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七年屢遭丈夫家暴 雙牌縣女子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

華聲在線3月7日訊近日,永州市雙牌縣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賀女士申請,向被申請人喻某發出人身安全保護裁定書,禁止喻某對賀女士實施家庭暴力;禁止喻某騷擾、跟蹤、接觸賀女士及其近親屬。

“法官,一位長期遭受家暴的受害者向我們求助,我們建議她申請人身保護令。”3月2日,雙牌法院接到雙牌縣婦聯工作人員打來的電話,當事人賀女士請求法院給予自己及家人人身安全保護。

據瞭解,賀女士與喻某於2013年2月結婚,婚後賀女士發現喻某脾氣不好,大男子主義非常嚴重。特別是2016年後,喻某經常無故毆打她。喝了酒不高興,打牌輸了錢,甚至飯菜不合胃口都成為了喻某家暴的理由,幾乎每次喻某從務工地回家,都會對賀女士實施家暴。可打完之後,喻某又會懺悔,還寫過保證書。

今年2月,兩人又一次因為家庭瑣事發生爭執,喻某一言不合再次動了手,致使賀女士鼻子等部位多處受傷。無法忍受的賀女士報了警,並向婦聯求助。雙牌縣婦聯瞭解情況後,建議賀女士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並幫助她收集整理相關證據。

雙牌縣法院收到賀女士的申請後,立即進行審查,核實案件情況。法官在查看相關證據後,認定賀女士的申請符合《反家暴法》的相關規定,依法作出了上述裁定。為確保這份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執行實效,雙牌法院向申請人所在的社區、公安機關等單位送達了人身安全保護令,請求協助執行,以保障賀女士及其親屬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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