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前任总统奥巴马,做总统之前他是做什么的?有没有从政经验?

医生医人医者医海无涯


奥巴马是一个混血儿。

他的父亲是一个地道的肯尼亚人,母亲是一个美国白人。

他的父亲曾经在美国读过夏威夷大学和哈佛大学,在读夏威夷大学的时候,他父亲和他同为夏威夷大学学生的母亲开始相识。


而在他父母二人认识之后,他母亲很快怀上了他。

不过也正如同很多传统黑人一样,他的父亲并没有想到要为他母亲以及他负责任,在离开夏威夷之后,就抛弃了奥巴马母子二人,留下了奥巴马母亲一人独自抚养奥巴马。

他的母亲显然也不想为抛弃他们母子二人的父亲耽误自己终身,后来又跟一名印尼男子结了婚。

在奥巴马6岁的时候,他曾经跟随着他的母亲以及继父一起去印尼生活过几年时间,不过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在他10岁的时候,他就被他母亲单独送回了美国夏威夷,被他母亲委托给了他外公、外婆抚养。


可以说,奥巴马就是在他外公外婆的抚养下长大的。

求学经历以及从政经历

因为继承了他父亲的优良基因,所以他长大后也凭借着非常优良的成绩入读了加利福尼亚西方文理学院、哥伦比亚大学、哈佛大学等学校。

其中,他在哈佛大学获得了法律博士学位。

拥有这个学位的他算是迈开了踏入精英阶层的一只脚。

因为在美国,律师就等同于精英,拥有哈佛法律博士学位的奥巴马就更加是精英中的精英了。


而在从学校毕业出来后,奥巴马则在两个不同的地方工作过。

第一个地方就是一个律师事务所,不过他在这个律师事务所工作时间并不长,没两年就辞职前往了芝加哥大学的法学院当老师。

在当老师的过程中,他也没有闲下来,竞选成功为了芝加哥所在州的州参议员,算是初步踏入了政界。

在那段时间中,他一边教书,一天从政,在政界积累下了非常深厚的资本。

一直到2004年,他的人生再度往前跨越了一步,成功当选为了美国联邦参议院的参议员,开始从地方走向了更高的国家层面、成为了美国最高立法机构国会的一分子。


或许是因为工作地方相隔太远、要在华盛顿和芝加哥之间来回奔波太过于麻烦,所以奥巴马在2005年的时候就辞去了自己的芝加哥大学教师职务,专心在美国参议院里从政了起来。

竞选总统

而在那之后不到两年,奥巴马则有了一个更大的野心,不甘于现状的他开始在2007年时参与进了总统的竞选活动中。

在那竞选活动中,奥巴马过五关、斩六将,凭借着过人的个人魅力收获到了众多美国人的喜欢,并在2008年成功当选为了美国新一任的总统。


说实话,奥巴马能竞选成为总统其实很不容易。

因为在他之前,美国总统的职务一直都是被白人所独占着,从来没有非洲裔能当选成功为总统,他能战胜所有白人竞选者成为总统,不得不说非常的出人意料。

卸任之后

在竞选成功为总统后,奥巴马接下来还在2012年新一轮的总统竞选中战胜了其他挑战者,再度成功竞选为了总统。

一直到2017年的时候,才卸下了自己的总统职务、回归了平凡人的生活。

当然,在奥巴马卸任之后,他也仍旧能享受到美国特勤局的保护。

根据美国律法的规定,总统和总统夫人在总统卸任后是仍旧能享受到特勤局终身保护的,在这特勤局特工的保护下,他们完全不用担心自己在位期间得罪的那些人会报复自己。


在卸任后,奥巴马也并没有闲下心来享受自己的退休生活,在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中他一直游走于各种活动以及演讲中,一心扑在了金钱上。

按照美国相关媒体的披露,奥巴马这位前总统还是非常吃香的,进行一次演讲就能拿到40万美元的费用。

虽然相对于他这个身份来说看着不多,但也要比他一年的退休金高上了两倍。

至于参加其他各种商业活动的费用就更高了,远远超出一次演讲所能拿到的钱。

在前些年的时候,奥巴马就曾经来过我们国内参加商业活动。


那时候很多人都以和他合照为荣,根据知情人士透露,当时想要获得15个跟奥巴马握手合照的机会,起码就得赞助300万人民币才行。

也就相当于一个合照20多万人民币。

按照当时起码有100多个合照名额以及进入活动的门票全都卖大几千以上的状况,想想就知道奥巴马参加一次这样的商业活动能赚多少钱。

而且还有一个最为让人吃惊的事情是:奥巴马退休后还和美国国内的书商签订了相关协议,把他和他老婆的自传版权卖到了6000万美元的巨额价格。

这种种的一切,都无不说明着一个问题,那就是奥巴马退休后的生活确实过得非常的不错。


孤客生


在当选美国第44任总统之前,奥巴马做过律师、州众议员、联邦参议员等,从政经历比较丰富。奥巴马出生于1961年,2008年当选为美国第44任总统,年仅47岁。不过,当时奥巴马已经从政十几年,并不是一位政治素人。奥巴马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非白人总统,任内毁誉参半。现如今,奥巴马已经卸任美国总统两年半的时间,退休以后的生活非常精彩,已经成为身价超过9位数的亿万富豪。

奥巴马

奥巴马出生于1961年,母亲是一位美国白人,父亲是一位肯尼亚外交官。奥巴马本科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后来在哈佛大学获得博士学位。1991年,奥巴马从哈佛大学毕业以后,注册成为了一名律师。不过,奥巴马在从事律师两年以后,就回到了芝加哥,在芝加哥大学任教。1996年,奥巴马进入伊利诺州州议会工作,开始了从政生涯。

到了1998年,奥巴马参加伊利诺州参议员选举,顺利当选,并在2002年再次当选为伊利诺州参议员。2004年,奥巴马当选为美国联邦参议员。在参议员任期内,奥巴马参与了一系列有关反恐、气候变化、常规武器控制等一系列议案,逐渐成为民主党内政治新星。2007年,奥巴马宣布参加美国总统大选,主打的竞选口号是“变革”。在民主党内初选中,奥巴马打败了实力强劲的前第一夫人希拉里。

奥巴马与希拉里

2008年,奥巴马打败了共和党籍总统候选人麦凯恩,获得了349张选举人票,成为了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非白人总统。2012年,奥巴马再次击败共和党候选人罗姆尼,获得了332张选举人票,轻松连任。从2008年至今,奥巴马已经连续11年被评为美国最受尊敬的男性。可见,作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非白人总统,奥巴马留下了非常精彩的一页。在奥巴马任内,美国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摆脱了经济危机的负面影响。此外,奥巴马还主持签署了伊核协议,推动改善了与古巴的关系,主导美国加入了《巴黎气候协定》。

从1996年开始参政到2008年当选为美国总统,奥巴马在成为美国总统之前,已经有了12年的从政经验。所以,尽管奥巴马当选美国总统时年仅47岁,处理各项国家事务却有模有样。不同于特朗普,即使当选总统时已经是70岁高龄,却是一位政治素人,没有任何从政经验,以至于将美国搞得一团糟。不过,特朗普自我感觉非常良好,称奥巴马是一位糟糕的美国总统,而自己将会成为伟大的美国总统!

特朗普与奥巴马

欢迎大家讨论,你认为特朗普与奥巴马谁是更优秀的美国总统?


美国观察室


奥巴马1961年8月4日出生于夏威夷。他的父母是来自堪萨斯州的美国白人安·邓纳姆和在美国学习的肯尼亚黑人老巴拉克·奥巴马,他们是在夏威夷大学读书时认识的。奥巴马的父亲在奥巴马两岁时离开了这个家庭,在哈佛大学深造后,回到肯尼亚,19年后死于一场车祸。奥巴马的母亲嫁给了夏威夷大学的另一名外国学生,印度尼西亚的洛洛·索托罗。从6岁到10岁,奥巴马和他的母亲和继父住在印度尼西亚,在那里他就读于天主教和穆斯林学校。奥巴马后来回忆说:“我从小在印度尼西亚长大,从小在夏威夷长大,从小在黑人和白人中长大。“因此,我从中受益的是各种文化,它们都养活了我。”

出于对他的教育的担忧,奥巴马的母亲把他送回夏威夷,从五年级到高中毕业期间就读于夏威夷著名的普纳霍学校。奥巴马上学期间,母亲与索托罗离婚,回到夏威夷大学学习文化人类学,然后回到印尼做实地研究。与祖父母住在一起,奥巴马是普那霍大学的一名优秀学生,但并不出色。他打过大学篮球,后来承认“涉毒酗酒”,包括大麻和可卡因。至于宗教,奥巴马后来写道,因为他的父母和祖父母都不信宗教,“我不是在宗教家庭长大的。”

奥巴马的母亲“在她生命的尽头(1995年)会骄傲地宣称自己是一个未经改造的自由主义者”,她深深地钦佩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的民权运动,并教导她的儿子,他后来写道,“成为黑人是伟大遗产的受益者,是一种特殊的命运,是只有我们坚强的光荣的负担。”但是,由于夏威夷文化的多样性,它的非裔美国人数量微乎其微。由于没有父亲或其他家庭成员作为榜样(他与白人祖父的关系很艰难),奥巴马后来反思道,“我试图在美国把自己培养成一个黑人,除了我的外表,我周围的人似乎都不知道这到底意味着什么。”

奥巴马离开夏威夷上大学,先在洛杉矶的西方学院读大一和大二,然后在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就读。1983年,他从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专业毕业,深谙政治和国际事务。在纽约担任全球商业咨询公司的研究员一年后,奥巴马接受了一份在芝加哥基本上贫穷的黑人南部地区担任社区组织者的提议。这份工作让奥巴马“第一次深入到他渴望理解和归属的非裔美国人社区。”

作为组织者,奥巴马的主要任务是启动教会资助的发展社区项目,特别是组织阿尔特盖德花园的居民向芝加哥市政厅施压,以改善维护不善的公共住房项目的条件。他的努力取得了一些成功,但他总结说,面对一个复杂的城市官僚机构,“没有法律学位,我无法在这里完成工作。”

1988年,奥巴马在哈佛法学院就读,在那里他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尽管奥巴马是一位自由派人士,但他说服了《华尔街日报》寡不敌众的保守派员工,让他们相信他会公平对待他们的观点,从而赢得了大选,这是众所周知的。作为法律审查历史上首位非裔美国总统,奥巴马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并与兰登豪斯签订了一份合同,写一本关于种族关系的书。这本书,我父亲的梦想:一个关于种族和遗产的故事(1995年),结果大部分是一本个人回忆录,特别是集中在他努力接受自己作为一个黑人的身份,由白人抚养,在他的非洲父亲不在的情况下。

在芝加哥西德利和奥斯汀律师事务所的暑期实习期间,奥巴马在哈佛大学度过了第一年,结识了米歇尔•罗宾逊,她是一位南区人,普林斯顿大学和哈佛法学院的毕业生,曾在该事务所担任主管。他热情地向她求爱,经过四年的恋爱,他们于1992年结婚。

在指导伊利诺伊州项目投票后,奥巴马接受了民权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和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的讲师的职位。1996年,在他的选区的州参议员艾丽斯·帕尔默决定竞选国会议员后,他发起了他的第一次政治竞选。在帕尔默的支持下,奥巴马宣布竞选伊利诺伊州立法机构的候选人。当帕默的国会竞选步履蹒跚时,她决定转而竞选连任。但奥巴马拒绝退出竞选,成功地挑战了帕尔默选民请愿书的有效性,并在她的名字被排除在选票之外后轻松当选。

奥巴马在议会的任期最初令人沮丧。共和党控制了州参议院,他的许多黑人民主党同僚对他对帕尔默采取的强硬策略感到不满。但他进行了调整,与两党议员发展了友好的个人关系,并培养了参议院民主党领袖、另一位来自芝加哥的非裔美国参议员小埃米尔·琼斯作为导师。奥巴马甚至在自己的政党还是少数的时候就能够通过竞选资金改革和犯罪立法,2002年民主党赢得参议院控制权后,他成为一名在广泛问题上的领先立法者,通过了近300项旨在帮助儿童、老人、工会和穷人的法案。

奥巴马在其早期政治生涯中的一个严重失误(他后来称这是一场“考虑不周的比赛”,在这场比赛中他被选民“打了一顿”)是2000年民主党初选对美国代表鲍比·拉什的挑战。拉什曾是伊利诺伊州黑豹党领袖,后来以芝加哥市议员的身份进入主流政治,1992年从南区第一国会选区当选国会议员。奥巴马并不像大众热那样出名,他非同寻常的成长经历以及与哥伦比亚、哈佛和芝加哥等白人精英大学的联系,在该地区压倒性多数的非裔美国人选民中,激起了人们对他作为黑人的真实性的怀疑。奥巴马遭受了他所说的“打击”,以30个百分点的差距输给了拉什。拉什仍然留在众议院;他在2016年连任13届。

回到州参议院后,奥巴马开始关注2004年由彼得·菲茨杰拉德担任的美国参议院席位竞选,菲茨杰拉德是一位不受欢迎的第一任共和党人,他决定不竞选连任。2002年10月,当国会正在考虑一项授权小布什总统发动战争推翻伊拉克独裁者萨达姆侯赛因的决议时,奥巴马在芝加哥的反战集会上发表了讲话。“我并不反对所有的战争,”他宣称。“我反对的是一场愚蠢的战争。我反对的是一场草率的战争。”奥巴马公开反对布什的战争政策,使自己与民主党参议院提名的其他主要候选人,以及大多数有总统抱负的参议院民主党人,包括纽约的希拉里·罗德姆·克林顿、马萨诸塞州的约翰·克里和北方的约翰·爱德华兹,脱颖而出卡罗莱纳州。随着时间的推移,战争变得越来越不受欢迎,奥巴马最初不受欢迎的反战立场最终发挥了他的政治优势。

在政治顾问大卫·阿克塞尔罗德的建议下,奥巴马组建了一个非裔美国人和白人自由主义者联盟,以53%的选票赢得民主党参议院初选,超过了他所有五个对手的总和。随后,他走向政治中心,对共和党提名人杰克·瑞安展开大选竞选。杰克·瑞安是一位很有吸引力的候选人,他作为投资者赚了数亿美元后,离开商界,到芝加哥市中心的一所学校任教。但瑞安被迫退出竞选,因为他离婚的丑闻被公之于众,奥巴马在选票上轻松击败了瑞安的继任者、黑人保守党共和党人艾伦·凯斯。奥巴马以70%至27%的得票率赢得了伊利诺伊州参议院选举史上最大的一次。

除了他的当选,奥巴马2004年的另一个亮点是他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非常成功的主题演讲。“没有一个自由的美国和一个保守的美国,”他宣称。“有一个美利坚合众国。这里没有黑人,白人,拉丁美洲和亚裔美国人。奥巴马用他从耶利米·赖特牧师那里借来的“大胆的希望”来概括他演讲中乐观和团结的主题。赖特是芝加哥三一联合基督教堂的牧师,这是一个有影响力的黑人大教堂,1988年奥巴马成为基督徒时在那里受洗。奥巴马还用这句话作为他的第二本书《希望的无畏:关于重获美国梦的思考》(2006)的书名,这本书在他新发现的全国人气后成为全国畅销书。在描述他的宗教皈依时,奥巴马写道:“我感觉到上帝的灵魂在召唤我。我服从他的意志,致力于发现他的真理。”


走进伊拉克



贝拉克·侯赛因·奥巴马,美国民主党籍政治家,第44任美国总统,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非裔美国人总统,也是著名的“黑人总统”。在这里,军政史小研带你重温奥巴马的从政简史。

1996年,奥巴马被选入伊利诺伊州议会。(初涉政坛)

1998年,奥巴马当选伊利诺伊州州参议员。 2000年,参与竞选联邦众议员,失败。

2002年,奥巴马当选伊利诺伊州州参议员。 2003年,奥巴马被选为州卫生与公众服务委员会主席。

2004年,在国会选举中,奥巴马成功当选为联邦参议员。在担任联邦参议员期间,他参与起草了有关控制常规武器的议案,推动加强公众监督联邦基金使用,并支持有关院外游说、选举欺诈、气候变化和核恐怖主义等问题的一系列议案。任职期间,他还出访了东欧、中东和非洲的一些国家。

2005年1月4日,奥巴马宣誓成为美国联邦参议员。 2007年2月10日,奥巴马在伊利诺州,宣布参加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提名,经历26场辩论,在总共56场予选中赢了33场,大胜希拉里。

2008年6月3日,奥巴马获民主党总统竞选提名。 2008年11月4日奥巴马在芝加哥宣布大选获胜。 2009年1月20日就任美国第44任总统。

所以,奥巴马担任总统一职之前是有从政经验的,且十分丰富,对此,你怎么看?


军政史小研


有相应的从政经验的

2002年,奥巴马当选伊利诺伊州州参议员。

2004年,在国会选举中,奥巴马当选为联邦参议员。在担任联邦参议员期间,他参与起草了有关控制常规武器的议案,推动加强公众监督联邦基金使用,并支持有关院外游说、选举欺诈、气候变化和核恐怖主义等问题的一系列议案。他还出访了东欧、中东和非洲的一些国家。

脑子里记得也就这些了,但是可以看出,奥巴马是有一定的从政经验的


思思1411


奥巴马从政以前是:芝加哥大学法学院任职宪法讲师,没有从政经验。

1983年,奥巴马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1985年到芝加哥工作主持了一个非营利计划,以协助当地教堂为穷困的居民组织好职业训练。 奥巴马1991年毕业于哈佛大学的法学院,获得了“极优等”法学博士的学位,也是第一个担任哈佛法学评论主编的所谓的非洲裔美国人,并在此期间获得了全国范围的认可。回到芝加哥后,奥巴马主持了一次选民登记运动,且为民权律师事务所Miner,Barnhill & Galland工作。后来,自1993年至2005年竞选联邦参议员的12年中,奥巴马一直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任职宪法讲师。

2007年2月10日,奥巴马在伊利诺伊州斯普林菲尔德市正式宣布参加2008年美国总统大选,并提出了重点在“完结伊拉克战争以及实施全民医疗保险制度”的竞选纲领。

2008年6月3日,奥巴马被定为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同年8月23日,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奥巴马被正式提名,从而成为了美国历史上首个非洲裔总统大选候选人。

2008年1月1日,奥巴马开通了自己的微博网,通过网络渠道对竞选进行宣传,后来被人们称为Web2.0总统,可见奥巴马对网络的重视。

2008年11月5日,奥巴马击败共和党候选人约翰·麦凯恩,正式当选为美国第四十四任总统(届数:第56届,任数:第44任,位数:第43位, 政党:民主党)。于2009年1月20日,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特区参加就职典礼,发表就职演说,并参加了游行。任期4年。根据美国法律,他还可以在2013年,再次竞选总统。

2009年10月9日,据英国广播公司报道,诺贝尔奖评审会称,美国总统奥巴马因“为增强国际外交及各国人民间的合作做出非同寻常的努力”而被授予2009年度诺贝尔和平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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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啊这厮之前算是比较优秀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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