拾伍萬元整,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對董事長盧某罰款人民幣叄萬元整。

罰款人民幣貳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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