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君弘曰:谈谈中医的辨证论治(一)


姚君弘曰:谈谈中医的辨证论治(一)


中医的辨证论治是中医学的方法和技法问题,也是中医文化的哲学问题、思想问题和思维方式问题。目前最普遍的认为“辨证”,辨的是“证候”,即“证候说”;而证候是疾病发展的某个阶段的病理表现,包括了病变的部位、性质、原因、病势、正邪关系等内容。所以,“证候说”是现代中医界对“证”含义的最高的共识。

一、辨证论治的由来

“辨证”一词,首见于张仲景《伤寒卒病论·序》:“撰用《素问》、《九卷》、《八十一难》、《阴阳大论》、《胎胪药录》并《平脉》、《辨证》,为《伤寒杂病论》合十六卷。”

“论治”一词,首见于宋代严用和的《济生方·自序》:“论治凡八十,制方凡四百,总为十卷,号济生方。”但历史上该书已失,目前的《济生方》是《四库全书》根据《永乐大典》所收录的内容编辑而成的,所以未尽得其原文。

“辨证论治”论治的词组,首见于1825年清代章虚谷的《医门棒喝》:“……可知景岳先生,不明六气变化之理,辨证论治岂能善哉!”但该书还有:辨证论方、审病用药、随证而治、详辨施治、辨别论治、论证立法,辨证论治只出现了一次,可见辨证论治在当时并不是一个固定的词组。

1573年,明代周之干《慎斋遗书》虽有“辨证施治”的字样,却没有说明什么是“辨证施治”。明代张介宾《景岳全书·传忠录》有“诊病施治”的说法,丹溪翁有“凭脉寻因、寻症施治”。1759年,徐大椿《伤寒类方》有“见症施治”之称,徐大椿曾对《外科正宗·卷一》的注释中说道:“此言用药大法,大段只如此,其辨证施治,圆通活泼,不可执也。”这是继周之干之后,较早使用“辨证施治”术语的。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历史上中医界对“辨证论治”的内容,并没有达成一致的认识。

需要说明的是,中医的辨证论治的内容变迁和变异,与西医传入中国,以及西医对中医形成的冲击有一定的关系。如:1904年,周雪樵曾说:“中医之所以能自立,不致尽为西医所侵夺斯夭者,亦自有道焉,寒热虚实是也。以此四者而论,不惟能自立,即西医与中医并治,中医且占优势也。”宣统元年,王懋吉说:“中西医学互有短长,中医长于理想,西医长于实验,当今谈医者类能言之。愚以为治内症当以中医为主,治外症当以西医为长……若专以内科言,中医长于治伤寒,西医长于治杂症……缠绵久疾,中医所长,危急暴病,西医所长……”“西医与中医并治,中医且占优势。”“中西医学互有短长”,这是传统中医的看法;而西医人士却不这样看,如宣统三年留学日本回国的毕寅谷认为:“吾侪所习之医学,实非精神的,而物质的,必实施生理解剖,而人体之生理构造乃得明;必实行病理解剖,而人体之病理的变化乃可悉;而证明此构造与变化,其乎可触而目可睹者无论矣,即手不能触,目不能睹者,亦无不可籍显微镜、理化学以阐其隐微。吾观西洋医学之举一病名,列一病症,其原因,其症候,其经过,其疗效,不知经若干人之实地研究,互相讨论,殆垂为定论,安有如中医之凭空想,逞臆想,永古千秋,奉数人颠倒错乱荒谬诞幻之谈以为圭臬(guī niè,指比喻准则或法度。)而不思所变计哉。是由西医与中医之根本上言之,固已优绌(chù)判然。”

此后,就出现了排斥中医、废止中医的举措。此时的中医界一方面上书请愿,争取中医的生存权、发展权;另一方面,中医学界也从多个不同的角度伸张中医治疗疾病的特点和优势,以争取中医在学术理论上的高度。如吴汉仙先生在其所著的《医界铁椎》中就非常尖锐地批判了西医注重局部治疗的弊端,比较明确地指出了整体观念的重要性:“细胞之学,创自德医,气化之学,始于《灵》、《素》。细胞者,有形之实质也。气化者,无形之元气也。欧美之医,注重实验,专究细胞,耻谈气化。彼盖以气化为无形,非科学家所能察验也……且病起于细胞者,必分布于局部;病之起于气化者,必统辖于全身。然局部之病,实与全身有密切之关系焉。日医和田氏之言曰:‘凡人体中一发一爪,非有局部独立机能,必神经与器质互相联络,而始能为人体一小部分机能。然不顾局部病之出于全体之关系,则本末不明。局部治疗之弊,尚可言乎?’”在《六气为细菌之母》中又说:“先有六气,后有细菌,六气为本,细菌为末,先后本末,断可识矣。夫同一病也,中医治六气有效,西医治细菌而亦效者,此何故哉?盖中医论病,系指病之起点与来源;西医论病,系指病之极点与现状。”

可见,在近代西医传入我国以后,人们在思考与比较两种不同医学体系之异的同时,一般民众认为西医治标,见效快而不治本;中医治本,见效慢却能去根。学术界则认为东西方两种医学体系的差异,西医是以解剖学、病理学位基础,而中医则以气化为根本,有重哲学思辨之特点;西医多用化学药物,中医主要依赖草药区。重要的是西医的治疗大多是“机械”的对症下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中医的治疗则是“辨证”求本,必审其属,伏其所主,先其所因。直到新中国建立前,始终没有人明确地提出“辨证论治”或“辨证施治”是中医临床治疗的主要手段和主要特点。正如干祖望老中医所言:“我们这批老中医在解放前,根本不知道什么是辨证论治、辨证施治。”

辨证论治作为中医学的固定术语是1955年2月任应秋先生在《中医杂志》首先提出的:“祖国医学几千年来在临床治疗上能够解决问题,主要就是由于辨证论治治疗体系的建立。”在两个月后,任应秋先生又在该杂志发表文章指出:“辨证论治,是中医临床上不可缺少的基础知识,所以,张仲景的《伤寒论》和《金匮要略》两书数十篇,无一篇不冠以‘病脉证并治’或‘病脉证治’的题目。但中医的证候决不同于西医的症状,中医的证候完全是施治用药的标准,而西医的症状不过是描写病人的异常状态。”

1955年,方药中撰文指出:“中医对于疾病的诊断主要是划分症候或症候群的类型,然后再依据不同的症候类型结合机体个别具体情况作的各种治疗,这就是所谓的辨证论治。”

1957年,秦伯未在《江苏中医》上发表了《中医辨证论治概说》一文,文中提出:“‘辨证论治’是中医普遍应用的一个诊疗规律,从认识证候到给予适当治疗,包含着完整的及其丰富的知识和经验。”

由于当时众多中医“大家”都强调了辨证论治的重要性,所以,众多附和者便接踵而至,仅在1957年就有许多中医家发表了对辨证论治的文章,如吴德钊、钟春帆、魏稼、王新华、蒲辅周、张志民、林乾良等人,在《江苏中医》、《中医杂志》、《福建中医》、《浙江中医杂志》等刊物,表达了他们对任应秋先生总结的“辨证论治”观点的认同。

在1974年出版的中医高等院校第四版统一教材的《中医学基础》中,将“辨证论治”作为中医学的特点之一写入教科书。

根据山东中医药大学张效霞博士的观点,新中国成立后,中医学界之所以提倡“辨证论治”,并将其提升到诊治疾病的基本规律和基本特点的高度来宣扬,是有其特定的社会历史文化背景的。简言之,为了尽快从根本上打破“中医不科学”的历史偏见,将其作为对中医学的基本诊疗规律和与西医学相区别的学术特点的概括,并随着中医政策的贯彻而在中医学界迅速流传开来了。

二、提倡辨证论治的历史背景

1、作为中医学与西医学诊疗疾病的主要区别。

2、作为向巴甫洛夫学说和辩证唯物论靠拢的产物。

如:1958年,蒲辅周先生说:“‘辨证论治’是中医临床治疗的基本原则……符合于辩证唯物的先进的科学思想。”1959年,王雪苔先生则直接以“矛盾论”来解说辨证论治,认为:“辨证”是具体地辨别某种疾病过程的矛盾的特殊性质,从而掌握这一疾病的本质,“施治”则是根据这一疾病过程的矛盾的特殊性质,以及本质规定出解决矛盾的原则,并采用解决矛盾的措施。这是互相联系的两个过程,没有正确地辨证,也就难以规定出正确的治疗原则和措施。

3、“辨证论治”一词被中医界认定为中医理论的基本特征,很可能与新中国成立以后的五六十年代,党中央提倡学习毛泽东的《矛盾论》、《实践论》有关。

中医的“辨证论治”一词,一直有多种说法如“辨证施治”、“辨症论治”和多种写法。但将“辨证”的“证”规定为证据的“证”,而不是病症、症状的“症”,是因为证据的“证”与辩证唯物论的“证”是同一个字。根据《中华大字典》、《辞海》、《辞源》、《汉语大词典》中,都将“证”与“症”解释为同义词。所以,中医的发展也脱离不了国家政治文化对中医的文化、思维、行为的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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