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受疫情影響,職工公積金提取申請有效期可延長

瀘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日前發佈關於妥善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繳存提取支持政策的通知,切實保障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和職工疫情期間繳存、提取公積金的權益。


瀘州:受疫情影響,職工公積金提取申請有效期可延長


通知明確,允許繳存單位延期繳存住房公積金。因受疫情影響,繳存單位暫不能按時辦理公積金繳存相關業務的,可延期繳存,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繳存單位及時按規定足額補繳並恢復正常繳交的,視為正常繳存。期間,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


同時,允許困難單位降比、緩繳住房公積金。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單位,可在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向公積金中心申請降比、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補繳、恢復正常繳交。


通知提出,延長提取申請有效期。繳存職工辦理購房、還貸等提取時,涉及購房合同網籤時間、發票開具時間、房屋證件辦證時間、貸款結清時間等相關提取材料有效期在疫情管控期間的,

職工受疫情影響未能及時申請提取的,其提取申請有效期均可延長,最長不超過疫情解除後3個月。同時,因疫情防控延期申請住房還貸按年提取的,提取金額為12個月正常還貸金額加上延期辦理可提金額的合計數。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疫情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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