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中小学校仍然要求教师手写教案,而且每月查一次进行评分,你怎么看?

子木老师讲语文


个人不太提倡手写教案(可能是与所教学科有关,我是教初中道德与法治),每个班的学生学情不同,所用案例也会有区别,或者已经提前备过课,但是到上课时又发生了更符合讲课内容的案例,会临时更改讲义,可遇到领导听课时会扣分。每个月要备十节课,我已经从教十年依然要求我写详案,否则要扣分。即便是写详案也依然会扣分(领导曾说:备课组长一定要找到扣分点),而公示检查结果时,领导的备课、听课记录每次满分。

我曾提议写电子教案(教案加PPT),并存档,有新入职的老师或是换年级的老师可以根据前人的教案进行修改后使用,遭到领导反对,并批评说太懒不严谨。

每个月抄教案我生无可恋,只是为了交差而已,我的授课内容与教案不太一致,但并不妨碍我考市排名前三。所以,手写教案真的必须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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