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覺得有沒有必要出臺安樂死相關的政策?

moniyo


個人絕對支持安樂死,讓一個人走得有尊嚴。

我的母親06年查出宮頸癌,得知後我和父親的意見一致,治!不管花多少錢。我家並不富裕,只是為了一個渺茫的希望。

輾轉兩家三甲醫院,花光了家裡的積蓄,父親為了照顧母親向單位請長假,我上班每天下班後和父親輪流照看。一年下來,母親病情惡化也治不起了(打一針都要4000多),只能回家等死,靠打止疼藥存活,聽著母親每天喊疼我心如刀絞可無能為力,母親想死但死不了。

父親長期照顧已經輕度抑鬱,母親07年6月在家中去世時因為長期臥病在床體重只剩下60多斤,病順利的拖垮了我們一家。

母親去世一年後父親才走出陰影但已無力工作,申請病退(國企因父親是幾十年老員工關懷,高層領導批准按正常退休處理)。我為了走出低谷從單位辭職,這也是08年底的事了。

我家就是真實案例,母親想走讓我諮詢醫生能不能安樂死。。但該死的法律不允許,這法律要來何用?人不願意被折磨而死選擇正當終結自己生命的權利都沒有嗎????


一馬青塵0612


我覺得很有必要出臺關於安樂死的相關政策法律法規,人要是活著應該有尊嚴,有的人在生命的最後活的很痛苦,一點尊嚴沒有了,全身插滿了管子,有的人甚至喉嚨都切開了,折騰了幾天甚至一段時間,最後還是死去,他的痛苦自己說不出來,任由活人的擺佈,我認為這是對人權的踐踏,醫生這麼做也是不得已,兒女這麼做也是痛苦的這麼做。

當一個人生命即將終結,科學也無能為力時,人為的延長生命真的沒有必要,折騰來折騰去最後還是帶著痛苦死去,兒女折騰父母不是孝心,我母親就是個例子,我母親在79歲時腦出血,醫生說腦幹出血,昏迷了22天,我們做兒女的就是一個想法,不管花多少錢都搶救生命,即使傾家蕩產也在所不辭,這22天母親從鼻子打流食,二十四小時不斷翻身,母親任由兒女們的擺佈沒有一點知覺,二十多天過去了,母親生命脫離危險了,但是近似植物人了,躺在床上不能動彈五年,大小便不知道,飢飽不知道,五年後去世的時候,身體只有五十斤左右了,而且身體完全變形了,我現在有時候考慮這件事,當初搶救有沒有必要,我母親最後的五年是毫無尊嚴,沒有知覺的活著,真的沒有必要。

再說安樂死的問題,如果一個人得了絕症,就應該實行安樂死,當然對一個人安樂死一定要慎重,國家要制定絕對安全的法律法規,不能讓壞人鑽空子,這絕對不可以讓可恢復健康的人實行安樂死,只是在科學沒有辦法時,讓一個人在生命的最後有尊嚴的離去。


雙雁南飛


我贊成安樂死!

我真有體會!我的媽媽肺癌轉腦。醫生建議中醫冶療,西醫已經沒有辦法。那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但如果放在現在也許可以治療,不一定能治癒!現在雖然放化療,但也非常受罪,醫療費很高,不是每個家庭能承受了的。即使能看得起病,也末必能治癒,不僅病人受罪,每個家庭成員身心疲備。那個時候,我辭掉工作在家照顧媽媽!每天給媽媽喂藥,餵飯,喂水。每天還要清理大小便。還給她按摸身體。我媽吃得很少很少,本來我媽就不到一百斤,經過一年半多折騰,媽媽更瘦了,皮包骨肚子深陷成坑了,真的無法形容!我每天都重複這些事!我有時感覺很累!很累!心情也很差!經常偷偷哭,媽媽是我這輩最愛我的人,包容我的人,我不想讓媽媽得病。經過一年半多媽媽去世了!

經過媽媽得病這件事,我真感到,人活著要有尊言,死的時更要有尊言!安樂死是非常有必要的,我很贊成!


遇見雅棉


謝題主。

題主的問答題是"你覺得有沒有必要出臺安樂死相關的政策”。

我確得很有必要,也應該儘早立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查,有法就好辦。

人生下來,就意味著死。有生就有死,這是很正常的事。用不著誇大,也用不著縮小,應以平常心對待之。

我們這個社會只聽說過生的偉大,歌頌新生的生命,祝福新的生命誕生。但對死,從沒有人告訴我如何去面對死?成容的去死!

人都想長命百歲,都向活得向老烏龜一樣長壽,這是人之常情,也是願望。不是有句老俗語叫著"好死不如賴活著“就是這個意義。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不可再造,不可重生。活著就得好好珍惜,好好待之。活出自己的精彩,活出自己的精氣神來。

但人總有一死,不可能長生不老,不可能永遠活過幾百年幾千年。即然人總是要死的,而有的人死得重於泰山,有的輕於鴻毛。有的死得不恥於人類的狗屎堆,遺臭萬年。有的死的壯烈轟烈,萬古留芳。

對於我們普通百姓來說,就是要活就好好活著,能說,能吃,能動,能自理就是託了上天的福。要死就要死的痛快,沒有質量的活,那等於死了就沒有埋。如果一個人毫無知覺,躺在床上不能自理,靠氧氣來維持生命。這種依靠他人,依靠科技,依靠藥物的活著,等於是在受罪。在浪費錢財。在痛苦的磨難親人。這種活,是謀財害命,比死了有什麼區別?

鑑於這種無自我意識,無自我自理能力,生命跡象微弱器官衰竭沒有生存救護價值的人。國家應建立安樂死的法律法規,讓他們有尊嚴的死去。這樣既是對親人的撫慰也是對死者的尊重。我希望國家在我有生之年中制定這部法律,將有那麼一天,我的死別在病痛的呻吟中,在耗盡錢財的親人們痛苦的眼神中離去。





善者福也xlp


這個問題早就應該出臺啦!現在看病貴,看病難,大病看不起,還弄得人財兩空,尤其是臥床不起的,活不起死不起,現在多數都是獨生子女,兩個孩子撫養四個老人,還要養活自己的孩子,再加上工作壓力大,真讓兒女犯難,照顧老人就不能工作,不上班孩子的費用從哪裡來?如果實行安樂死,癌症晚期的病人也不用遭罪了!還能減輕負擔,我支持安樂死


用戶9473112137513


有必要,但目前在我國時機還不成熟。

“死生亦大矣!”求死者固然可因安樂死的合法化而解脫,而更多的不願死的病人卻可能又因此而倍受精神折磨。

安樂死應該是社會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高度發展的產物,如果人們對生命缺乏足夠的尊重、敬畏,安樂死則會成為某些病人、老人的催命符,我認為我國目前還不適宜為安樂死立法。

許多人見過親人飽受病魔之苦、求死不得的境況,便覺得安樂死於我國已十分迫切,其實在這一點上我感同身受。先父在帶癌生存兩年後終究進入彌留之際,癌細胞把父親的肺侵蝕得支離破碎,隨著呼吸,破碎的肺像棉團便在喉間上上下下,兄姐都能極熟地使用吸痰器,但吸後至多平靜三五分鐘,另一撥碎片又如約而來……。父親雖不能言,但我能想像到他的痛苦,真的希望他早點走,少受些苦,……。

但我記憶中還保存另一病人。40多年前,鄉下本家哥哥縣城查病,結果是癌。治療不能根除,但能延續生命,卻要很多的錢。他的兒子不想治,但他難以啟齒,他央我在醫院工作的姐姐找個託辭,勸他父親回家等死。那時醫保還沒今天完善,醫療費確是很沉重的負擔。但我要說的是,今天的重疾治療仍是大多數家庭不能承受之重,而且孝親之心日衰,有了安樂死,不孝子女會不會以此斷絕父母的求生之路?另一方面,不治之症的老人也會因此煎熬,在求生與死亡之間痛苦掙扎。多少年前關於安樂死的討論中,就曝露了一個令人深思的案例。有位教師患有重疾,他傾其所有、賣了房自救,雖然還活著,可不但他的子女責罵他自私,連村裡鄰居也指責他,不該為自己活命,把家裡搞得精光。生命與財物孰輕孰重?對生命認識不同必有不同的答案。

安樂死的合法化恐怕也會使部分人錯誤認為,法律鼓勵放棄對重疾病人的救治,更會被某些人操弄成逼人求死的工具,這大概也是目前世界上只有少數國家通過安樂死的原因。


玄真子桑


良藥苦口利於病,忠言逆耳利於行。

佛觀一缽水,八萬四千蟲。娑婆世界一切的一切都是眾生輪迴幻生幻滅的幻境。諸相非相。菩薩觀身是為窟宅,八萬四千戶蟲之所聚故。娑婆世界所有的所有、全部的全部都是不完美的。

南無釋迦牟尼佛

夜晚來臨,一個人的房間被黑暗所籠罩,他可以點亮一盞燈,驅散黑暗,照亮整個房間。苦難降臨,一個人的內心被黑暗所瀰漫,他可以點亮智慧之燈,驅散無明,照亮整個內心。

南無阿彌陀佛


你的眼裡有星辰的夜空


非常贊成國家儘快把安樂死提到兩會議事日程上來,並儘快通過。

好處:1減少病患痛苦,使患者能有尊嚴離世。

2,減輕子女負擔,使他(她)們正常工作、生活,不至於承擔良心譴責。

3,給國家節省醫療費用,把節省下來的醫療資源,給有利於能給國家做貢獻的人使用。


媽媽好62732752


實行安樂死,又不是強制性,患者自己同意,還得家屬同意,還是比較人性化的,不涉及孝與不孝,如你父母因病痛生不如死,讓他如在夢中,離開這個世界,有什麼不可以的,人到生不如死時,想自殺都難,不要把一切都和孝順掛上,老人身體好時,多盡孝道才是真孝,活著不孝,死了亂叫,那是給活人看的,也許你決定給你老人實行安樂死那一刻,老人才承認你是孝子呢。


正必壓邪


♬ www.‖……只要他自已願意,應該是沒有問題,,,,到了治不好,,,拖著也沒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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