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遙:賈某被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2020年3月4日,南城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在閆壁村小區門口,有人鬧事。接報後,南城派出所民警迅速趕赴現場,依法開展調查,基本查清了案情事實。

經查,3月4日18時許,違法行為人賈某(女,31歲,租住在閆壁村小區)在沒有閆壁村小區通行證的情況下,回小區給孩子取上網課的學習課本,遭到工作人員拒絕後,欲強行進入小區,被工作人員勸阻,推倒在小區門外,後賈某謾罵工作人員,在網上引發圍觀。

經過辦案民警的政策攻心和批評教育,違法行為人賈某深刻地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悔不當初,進行了道歉。

違法行為人賈某的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平遙縣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之規定,對嫌疑人賈某予以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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