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王朝君主簡介

商湯(約公元前1670年—公元前1587年)

即成湯,子姓,名履,古書中說:“湯有七名”。見於記載的有:湯、成湯、武湯、商湯、天乙、天乙湯(殷墟甲骨文稱成、唐、大乙,宗周甲骨與西周金文稱成唐),河南商丘人,湯是契的第十四代孫,主癸之子,商朝開國君主。

商湯原是夏朝方國商國的君主,在伊尹、仲虺等人的輔助下陸續滅掉鄰近的葛國(今河南寧陵)以及夏朝的方國韋(今河南滑縣,即後來大彭)、顧(今河南範縣)、昆吾(今河南許昌)等,十一徵而無敵於天下,成為當時的強國,而後作《湯誓》,與桀大戰於鳴條(今河南封丘東),最終滅夏。經過三千諸侯大會,湯被推舉為天子,定都亳(今河南商丘谷熟鎮西南),定國號為“商”,成為商朝的開國君主

商湯吸取夏朝滅亡的經驗教訓作《湯誥》,要求其臣屬“有功於民,勤力乃事”,否則就要“大罰殛汝”。對那些亡國的夏民,則仍保留“夏社”,並封其後人。湯注意“以寬治民”,因此在他統治期間,階級矛盾較為緩和,政權較為穩定,國力也日益強盛。《詩·商頌·殷武》稱:“昔有成湯,自彼氐羌,莫敢不來享,莫敢不來王,曰商是常。”

外丙

是商朝第二任君主,名勝,成湯之子,由於成湯的長子太丁早死,因此成湯去世後就由他繼位,伊尹攝政。

太甲

子姓,名至。商湯嫡長孫,太丁之子,外丙和仲壬之侄,商朝第四位君主。太甲繼位之初,由四朝元老伊尹輔政,伊尹連寫《肆命》、《祖後》等幾篇文章,教導太甲遵照祖先的法制,努力做一位明君。在伊尹的督促下,太甲在繼位後前兩年,其作為還過得去,但從第三年起就不行了,他任意地發號施令,一味享樂,暴虐百姓,朝政昏亂,又破壞湯制定的法規。伊尹雖百般規勸,他都聽不進去,伊尹只好將他放逐到商湯墓地附近的桐宮(今安徽省亳州市譙城區湯陵社區),讓他自己反省,自己攝政當國,史稱“伊尹放太甲”。太甲在桐宮三年,悔過自責,伊尹又將他迎回亳都(今亳州市譙城區),還政於他。重新當政的太甲能修德,諸侯都歸順商王,百姓得以安寧。太甲共在位23年,病死,傳說其死後葬於歷城。

太庚

又作大庚,誤稱小庚。姓子名辯,是商朝第六任君主。他是沃丁之弟,太甲之子。

小甲

名高,太庚之子,是中國商朝的第七位君王。

雍己

本名密,是太庚之子,小甲之弟、太戊之兄,小甲去世後他繼承了商朝君主之位。

雍己在位期間定都於亳,他昏庸無能,荒廢政事,導致商朝衰落,各諸侯的勢力日趨膨脹,以致很多諸侯故意不來朝貢。雍己死後其弟太戊即位(但據甲骨文的記載太戊登基在雍己之前,太戊可能是雍己的兄長)。《太平御覽》和今本《竹書紀年》記載雍己在位12年,《資治通鑑外紀》及《通志》則說在位17年。

商王朝君主簡介


太戊

甲骨文作大太戊、天戊,子姓,名伷,商王太甲之孫,太庚之子,小甲和雍己的弟弟 ,商朝第九任君主,在位七十五年(公元前1535年─公元前1460年在位)。

太戊在位時期,勤政修德,治國撫民,任用伊陟、巫咸掌握國政,各諸侯紛紛歸順,使商朝再度興盛。太戊與太甲、祖乙並稱三示(即三位有貢獻的君主)。太戊死後,廟號中宗 ,葬於太戊陵(在今河南省內黃縣亳城鄉劉次範村東側)。

仲丁

亦作中丁,子姓,名莊,商王太戊之子,商朝第十任君主。仲丁在其父太戊死後繼位,在位13年去世。

仲丁即位初年,亳都(今河南商丘谷熟鎮西南)遭遇河決之害,遂將國都自亳西遷於囂(亦作隞;今鄭州滎陽一帶),商朝自此開始第一次遷都。當時,東南方的夷族興起,其中的蘭夷進攻商朝,仲丁出兵擊退蘭夷。仲丁死後,諸弟爭奪王位,造成九世之亂。

外壬

在甲骨文中被稱作卜壬,名發,商朝第十一任君主。商王太戊子,商王仲丁弟,仲丁死後繼位。仲丁死後,外壬成功地奪取王位,並向諸弟妥協,造成了商王朝繼承上的混亂,史稱九世之亂,以致諸侯不朝。《史記·殷本紀》雲:“帝仲丁崩,弟外壬立,是為帝外壬。”在位15年(一說在位10年),病死,葬地不明。

河亶甲

甲骨文作戔甲,名整,是商王太戊之子,商王仲丁和外壬的弟弟,商朝第十二任君主。在其兄外壬死後繼位。河亶甲在位時,商朝再度衰落,無奈之下,他北上遷都於相(今安陽內黃),以緩解內外交困的局面。河亶甲還曾出兵征伐東南方的蘭族和班方,在一些方國的幫助下,使叛亂的諸侯重新安定下來。河亶甲在位9年病死,後葬於相。

祖乙

亦稱且乙,子姓,名滕(一作勝),商王河亶甲之子,商朝第十三任君主。河亶甲死後,祖乙繼任君主之位祖乙在位19年去世,廟號中宗,死後由其子祖辛繼位。

祖乙在位時期,將都城從相(今河南省內黃縣)遷耿(今山西省河津市)次年,又從耿遷到邢(今河北省邢臺市)。後因邢發生河患 ,於是再次遷都於庇 (即沙丘平臺,今河北省邢臺市廣宗縣北大平臺) 。祖乙曾數次出兵平服蘭夷、班方等國,解除東南方的夷族對商朝的威脅。並任用巫賢輔政,使商朝的社會經濟得到恢復和發展,讓商朝國勢再度興盛。

祖辛

甲骨文作“且辛”,名旦,商王祖乙之子,祖乙去世後繼位。此時商朝仍處於九世之亂期間,內亂使商朝進一步衰落,他去世後由其弟沃甲即位。

商王朝君主簡介


沃甲

《世本》作開甲,甲骨文作羌甲,子姓,名逾,商王祖辛之弟,商朝第十五任君主。

祖丁

在甲骨文中作且丁,名新 ,商朝君主。祖辛之子,前任君主沃甲之侄,盤庚之父。

南庚

名更,商朝第十七任君主。南庚在位時,商朝國運再度衰落,他將國都由庇(邢)遷至奄(今山東省曲阜縣)。並曾討伐杞龍戎。死後由祖丁之子陽甲繼位。但甲骨文卻記載他是主動退位的,還活到了盤庚統治時期的中後段。

陽甲

在甲骨文中稱象甲,名和,前任商王祖丁之子,後任商王盤庚之兄,定都於奄。《今本竹書紀年》稱陽甲在位時曾西征丹山戎。陽甲時期商朝再度衰落。自中丁時期起,王位繼承開始混亂,引致諸侯不來朝。

盤庚

甲骨文作般庚,生卒年不詳,子姓,名旬 ,商王祖丁之子,陽甲之弟,商朝第十九位君主(不計太丁 )。

陽甲死後,盤庚繼位,是商朝一位很有作為的君主。他為了改變當時社會不安定的局面,決心再一次遷都,搬遷到殷(今河南安陽),史稱“盤庚遷殷”。盤庚遷殷後,整頓商朝的政治,發展經濟,使衰落的商朝出現復興的局面。盤庚病死後葬於殷。

小辛

商王盤庚之弟,商王祖丁之子,名頌,盤庚死後繼位,相傳在位21年。

小乙

名斂,是商朝第22任君主。他是前任君主小辛之弟,元年丁酉,王即位,居殷(河南安陽殷墟)。《外記》載其在位21年。死後由兒子武丁繼位。

武丁

子姓,名昭,商王盤庚之侄,商王小乙之子 ,商朝第二十三任君主,夏商周斷代工程將武丁在位時間定為公元前1250年—公元前1192年。

武丁在位時期,勤於政事,任用刑徒出身的傅說及甘盤、祖己等賢能之人輔政,勵精圖治,使商朝政治、經濟、軍事、文化得到空前發展 ,史稱“武丁盛世”。公元前1192年,武丁去世,廟號高宗,死後由其子祖庚繼位。

祖己

就是“孝己”。武丁之長子,祖庚之兄。又名且己,“小王”、“兄己”。祖庚在位只有七年就去世了,死後由祖甲繼位。

祖庚

是商朝著名國王武丁次子,名躍。祖庚有長兄祖己,因受後母誣陷,被父親武丁逐出京城,後含冤而死。三弟祖甲為後母所生,為表示不願與兄長爭奪王位,便暗暗地離宮出走,武丁病死,祖庚得以繼位。祖庚在位約7年,去世後由三弟祖甲繼位。

祖甲

亦稱且甲、帝甲,子姓,名載,商王武丁之子,商王祖庚之弟,商朝第二十五任君主,祖庚死後即位,今本《竹書紀年》稱他在位三十三年,曾征伐西戎,他在位早期尚能照顧一般民眾,商朝中興。祖甲死後由其子廩辛即位。

廩辛,

名先,是中國商朝第26任國王,前任國王祖甲之子。廩辛以殷為首都,他死後由弟庚丁繼位。

庚丁

名囂,甲骨文作康且丁,又作康丁,《史記》誤作庚丁,祖甲的兒子,廩辛的弟弟。廩辛死後繼位。 庚丁晚年信巫教,使巫教勢力大增,危及王權。庚丁去世後由其子武乙繼位。

武乙

子姓,名瞿,商王庚丁之子,商朝第二十八任君主,夏商周斷代工程將其在位時間定為公元前1147年—公元前1113年在位。 公元前1147年,庚丁去世,武乙繼位。公元前1113年,武乙去世,死後其子文丁繼位。

武乙作為商代後期的一位重要君王,努力挽救國勢,但是成效不大。武乙在神權政治向王權政治轉變過程中起到表率作用,但是他生性殘暴,貪於享受,被後人評價為殘暴的君王。

文丁

又作太丁,子姓,名託,商王武乙之子,商朝第二十九任君主,在位11年。武乙去世後,文丁繼位。武乙時,西方的周部落逐漸強大。文丁在位期間,周侯季歷伐戎有功,文丁忌憚,先嘉其功而殺之。文丁死後,其子帝乙繼位。

帝乙

子姓,名羨,商王文丁(之子 ,商朝第三十任君主,夏商周斷代工程將他在位時間定為公元前1101年—公元前1076年,共在位26年。 公元前1102年,文丁去世,帝乙繼位。帝乙繼位後,商朝國勢已趨於沒落。帝乙在位末年,遷都於沬(mèi)(即朝歌,今河南省淇縣)。公元前1076年,帝乙病逝,葬於殷。帝乙死後,其子帝辛(商紂王)繼位。

帝辛(約前1105年-前1046年)

子姓,名受 ,商朝末代君主,帝乙少子,世稱“紂”、“商紂王”。夏商周斷代工程將其在位時間推定為三十年(前1075年-前1046年)。

帝辛在位期間,在內營建朝歌、加重賦斂、嚴格周祭制度、改變用人政策、推行嚴刑峻法,對外屢次發兵攻打東夷諸部落。其種種舉措既在統治集團內部引發矛盾,也動搖了商王朝的統治基礎。牧野之戰,商軍被周武王所率諸侯聯軍擊敗,帝辛身死,商朝滅亡。

在傳統史學敘述中,帝辛沉湎酒色、窮兵黷武、重刑厚斂、拒諫飾非,是與夏桀並稱“桀紂”的典型暴君,終致眾叛親離、身死國滅,相關典故有酒池肉林、炮烙之刑、牝雞司晨等。後世就此存在爭議。

商朝共追封6人為王,即:商高祖王亥、商夔宗主癸、商代王太丁(沒正式即位)、商假王伊尹(本為丞相,非王室人員,篡位)、商某王祖己、商某王祖戊。還有一個商廢王,商朝君主在位時間有爭議,暫不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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