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免籤政策,但頻繁出入會拒絕入境,取消簽證


韓國免籤政策,但頻繁出入會拒絕入境,取消簽證

韓國簽證免籤類型主要有三種:免簽證(B-1)、一般免簽證(B-2-1)和濟州免簽證(B-2-2)。每種簽證類型的免籤條件和要求不同,以下是關於韓國簽證免籤相關介紹:

韓國免籤

 一、免簽證(B-1)

簽發對象:作為與韓國簽署免籤協定的國家的公民,願意按照該協定滯留的人員。

免籤國家:截止2016年9月,與韓國簽署免籤協定的國家共104個,其中亞洲國家27個,美洲國家41個,歐洲國家42個,非洲國家10個,大洋洲國家1個。

停留時間:不同國家的停留時間不同,一般入境時將被賦予30天停留期。

二、一般免簽證(B-2-1)

簽發對象:以旅遊、過境等目的,擬無簽證入境韓國的人員

*由於一般免簽證(B-2-1)條件較多,而且不同免籤條件人員停留時間不同,在此不一一列舉。

三、濟州免簽證(B-2-2)

簽發對象:以旅遊、過境等目的,通過濟州島的機場或港口入境的個人團體遊客(中國人個人旅遊或團體旅遊包含在內)。

 免籤條件:利用直達濟州地區的飛機或船舶,團體遊客需利用當日的船舶或飛機出入境。活動範圍在濟州島內。

停留時間:30天 。如遇到特殊情況,濟州地區遊客可申請濟州地區許可對象擴大,即停留時間可超過30天,但是需要遊客提供相關材料,

 *免簽入境韓國公民停留時間不得超過協定的停留時間,如停留30天以上以及從事營利活動或就業活動,應持相應簽證入境。

韓國簽證服務中心常辦理的韓國簽證類型為韓國旅遊簽證、韓國商務簽證、韓國探親簽證,如需要代辦簽證可與我們客服聯繫或留言給我們。

韓國免籤政策,但頻繁出入會拒絕入境,取消簽證

一、根據指定的免簽入境國家

出於遵守國際慣例、互惠主義、國家利益等綜合性的考慮,特別指定了免籤國家。(截止到2015.07.01日 總共有49個國家)。

以觀光或訪問目的免簽入境的可停留30天。但加拿大公民的停留期是6個月。中國澳門、美國、澳洲、中國香港、斯洛文尼亞、中國臺灣、日本等公民可停留90天。

外交、公務護照持有者可免簽入境的國家:印度尼西亞、黎巴嫩。

外交,公務,普通護照持有者可免簽入境的國家:

1、亞洲(11個國家和地區):日本(90天),中國香港(90天),中國澳門(90天),中國臺灣(90天)文萊,卡塔爾,沙特阿拉伯,科威特(90天),阿曼,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巴林。

2、歐洲(11個國家):安道爾,摩納哥,聖馬力諾,塞浦路斯,阿爾巴尼亞,克羅地亞(90天),斯洛文尼亞(90天) 梵蒂岡,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塞爾維亞(90天),蒙特內哥羅。

3、大洋洲(13個國家):澳洲(90天)關島,斐濟,瑙魯,帕勞,基里巴斯,馬紹爾群島,所羅門群島,密克羅尼西亞,新喀里多尼亞,薩摩亞,圖瓦盧,湯加。

4、北美洲(2個國家):美國(90天)加拿大(6個月)。

5、南美洲(5個國家):阿根廷,洪都拉斯,巴拉圭,厄瓜多爾(90天),圭亞那。

6、非洲(5個國家):南非共和國,毛里求斯,塞舌爾,斯威士蘭,埃及。

二、頻繁出入境者可免簽入境

1、適用對象:不允許免簽入境的國家中,除中國、古巴、馬其頓的所有國家國民。

2、資格條件: - 最近2年以內4次以上入境或一共10次以上入境的外國人,且在國內停留期間無非法停留或其他犯罪行為者。 - 最近2年以內4次以上或一共10次以上入境的中國公民中,僅限在韓國內停留期內無非法停留或其他犯罪行為者,根據當地公館長的判斷簽發簽證。

三、中國青少年修學旅行團可免簽入境

1、適用對象:小學,初中,高中在校生,帶隊老師,修學旅行主辦團體管理人或修學旅行主辦方指定的隨行旅行社職員

2、申請所需材料:青少年修學旅行團領事確認書與青少年修學旅行團名單

四、入境第3國的旅行通過者

1、適用對象:除古巴、馬其頓、敘利亞、蘇丹、伊朗以外,所有未經允許的免簽入境國家的公民。

2、資格條件:持有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以下簡稱“先進4國”)的入境簽證(包括再入境許可、永住權等): - 經由韓國前往先進4國者。 - 在先進4國滯留後,在其國家出發並使用直飛韓國的“直航航線”,經由韓國前往本國或第三國家者。

注意事項: - 持美國簽證經由韓國前往塞班者,只有最終目的地為美國時才允許免簽入境。(從美國出發,經由塞班後入境韓國時,不認可。) - 對於持日本團體簽證的中國團體遊客,只有符合一定條件時(使用中國團體遊客吸引負責旅行社等)允許免簽入境。 - 持澳大利亞電子簽證(e-Visa)者,限於護照上貼有“簽證標籤”時允許免簽入境。未貼有“簽證標籤”者,只有從澳大利亞出發經由韓國時允許免簽入境。

3、許可條件:持有30天內離境的機票,且入境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後無非法停留等違法事項者。

五、途經韓國旅遊歐洲的中國人可免簽入境

1、適用對象: - 持有以下30個歐洲國家中任一國家入境簽證(包括永住權),且持有最終目的地的聯程機票的中國人。例如:中國 →韓國 →歐洲,歐洲 →韓國 →中國。 - 如有從該國家出發到達韓國的直達航線,需搭乘此航線的飛機抵達韓國。 - 被歐洲驅逐回國的中國人,以及以跟團遊形式進行歐洲旅行的中國遊客除外。

2、歐洲30個國家:希臘,荷蘭,挪威,丹麥,德國,拉脫維亞,羅馬尼亞,盧森堡,立陶宛,列支敦士登,馬耳他,比利時,瑞典,瑞士,西班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冰島,愛爾蘭,愛沙尼亞,英國, 奧地利,意大利,捷克,塞浦路斯,葡萄牙,波蘭,法國,芬蘭,匈牙利。

六、針對“持日本團體簽證的中國團體遊客”的免簽入境

1、適用對象:持有日本團體簽證,並從中國出發經由大韓民國前往日本,或從日本出發經由大韓民國前往中國及第三國的中國團體遊客

2、許可條件: - 作為由國內參與旅行社及中國負責旅行社(駐華使領館團體簽證申請代辦公司)主管的中國團體遊客,須在入境48小時之前完成提交名單,並持有從出發後15天以內的轉機機票。 - 可以通過濟州機場以外的機場(仁川、金浦、金海、大邱、清州、襄陽、務安)入境,並可通過濟州、仁川、金浦、金海、大邱、清州、襄陽、務安機場出境。

七、濟州地區免簽入境

1、適用國家: - 禁止免簽入境的國家中,除以下國家公民外,以觀光、通過等目的不持簽證進入濟州島的機場、港口的外國人。 - 濟州地區免簽入境政策 不適用的國家(11個國家):加納,尼日利亞,利比亞,馬其敦共和國,蘇丹,敘利亞,阿富汗,伊朗,伊拉克,古巴,巴勒斯坦。

2、停留時間、許可地區及活動範圍:停留時間最長賦予30天,許可地區及活動範圍僅限於濟州島。

3、許可條件:到濟州島使用直達國際航班、船舶等的人員。

八、持再入境許可者免簽入境

1、作為已獲再入國許可的人員或免辦再入國許可的人員,在許可或免辦期到期之前入境的人員。

2、簽訂了再入境免辦協定的以下13個國家公民,辦完外國人登記且於停留期間內入境時,可以免簽入境。

簽訂再入境許可免辦協定的國家:法國,蘇里南共和國,比利時,荷蘭,盧森堡,瑞士,瑞典,丹麥,挪威,芬蘭, 列支敦士登,德國,智利(C-3-5,D-7,D-8,D-9)

九、持有國際機構簽發的護照者免簽入境

聯合國事務局給聯合國或其專門機構職員簽發的出入境證件為聯合國通行證(LAISSEZ-PASSER) ,持該證件並以公務目的入境時可以免簽入境且停留期限為30天。

十、APEC 商務旅行卡 (ABTC, APEC Business Travel Card)持有者免簽入境

為了支持亞太地區企業人士的經濟活動,提供如下的出入境優惠:

1、入境條件及停留資格:APEC 商務旅行卡(ABTC,APEC Business Travel Card)持有者的入境停留資格為短期商用(C-3-4),停留期間為90天。

2、ABTC會員國家(以2012年9月為準,19個國家):韓國,澳大利亞,新西蘭,日本,中國,香港,臺灣,越南,新加坡,泰國,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文萊,巴布亞新幾內亞,菲律賓,秘魯,智利,墨西哥,俄羅斯。

十一、換乘觀光外國人的免簽入境許可

1、適用對象: - 除原有經韓國前往第3國的免籤許可者外,為前往本國或第3國而在仁川機場參加轉乘觀光活動的外國人 (以下簡稱為“一般轉乘遊客")。但,禁止免籤進入濟州島的11個國家(加納,尼日利亞,馬其頓,蘇丹,敘利亞,阿富汗,伊拉克,伊朗, 利比亞,古巴,巴勒斯坦)公民除外。 - 為訪問濟州島而從中國(包含香港、澳門)出發,通過仁川、金浦、 金海、 襄陽*、清州、務安、大邱機場入境,並5天期限內要停留在可旅遊地區的中國團體旅客,(以下簡稱為“濟州團體轉乘旅客”)。通過襄陽機場入境時,允許停留10天以內。

2、許可條件: - 一般轉乘遊客:持有入境後72小時以內離境的轉乘機票,且可在首都圈停留最長72小時。 - 濟州團體轉乘旅客:由參加換乘觀光項目的旅行社及中國負責旅行社(駐華使領館指定的團體簽證申請代辦機構)主管,且持有5天或10天以內前往韓國濟州島的轉乘機票或船票。 - 乘坐遊輪進入濟州島時,周邊地區有前往濟州島的遊輪的金海、務安機場入境者方可得到許可。

3、停留資格及時限: - 一般轉乘遊客:觀光通過(B-2),可停留72小時以內。 - 濟州轉乘遊客:觀光通過(B-2),可停留15天。

4、可離境的機場與指定的觀光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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